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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2021年创建无烟单位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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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创建无烟单位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中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公共场所室内控 烟工作的开展,保障中心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全国文 明城市体系测评顺利通过,根据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 强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拒绝烟草、从我做起、保障健 康、人人有责”的创建方针,在全局大力倡导控烟禁烟,增强干部职 工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营造无烟环境,加强对本局责任区吸烟人 员的劝阻,减少公共场所“二手烟”对不吸烟人群造成的危害,推动 全市控烟禁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有效降低吸烟对公众健 康造成的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群众的身心健康,形成全民 控烟、戒烟的良好社会氛围。 具体目标: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市地税系统办公场所和 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包括:机关大楼、陆城办税服务厅、 枝城办税服务厅、社保征收大厅地税窗口和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三、无烟单位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 4 月为创建准备阶段,各科室(局)须于 4 月 30 日以前做好创建准 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 1、制定市地税局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 2、组建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组长:。 3、制定市地税局控烟禁烟管理制度。 4、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增强无烟单位创建的知晓度与执行力。 (二)实施阶段 5 月为创建启动阶段,5 月 1 日起全面推进控烟禁烟,具体工作 包括: 1、签订无烟责任书。市局领导与各科室(局)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确保各科室(局)达到无烟标准。 2、开展控烟禁烟工作。全局所有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餐 厅等场所全面禁烟。全局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不得吸烟,会客接待不 敬烟,对外来人员的吸烟行为,干部职工要加强引导和劝阻。 3、加强控烟禁烟宣传。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牌), 利用板报、宣传栏、内部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戒 烟知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远离烟草的决心与信 心。 4、加强控烟禁烟监督。建立监督制度,由各科室(局)兼职监察员 担任所在部门的控烟禁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责任区的吸烟劝阻和控 烟禁烟检查,按月向市局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市局 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巡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 督管理。 (三)检查阶段 6 月至 11 月为检查阶段,具体工作包括: 1、开展无烟环境监测。市局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将在创建前 期、中期对各科室责任区办公室、会议室、楼道、卫生间等场所进行 检查,记录无烟环境执行情况。 2、开展控烟禁烟效果评估。通过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全面评价 创建活动完成情况。以此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立起控烟禁烟的长 效机制。 五、监督与奖惩 (一)严格控烟禁烟检查与考核。市局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负责 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或暗访。对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的科室及个人,给予 通报批评。市局将于 12 月开展控烟禁烟工作表彰,对创建工作成绩 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我局控烟禁烟工作深入开展。 (二)鼓励干部职工戒烟。自 20xx 年 6 月起,对主动戒烟的干部职 工给予奖励。凡有意戒烟的干部,应到各科室(局)控烟禁烟监督员处 登记,达到三个月以上不吸烟记录后,市局给予 1000 元奖励。若之 后发现一次吸烟行为,扣回已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