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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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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XX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环保局XX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环保局XX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以改善县域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主攻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环境保护力度空前,整治效果空前,环境质量改善显著,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组“法律六进”示范单位、县委“双进”先进单位、县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县双拥合格单位等。
一、XX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督察、问政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服务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整改工作领导组和工作保障组,细化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所有信访案件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以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舒办发〔XX〕39号)、《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舒办发〔XX〕40号),服务县纪委专题印发了《舒城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题问责办法(试行)》。一是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县42件环境信访件,除去9件重复、7件不属实外,26件环境信访件已基本办结。办理过程中,县纪委立案3件、问责10人,关停取缔企业8家,责令改正企业10家,现场处罚3人,行政罚款企业10家、计22万元。为巩固整改成果,服务县政府专题印发了后督查通知和整改方案,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全面完成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省环保督察期间指出我县千人桥食品站废水污染、代元养殖污染、胜利精密危废处置不规范、县经济开发区存在建设项目未验先投及工业锅炉整治不到位等4个方面突出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千人桥食品站被依法关闭。三是积极整改电视问政环境问题。针对市电视问政提及的3个问题,督促指导杭埠镇集中利用近1个月时间完成唐王支渠和朱流圩支渠的污水处理、底泥清理、岸坡整治和景鸿禽业肉鸽搬迁、龙津生物危废暂存场所规范设立等任务;南港镇于9月1日前全面完成了富奇养殖场关闭拆除和环境整治任务;县经济开发区生产污水集中处理厂建成调试。同时,以县委办、政府办印发《舒城县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舒办发〔XX〕38号),举一反三,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二)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服务县政府召开了蓝天行动工作动员会,印发了《舒城县XX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x政办秘〔XX〕x号)。一是持续整治燃煤锅炉。会同相关部门,于7月底前成功淘汰了77台工业及13家生活燃煤锅炉,其中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3家企业改用天然气锅炉;中节能(舒城)生物质能公司投资21.5万元完成废气脱硝及渣库改造;博邦超纤皮革公司增建了锅炉大布袋除尘设施。二是持续治理扬尘污染。对城区道路和近郊国道、省道全面实施机械化吸尘保洁、喷雾洒水作业,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督促城区8个建筑工地、2个道路施工、23家重点工程落实了控尘措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达标率96%;配合相关部门,关闭并拆除无证自办商品混凝土搅拌站13家、轮窑厂14家;规范了7家混凝土搅拌站和8个采石企业抑尘措施。三是限放禁放烟花爆竹。服务县政府出台《舒城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x政〔XX〕c号),自10月10日正式实施以来,成效明显,深得群众拥护。积极服务县人大专题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调研活动。四是持续控制有机污染。完成了4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治理和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任务;劝阻违法露天烧烤30余次,督促14家城区餐饮单位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全年淘汰黄标车2356辆;秸秆禁烧成效突出,实现连续4年国家卫星监测零火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自动监测表明:城区Pm10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
(三)水污染防治力度大。按照“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思路,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积极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按照“三统一”治理模式,全面完成了五显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的选址、设计和招投标任务,由上市公司无锡市政中标统一建设、运营。目前,五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正式开工建设;万佛湖镇污水处理厂正在紧张建设;棠树乡污水处理厂经检修维护后已投入稳定运行。为进一步统一集镇污水处理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专门前往霍山、金寨和肥西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积极服务县政府、政协专题开展了水污染防治调研活动。二是积极推进工业污水治理。督促指导县经济开发区较好地完成了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园区部分管网完善和试运行任务。不断加大监督性监察力度,杭埠经济开发区、干汊河羽毛工业集中区和联科表面处理中心等已建成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三是积极申报环保专项资金。及时编报了《舒城县万佛湖、杭埠河、丰乐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计划每年申请2.2亿元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成功申报XX、2018年大别山生态补偿资金各1000万元;将下剩的12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打捆申报,拟争取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四是积极推进面源污染防治。