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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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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推进我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我局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责任到人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业务科室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专人管理,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我局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公务用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个月公车治理工作。结合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政策解答》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到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三、注重细节,措施得力 (一)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领导相对固定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固定驾驶员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我局出台了《德阳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印发了《文明交通千日(转载自文秘家园http://,请保留此标记。)行活动实施方案》(市民[2011]165号),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岗位责任书,制作了安全行车牌,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二)有效节约燃油。我局严格公车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了统筹调度,专车专用,集中停放等措施。要求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减少了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实行定点加油,提倡节约能源,逐步建立起节约用油奖励机制。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有效节约燃油。 (三)加强驾驶员管理。为严格车辆管理,避免用油浪费,以及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我局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岗位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驾驶员的职责。通过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驾驶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采取培训、评选先进等方式,鼓励驾驶员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树立机关驾驶员的良好形象;完善了车辆维修和安全驾驶考核奖罚机制。 (四)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为了搞好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我们实行了车辆维修申报制度,并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使车辆维修工作真正做到既保证修车质量又节约经费,堵塞了维修环节的漏洞。同时加大了对定点维修厂的监督管理,采取季度检查和随时抽查的办法,从报修、原材料价格、管理费、工时费四个环节进行检查,保证维修质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进一步抓制度建设,抓体系完善,通过不断努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篇二:某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2013年5月全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公务用车治理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登记自查、深入审查核实、处置违规车辆等举措扎实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公务用车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市公车治理工作方案汇报,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市成立了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并从市纪委、公安、编办、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脱产办公。同时,结合某实际,制定了《某市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某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了总体要求、治理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职责等。 (二)严格自查自纠,全市一般公务用车基本情况全面摸清。 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工作。2011年8月,我市组织人员对全市52家市直单位和各县(区)、经济开发区的公务用车治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原始报表、与交管部门车辆登记信息比对、与单位资产和财务账目比对等方式对所查单位车辆进行审查甄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在公务用车信息登记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行分级负责。市公车治理办公室对市直公务用车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对本地区公务用车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地区、单位上报的信息有地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二是坚持逐车核对。各地区、单位将车辆信息上报后,市公务用车治理办公室进驻车管所,将购置时间、价格、排量、审批情况等信息逐一比对,比对信息有差错的,会同车辆所属单位进行核对,信息无误后由所在地区、单位负责人签字。三是做到一车一档。信息核对完成后,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将每一辆公务用车资料制作成档案,集中保管。四是发挥部门作用。市纪委、编办、公安、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上述工作,对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做到全面掌握。 目前,我市共有公务用车3468辆。 市直机关小轿车261辆,越野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车辆30辆,执法执勤小轿车173辆,越野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4辆,其他车辆59辆,党政所属事业单位小轿车157辆,越野车22辆,其他车93辆; *县小轿车230辆,越野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车辆53辆,执法执勤小轿车230辆,越野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54辆,党政所属事业单位小轿车52辆,越野车12辆,其他车40辆; *县小轿车184辆,越野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车辆23辆,执法执勤小轿车174辆,越野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车辆31辆,党政所属事业单位小轿车50辆,越野车4辆,其他车8辆; *小轿车145辆,越野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车辆8辆,执法执勤小轿车221辆,越野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26辆,党政所属事业单位小轿车91辆,越野车7辆,其他车36辆; *小轿车2辆,越野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2辆,执法执勤小轿车30辆,越野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 *管委会小轿车6辆,越野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6辆,执法执勤小轿车5辆,越野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 ‎ ‎ *小轿车10辆,越野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4辆,执法执勤小轿车21辆,越野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6辆,党政所属事业单位小轿车2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0辆; 1、对超编车的处理。 我市共上报超编车35辆,对9辆超编车按照中央和省要求,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报废等处理,其中拍卖4辆,报废4辆,调剂使用1辆,另外26辆系违规借用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现已全部退回。 2、对超标车的处理。 (1)对2011年1月6日以后购置的超标车的处理。我市共上报2011年1月6日以后购置的超标车22辆,按照中央和省要求,进行了拍卖、置换等方式处理。其中拍卖7辆,置换9辆,过户1辆,申请继续留用1辆,退还企业4辆。 (2)对2011年1月6日以前购置的超标车的处理。经查,2011年1月6日以前,我市购置排气量单超的车辆(即价格在25万元以下,排气量在2.0以上)共有57辆。对56辆使用不满8年的,在编制内申请继续使用,对另外1辆使用8年以上的车辆,予以报废。 3、进口车等超标车辆的处理。 对此类公务用车,我市的数量很少,只有10辆(5辆进口越野车、5辆进口旅行车),且都是由市县(区)党委政府用于接待和国土、水务等部门作为特殊用途车辆。对5辆进口越野车的处理。按照省公车治理办《违规公务用车处置督导通知》(苏车治办[2012]6号)中各市进口越野车申请留用不超过2辆的要求,我市申请留用2辆,对另外3辆予以拍卖。对5辆进口旅行车的处理,按照省公车治理办关于市县党委政府等有接待用车编制的单位,编制内可申请作为接待用车留用的规定,申请继续使用4辆,另1辆进口旅行车,因不符合继续使用的规定,予以拍卖处理。 4、对违规借用车辆的处理。 按照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要求,84辆违规借用车已全部退还。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今年来,我市立足市情,坚持勤俭节约、加强管理的方针,不断加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 一是建立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初,我市出台了《某市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主要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的审批管理、经费管理、监督管理、年度报告。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申购车辆进行经费来源、车辆编制、排气量、价格等初审,报联席会议会审同意后,提交市长审批。对市政签批统计的购车计划,市级机关是管理局通知购车申请单位将购车资金转到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购车专户,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集中采购;凡是不经过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集中采购的,不得上牌。此项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共控减购置公务用车97辆,节约购车经费1635万元。 二是制定和严格执行监管有效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围绕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体系,今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某市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贯彻落实某市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擅自驾驶公务用车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违规用车的监督方法、处理规定等内容,确保公车使用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2012年6月,我市又制定出台了《某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篇三:关于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四川射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关于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市、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我公司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城投公司现有公务用车11辆, 2012年度局机关车辆运行费用情况:燃油费25.21万元,维修费9.68万元,保险费2.46万元。 二、自查情况 1、建立公车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机制。全县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以后,城投公司迅速成立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李响担任组长,党政办人力资源科科长覃杰英、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勤、综合科副科长赵文武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传达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2、公务用车配备合规合法。无超编制配车,无超标准配车,没有对车辆加装豪华内饰。公务用车的配备一直本着遵纪守法的原则,没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转送或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发生。 3、公务用车运行规范有序。本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护保养都做到规范有序,没有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公车在节假日封存于单位,有效做到了杜绝公车私用。 4、公务用车登记信息准确真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后,我单位指定专人对单位自有车辆进行了清理核实,将车辆信息登记上报,并将车辆信息在本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经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查核实,登记上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 经自查,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现有车辆无豪华装饰,无公车借用等违规情况,车辆资产帐目详细,车辆运行费用开支帐目合理。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 “车辆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加强党内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严禁违规驾驶公车行为的监控环境。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 ‎ 我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