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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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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南宁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的物业管理文本,良住建发〔20XX〕21号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为切实做好我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良住建发〔20XX〕21号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我局研究讨论同意,现将《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XX年6月13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6月13日印发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行我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落实《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在巩固我城区现有18个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大分流、小分类”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着力开展良庆镇示范片区建设,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全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城区内所有住宅小区。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分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7月)1.成立领导小组。为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城区住建局局长姚毅担任,副组长由城区住建局副局长黄炜龙担任,成员由黄宏郁、黄融欣、廖肖娟、卢娟娟、赵东武、黄宁、于成杰、梁雪婵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住建局房管所。主要负责指导、督促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2.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XX]19号)有关要求,制订此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要求。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9月)1.开展住宅小区入户调查情况统计和宣传发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和标准,配合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深入小区和居民家中向住户发放垃圾分类小册子等宣传材料,指导并纠正居民以往随意扔垃圾的习惯,做到“入户入耳入眼入心”。利用小区宣传栏、电梯广告位、标语横幅、单元楼道温馨提示牌、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配合街道、社区在小区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各项专题活动,增加垃圾分类宣传的趣味性和广泛性,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居民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2.组织培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分发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宣传资料,讲解日常垃圾分类做法,提高各住宅小区物业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12月)1.推进强制分类,形成典型引领。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巩固我城区现有18个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年内在全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杜绝混收混运。夯实物业的管理责任,推行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年内打造3-4个典型示范住宅小区,用于引导教育。
2.打造示范住宅小区,强化监督管理。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进行检查督导,开展不定期暗访,下发整改通知书。
3.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要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增设、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设施和存放场所,收集设施标识要清晰、易辨,促进、引导业主正确投放;垃圾存放场所要相对封闭,定时消除异味,符合卫生标准,做好与垃圾运输、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各环节有效衔接。逐步推进定时定点收集工作,鼓励各物业小区居民在早晨出门上班时间段或晚饭后出门散步时间段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并在此时间段配备垃圾分类劝导员进行引导,让居民更快、更准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
(三)巩固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1.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奖励机制,按照城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长效考核范畴;我局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等,确保以督促推进、以考评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2.健全机制。
(1)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公司信用体系考核,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到巩固。
(2)强化宣传教育和共同参与。在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住宅小区,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居民分类意识以张贴垃圾桶标识、条幅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氛围营造,持之以恒做好分类知识普及工作。
(3)总结经验。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四、分类标准及方式1.有害垃圾: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投放要求: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需投放至小区内红色垃圾桶,住宅小区集中投放日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日。
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城区环卫站每月第一周的星期日确定收运,运输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南宁市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实施有害垃圾终端处置。
2.易腐垃圾:指家庭、餐饮、机团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易腐性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以及家庭产生的木竹、树枝、花草、落叶等。
投放要求:设置专门绿色分类桶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
收运处置:易腐垃圾由专门处理的公司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3.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及其他大件垃圾等,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废旧家具等。
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蓝色分类桶/铁皮箱临时存储,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居民或物业)可自行运送至废旧回收公司,也可联系定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预约上门收集,签订可回收物处置协议,做好台账,进行资源化处理。
4.其他垃圾:指除以上三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卫生巾、纸尿裤、餐巾纸、卫生纸、面巾纸、湿纸巾、烟蒂、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如安全帽)及污损严重的海绵、旅行袋、球类、花盆、地毯、踏垫、浴巾、毛巾、帽子、 棉被、枕头、床单、床罩、布料(含碎布)、衣服、鞋类、 袜子、窗帘、桌布、围裙等。
投放要求:设置灰色分类桶或场所单独投放。
收运处置:按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由环卫站运送至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处理。
五、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把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落实,要与城区城市管理局、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建立培训机制,小区物业经理、保洁员、劝导员等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充实相关专业储备。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责任意识,主动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在物业项目中推行垃圾分类,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相结合,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达到规范的同时,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指导,推广经验我局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检查范围,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主动宣传,深入发动和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争创文明小区、争当先进个人的良好气氛。
六、完善机制,严格奖惩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机制和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1、我局将对我城区物业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2、建立“城区一街道一社区一物业”四级目标责任体系,会同街道、社区引导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纳入小区综合治理、物业年终评定、企业核定示范项目等考核评价体系。
3、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约谈、通报批评、曝光,以及红黄牌警告等惩戒措施,对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管理服务平台,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予以清退等处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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