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舒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舒办发〔XX〕24号),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总河长的双河长制,全力配合水利部门如期完成了境内20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报任务;县政府办印发了《舒城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舒政办〔XX〕22号),主动协同县农委较好地完成了禁养区内110家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全程参与县政府砂石整治行动,依法取缔河道非法采砂点148处;同时,对城区和21个乡镇3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深入排查,在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未发现排污口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境内地表水质稳中趋好,杭埠、丰乐两河3个国考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万佛湖水质常年满足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四)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推动有力。一是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科学确立的228个农用地强测点报经县政府确认后上报市环保局。已委托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舒城县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初稿编制任务。二是积极开展“六废”清理整顿工作。对摸排发现的33家“六废”企业严格开展清理整顿,依法取缔2家,规范整治31家;督促胜利精密等9家重点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建成了危废暂存场所,规范了台账、网上申报和联单管理;指导重点医疗单位规范处置医疗固废;积极与城管执法局一道全面实施城乡垃圾治理一体化工程,新建的春秋乡垃圾中转站已投入使用。
(五)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正式编制《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红线,主动与省环保厅对接,积极争取将万佛湖东岸、北岸和汤池、干汊河、舒茶、五显、杭埠等重点发展区域内120多平方公里从原划定的生态红线中退出,为县域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全县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27.9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34.5%。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服务县政府印发了《XX年度生态保护脱贫工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整合涉农资金300万元,全面完成了年度17个乡镇27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指导棠树乡和阙店乡三湾村开展XX年省级生态乡镇、村申报工作,棠树乡烽西村等6个村成功申报XX年市级生态村。
(六)环境监督管理得以强化。一是严格环保执法。先后3次集中开展以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安全、集镇环保工作、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秸秆禁烧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58家国、省、市、县控企业以及涉水企业、危化企业开展环境监察262次,出动执法人员621人次,完成现场监察记录258份,规范建立了453家监管企业档案,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份,行政处罚44家计53万元;深入开展“三大考”禁噪专项行动,严控考场周边噪声环境问题;成功调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293件,圆满办结县人大代表议事原案4件、建议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0件。二是规范环境管理。进一步优化环评信息采集上报流程,严格环评登记备案,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批60个,登记备案32个,工程竣工环保验收142个。“中心”环保窗口先后8次被评为红旗窗口。三是强化环境监测。对万佛湖及杭埠、丰乐等6条河流13个断面、5个城镇入河排污口、3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水质和区域及交通干线噪声,及时开展监测,全年共出据监测报告128份,有效数据6400个。
(七)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机构装备得到强化。争取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设立了副科级杭埠环保分局,公开招录了公务员1名和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配备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装备38台(套)。二是学习教育得到强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十九大开幕会现场直播,对报告内容中关于生态文明部分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邀请县委宣讲组开展了十九大精神专题解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整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讨论活动,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印发了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安排;启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建立了台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在县委组织部中期督导中,我局获得优秀等次;集中开展了春训活动,系统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水、土壤污染防治及规范环境执法等;开展为期半年的环保大练兵活动,先后安排37人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考核。三是环境宣教得到加强。扎实开展“3?15”、“六?五”、“12·4”和江淮普法行等系列宣传活动;深化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9条;注重政民互动,局领导先后2次做客政行风热线;全年共上报各类政务信息152篇,其中省级采用21篇,市级采用149篇。其中,中央环保督察信息47篇,位居全市第二名。
(八)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积极主动。精准扶贫:对163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资助白果村5万元拓宽村组公路和2万元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扶持白果村新上136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种植花卉苗木168亩、杭白菊30亩。招商引资:今年引进的普弗恩机械、全冠生物和上年接转的英力电子、益农化工4个项目进展良好,新增投资额6.86亿元,预计完成全年任务的1100%。包保服务:全面完成城东2个企业、8户居民及阙店7户居民征收任务和华润雪花啤酒搬迁3户签约。文明创建:积极组织参加道德讲堂、义务献血、机关干部职工环城健身走等活动,成功申报县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和市第九届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春节和“七一”期间,走访慰问了飞霞社区80岁以上的老人,并为每位老人购买了一份银联安康保险。双拥工作:认真开展双拥推进月活动,集中收看了《将改革进行到底—强军之路》和建军90周年阅兵仪式,对新出台的《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进行了宣传。“三委”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县直老教“互学互查”,荣获“体彩杯”第四届中小学生夏令营棋类竞赛“优秀组织奖”,退休老同志获得“喜迎十九大棋牌联谊赛”二等奖,系统内有3位职工子女获得县直关公委贫困资助。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地看到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任务仍十分艰巨。
