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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精编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情况总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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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情况总结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情况总结 ‎ 2020年,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县卫生健康委下达的目标任务,以查办案件、强化巡查为重点,突出“双随机一公开”和职业卫生监管,着力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医疗美容乱象专项整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力度得到有力加强,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严格卫生行政许可,深化简政放权 ‎ ‎(一)积极优化卫生行政许可。一是严格卫生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压缩许可平均办件时长至5日以下、所需材料至4件以下。同时,对面向自然人政务服务事项,开通“全程网办”绿色服务通道,可以通过网上提交材料,办结后免费邮寄服务结果材料,切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受理卫生许可88件,全部按时办结,无一例投诉举报。 ‎ ‎(二)全面推行公共场所“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县全面推行公共场所“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革管理措施》,一是全面推行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制作并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书》,向社会全面告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法律依据、申请材料要求、办理时限、事中事后监管等。制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明确告知申请人承诺事项及违反承诺事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文书示范文本。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对申请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向申请人认真说明、解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相关公示内容。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五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营业后,卫生监督员将对公共场所及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三、全面完成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 ‎(一)职业卫生监督。一是积极做好职能转变对接。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8月份,应急管理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正式移交至县卫生健康委。二是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对象摸底调查。经查,县共有职业卫生监管对象146家,其中工业企业14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县人民医院)。全县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共计11778人。三是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检查。督促县人民医院按时完成了职业健康机构备案。四是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制定了《县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并争取到各乡镇党委、政府重视,确定了以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和卫生监督协管员为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分别于2020年8月7日、9月19日,两次组织召开了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暨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了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四类,共计23家企业为本次整治对象,同时按照要求建立治理工作基础台账,按时上报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等资料。通过摸排情况来看,这23家企业共有员工6967人,其中接触尘毒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人员共计1060人,其中有5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有5家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有7家企业组织开展职业病健康检查; 23家企业都在2020年下半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率为100%; 23家企业2020年下半年都在监督下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检测率100%。另外对17家工业企业开展督查,针对存在问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五是职业卫生“零执法”突破。对1家工业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 ‎(二)医疗机构监督。一是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8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3车次,查处案件5起,结案5起,其中,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案1起,超核准登记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1起,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案2起,违规处置医疗废物案1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二是对全县85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乱象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了问题清单,并在卫生健康系统内对问题予以通报。对3家乡镇卫生院空壳科室报卫健委予以注销。同时,对1家村卫生室承担主要责任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案予以暂停执业6个月行政处罚,对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处方书写不规范行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对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予以立案查处。 ‎ ‎(三)传染病防治监督。一是对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1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对这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二是制定下发了《县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灭菌质量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对136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2020年度消毒灭菌质量检测,针对22家检测不合格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现已完成重新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三是制定了《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了26家一级及以上医院、23家2020年国家传染病防治随机抽检确定对象综合评价工作。经评价,优秀单位11家,合格单位39家,重点单位0家。四是对1家乡镇卫生院和5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予以警告,共计罚款人民币18500元行政处罚。 (四)放射卫生监督。一是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对上一年度放射卫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已整改完毕,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二是组织全县150名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了放射法律法规知识与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及职业健康体检。三是帮助23家放射诊疗单位,联系有资质公司,开展2020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放射诊疗场所防护监测工作。四是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县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卫健〔2020〕105号),制定了县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县2020年职业性放射疾病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完成25家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放射诊疗频度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调查。同时,通过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上录入上报。 ‎ ‎(五)血液安全监督。分别于3月份、5月份、9月份、11月份,对“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询问相关负责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深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该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情况、供血浆者管理、血浆采集和检验、实验室管理、血浆储存与转运、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单采血浆的采集和管理。 (六)计划生育监督。一是摸清底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3家,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城关卫生院。二是建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法检查对象的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对这四家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目前未发现问题。 (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一是全县供水单位29家,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28家(包括1家市政供水单位和27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1家,供水单位建档率100%,供水单位日常监督覆盖率100%。二是对12家水质检测不合格生活饮用水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其中的5家单位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情况通过oa系统通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现已整改完毕。三是开展“你点我查”行动。通过网络投票平台确定5家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为检查对象,经查,5家小区现场检查和水质检测结果均合格。四是对辖区内3家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进行随机监督抽查,3家被检查单位均能提供涉水产品产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卫生许可批件。 ‎ ‎(八)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是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关于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城区25家住宿场所开展卫生重点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对7家公共场所予以立案查处,予以警告,共计罚款人民币5900元整的行政处罚,现均已结案。 (九)学校卫生监督。一是会同县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机选取5家托幼机构和5家校外培训机构为抽查对象。经查这10家单位采光照明均有不达标项,针对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抽检结果情况函告县教育局,并要求县教育局督促这10家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函告我委。针对检查、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部门予以通报。二是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22家,现已完成全县共计119家学校的综合评价工作。 ‎ ‎(十)扎实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一是对4家取得营业执照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和18家以“推拿、按摩”为名的其他场所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像整治。通过检查未发现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下发《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卫健〔2020〕43号),对辖区唯一1家医疗美容医疗机构和10家从事生活美容公共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行为。在医疗美容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张贴了告知书,生活美容场所主要负责人也签订承诺书。同时,印制《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30份,并在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张贴,加大了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三是查处无证行医行为。对4起无证行医案件予以立案查处,现已结案3起,共计罚没收款人民币18800元整。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2020年开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纳入“两卡制”,制定了《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注重以工作效果体现考核实绩,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截止目前,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巡查904次,信息报告7条。 (十二)卫生应急及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并参加了委机关组织的卫生应急演练。组织开展“两会”、“四大考”等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专项卫生监督保障检查活动。 三、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一是及时更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理了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随机抽查事中事后权利有效、规范运行。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任务。2020年,国家和省卫健委随机抽取104家检查对象。现已全部完成公共场所21家,自来水厂11家,学校17所,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24家,单采血浆站1家,医疗机构医疗卫生21家,放射诊疗机构7家,消毒产品单位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随机监督抽检,完成率100%,完结率100%。同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对社会进行公布。三是加大双随机执法力度。对1家村卫生室在存贮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行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对1家村卫生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行为,分别立案,予以警告、共计罚款人民币5000元。对1家共公共场所安排2名未取得健康证从业人员上岗行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00元。 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一是围绕“”主题教育,贯彻学习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等。到独山革命旧址群、霍山起义纪念碑、胡底烈士纪念馆和吴展纪念馆开展红色革命教育,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筑牢红色堡垒,勇当时代先锋”活动,贯彻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深入推进“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组织全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紧扣“多”、“推”“虚”三个问题,严查严改,切实做到“学”、“查”、“改”、“立”,持续巩固“讲重作”“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成果,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是认真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活动,围绕县医疗卫生领域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本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风险点”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逐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规范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党员民主评议、按期缴纳党费等,加强党员考核管理,提高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特别是乡级执法机构一片空白,执法队伍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导致很多工作得不到有效、深入开展,存在“看得见、管不到”和“管得到、看不见”的问题。 二是县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改革亟需推进。县卫生局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但至今仍称作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不利于单位发展。 三是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员保障乏力。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不能晋升职称,也未实行职级并行,执法人员待遇得不到有力保障,致使工作积极性不高。 ‎ ‎ 四是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截至目前,共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30起,虽较上一年度案件数量有大幅度提升,但查办案力度仍需增强,摸排案件线索能力有待提高。 五是执法能力仍有差距。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已移交至卫生健康委,但当前,职业卫生监管无独立职业卫生监管科室及专职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职业卫生涉及行业领域范围广,生产工艺技术水平高,监督执法人员仍存在能力不足问题。卫生监督机构无专项经费,无快速检测设备及防护设施等,监督执法自我防护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六、2021年工作初步打算 2021年,县卫生健康委将卫生健康执法工作纳入五大重点工作之一。我所将继续在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以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改革为重点,着力争取政策,推动整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资源,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制度建设,建成职能界定清晰、任务分工明确的县、乡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 ‎ 二是以尘肺病攻坚行动为重点,着力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努力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源头治理制度,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效能,扎实开展职业卫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确保《县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提出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三是以规范服务行为为重点,着力加大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行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争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突破。 四是以深入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查办案件,提升查案办案能力,力争案件查处数量再突破,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 五是以落实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着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