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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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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上半年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根据要求,现将上半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出台《区财政局应对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脑炎的资金保障方案》,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截止目前,用于疫情防控支出(不含上级财政对援鄂一线人员的直接补助)。
在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同时,为纾解企业困难和保证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号),减收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二是落实《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实行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4号),上半年企业职工医保实际减收,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了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三是全面落实保就业的稳岗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36号)精神,出台实施应急稳岗返还政策,为我区企业稳定发展、职工稳定就业保驾护航。
四是落实疫情期间价格补贴机制。上半年共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5次,对享受国家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助;补贴标准从正常标准(低保标准的1/12)、到正常标准的1.5倍、2倍,有力保障了困难人员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
二、完成市对区考核指标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监测指标完成情况。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945万元,占市下达的监测指标的50.1%,完成了“双过半”目标任务,收入同比下降12.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3142万元,同比下降18.8%,非税收入完成24803万元,同比增长32.4%。税收占比完成80.6%,同比下降6.2个百分点。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比在八县区中均排名第四。具体措施:
一是细化分解指标。围绕监测指标数,分部门分税种进行细化分解,编排进度,落实到月。
二是加强税源建设。仔细研究财税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共为区内企业申报73个项目,拟争取资金5630万元。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和税务部门、相关执收单位配合,加强税源排查,强化信息管税、综合治税、协税护税,形成收入征管合力,确保应收尽收。
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强收入形势分析,建立非税收入征收与缴库报表分析体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二)规范政府债务管控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出台《区地方债务管控考核办法》,将债务管控指标纳入区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职责。
二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认真研究政策,积极申报质量较高、重点突出的债券资金。2020年上半年争取政府新增债券,支持第五人民医院、住建、教育等项目建设,缓解了政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压力。
三是完善债务动态监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体系,对58个机关事业单位、10个区属国有企业全口径债务、资产等情况纳入省监管平台管理,及时发现并预警平台公司及相关债务单位资金链风险。完善财政部债务监测体系,对平台公司及债务单位还款计划、借新还旧、债务展期、融资续贷等情况监测,确保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得到有效化解。建立平台公司月报体系,对平台公司平台经营债务余额增减变化及资产负债、授信额度、新增融资及期限结构、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对全区投资公益性项目逐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凡是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实施。通过财政承受力论证的项目,按规定进入审批程序,提请区人大批准,建设资金依法依规纳入财政预算,严控新增项目,严防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五是积极开展债务置换工作。对符合置换条件的隐性债务,积极支持平台公司及相关债务单位开展置换工作,确保平台公司及相关债务单位资金链安全。
三、围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完整反映各项财政资金来源和支出安排。将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切实提高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水平。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必要时报请区人大财经委专家组讨论、审议,经区人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能实施。同时,做好人大联网监督数据报送工作,时刻接受人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对纳入2020年在区本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选取“农村改厕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32个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以点带面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工作。出台《区改善农民住房专项资金财务核算办法》,配合农房办开展对农房资金监督检查。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的监管,累计拨付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12.82亿元,保障被征地农民参保申报工作需要,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做好阳光扶贫、涉农资金、扶贫动态监控平台、中央资金直达平台、绩效评价等平台系统的审核录入工作,让财政资金从上到下、从拨出到使用清晰透明,实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PPP财政监督管理。针对财政部PPP平台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要求实施机构、项目公司逐一补充完善和整改。对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函督促实施机构整改。及时上报省厅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数据监测报告并更新平台数据,科学预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确保已入库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占比不超7%预警黄线和10%监管红线。对已不再适合继续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按照规定及时予以退库。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细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政府采购程序,确实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得到有效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是紧盯考核指标,确保承担市对区监测指标和考核指标圆满完成。紧紧围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占比监测指标,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认真开展税源排查,除加强对重点税种纳税情况的跟踪管理外,还加强对耕地占用税等小税种的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做到抓大不放小,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五是积极组织非税收入征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围绕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考核指标,督促平台公司和相关责任单位按序时进度完成化解任务,对化解任务不理想的,及时下发督办函督促完成,确保全年化解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重点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厉行节约、有保有压,突出“六保”重点任务,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统筹调度财政资金,优先“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持“三大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民生支出需要,切实落实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积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细化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审核、批复、调整等各环节的管理措施,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使区各预算单位逐步树立“绩效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监管,全面梳理中央直达资金情况,按照要求直达基层,专款专用,并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积极配合区人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网监督,不断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PPP项目监督管理,聘请PPP法律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全区PPP项目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城东港绩效评价结果开展财政再评价。通过监督检查,督促PPP项目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