一是城区空气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县城正处在基础设施大建设特殊时期,城区拆迁、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等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水环境治理任务重。集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还较为薄弱,县经济开发区和城区部分污水管网还不够配套;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难度较大。
三是固废处置不够规范。农村垃圾存在死角死面,收集不够到位;山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固废处理不规范;少数小型养殖企业尾废难以真正做到等量消纳,其综合利用率有待提升。
四是环境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极少数企业仍存在未验收即投产和治污设施运转不正常等环境违法现象。
五是环保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少数同志还存在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将紧紧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狠抓县域环境综合整治,强力推进“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入湖,村村通新能源公交,县域景区化”,持续改善县域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重点抓好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城区大气扬尘污染整治、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土壤污染普查等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为成功打造宜业、宜游、宜居的美丽舒城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一)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围绕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目标,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生态创建氛围;科学编制生态文明规划,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紧紧以生态保护红线公布为契机,在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万佛山自然保护区、万佛湖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划定区域实行严格的生态管控制度。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的有序推进,不断深化生态脱贫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国家、省、市生态乡镇、村和生态示范基地、有机食品基地等创建活动。
(二)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蓝天行动”计划,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确保实现零火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的目标;持续抓好城镇建成区内建筑工地、拆迁现场、道路施工场地、混凝土搅拌站、非煤矿山扬尘污染治理,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继续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督查行动,严防死灰复燃,严禁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深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和油气回收监管,狠抓工业废气治理,确保稳定实现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
(三)全面深化水环境治理。在全面建成万佛湖等7个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基础上,对下剩的12个乡镇政府驻地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进一步延伸、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示范建立县城污水管网信息平台,以便适时通过对管内水质、流量监控,及时了解管网破损、雨污混接、管道堵塞等情况;督促工业园区及其企业严格落实工业废水治理措施,进一步扩大县经开区污水管网的覆盖面;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县城备用水源建设。
(四)全面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依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完成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报批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五)全面深化环保执法监管。一是完善环境监管机制。按照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终身负责”总体要求,严格督察考评和责任追究;深化河长制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逐层压实主体、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优化建设项目管理。优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重点工程环评报批及环保“三同时”建设的跟踪服务。推进建设项目环评、污染治理实施验收与排污许可之间的无缝衔接,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放、管理。三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建立健全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不断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建立台账,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整改,盘点销号,确保各级环保督察问题真正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六)全面深化环保能力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税法》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实施环保机构及费税改革工作。充分利用主题宣教、业务培训、法制教育等形式,不断增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业务技术水平。进一步落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深化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巩固和提升“讲重作”学习讨论活动成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狠抓机关效能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确保环保系统风清气正。
(七)全面深化环保宣传教育。紧紧抓好“六·五”、“12·4”、“3·15”和“江淮普法行”等宣传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环保知识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者的环境法制观念,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对环境污染典型案件的宣传,拓宽公众参与环保渠道,努力营造“舒城是我家,环保靠大家”良好社会氛围。
(八)全面深化“中心”服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我县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全面做好2018年度精准扶贫、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美丽乡村、茶谷建设、文明创建、社会综治、计划生育、结对共建和双拥、五老等“中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