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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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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范文模板三
一、寒假留校学生(研究生、留学生)不得外出,确有特殊
情况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盖章后方可外出,并要明确外出的事
由、时间、路线和注意事项。
二、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员工及家属尽量不要外出,确需外出
采购生活必需品的,每户每 2 天允许安排 1 名家庭成员出校采
购; 家属有在校外上班的,须持工作证等有关证件在保卫处办
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和单位复工证明出入校门;在校内
务工居住在校外的人员,须由务工所在部门在保卫处统一办理临
时出入证;因历史原因目前居住在校内的其他校外人员,须持房
产证等相关证明在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三、所有出入校园人员及车辆,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
临时出入证),人员还须佩戴口罩,并配合保卫处校门口工作人
员做好查验、登记和测温工作。如进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
状,一律不准进校。
四、保卫处在学校大门外测设点办理临时出入证。校外无关
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进入校园,须报校防控办批
准,并由保卫处做好登记备案。
五、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员工、家属和其他人员,除工作需要
外,尽量不要出门。居家要注意开窗通风,出门须佩戴口罩,回
家注意洗手消毒。
六、因工作需要上班值班人员,除必须佩戴口罩外,在工作
期间也要全程加强自我防护。
七、校内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不准出校必须第
一时间向校卫生所报告(联系人:红角洲校区徐敬花
18970029809、枫林校区潘健 13970940502),由校卫生所根
据情况进行处置,防止患者自行寻医过程中造成交叉感染,并及
时上报校防控办(联系人:文捷 15070967217),严禁瞒报、
漏报、迟报。
八、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防范意识,通过
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
每一位师生员工,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
不信谣”的防控氛围。
九、后勤保障处、学工处等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和楼宇等公共
区域、重点区域的消毒消杀工作。校内所有电梯全部停用。
十、所有人员一律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中层干部、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及部门工
作人员,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四
一、建立自下而上的传染病疫情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
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传染
病疫情。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
二、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
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传染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三、班主任在每日晨午检和学生缺勤汇总中发现有疑似病例
要及时报告校医(保健老师)及分管领导。同时将疑似病例送临
时观察室隔离,自身做好防护措施。
四、校医(保健教师)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
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书面上报学校传
染病疫情,应反映疫情全过程(症状、人数、现况、涉及范围等),
并经学校责任人签名(或学校盖章)。
三、学校各部门务必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疑似传染病爆发时,
校医(保健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传染病防控领导
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 2 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报告。校长作为传染病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及时向上级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校医(保健老师)按照上级卫生和教育部门的具体要求,
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
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如有发现,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
向卫生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并要求其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