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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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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基层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三篇
2020年关于基层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一)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x政?2020?66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督查活动通知》(卫办农【2020】10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基层医改巩固完善情况、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状况、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展以及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层医改巩固完善情况
(一)乡镇卫生院及其人员绩效考核分配“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
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面,首先,制定了《市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方案》(明医改字【2020】14号)和《xx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明医改字【2020】8号),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和考核程序;并按照“两级考核,两级挂钩”分配原则,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将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90分及以上为优秀,分值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2020年底,我市组织对全市医改后9-12月份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医改各项补助经费。2020年5月,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农秘【20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并于6月底完成了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绩效考核工作。从考核结果看,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按照绩效考核标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其单位医务人员对基层医改政策认知度,从开始的不理解、消极,逐渐转变为理解支持,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与激励措施完善落实情况
为激励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xx市《关于对基层医疗机构收支测算方案》(财社【2020】202号)文件精神,一是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超收全留”政策,鼓励各医疗基层机构合理合法力争创收;二是对超收结余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在年末可进行二次分配,其中,结余部分的30%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或用于化解债务,40%用于单位集体福利,30%用于对业务骨干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奖励。三是对年未完成当年工作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扣减机构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特点,确定了不同的系数,实行分类考核,按月考核发放。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并拉开分配差距;并采取奖励先进,惩戒后进的方法,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机构扣发的补助经费,奖励给考核得分位列全市前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连续3次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市前三名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提拔重用上应优先考虑。对得分位列全市后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连续3次考核均位列全市后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去负责人职务;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其考核周期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晋升、聘用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增减变化情况
从2020年上半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收入和服务能力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市基层医疗机构2020年度收入核定标准》(明卫【2020】26号)文件要求,积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能力和业务收入与医改前相比稳中有升,全部能够实现年初下达的收入核定任务。
(四)村卫生室财务补助考核发放情况
为激励村医工作积极性,巩固医改成果,2020年1月,我市向各村卫生室拨付2020年9-12月医改补助资金118万元;5月底,又向139个行政村卫生室预拨付2020年上半年公卫补助经费177万元,室均1.5万元;6月底,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经费将于7月上旬拨付到各村卫生室。同时,为逐步解决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报酬低问题,加大对村卫生室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从2020年起,我市对实行一体化管理且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按每服务1200人口,在省年补助8000元基础上,市财政年增加公共卫生补助经费2000元。
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状况
(一)村卫生室人员准入管理情况
我市总人口65万,其中农业人口53万。现辖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39个行政村。截止2020年12月底,已组建139个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市登记注册乡村医生人员703人。其中,取得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95人,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618人。为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合理解决村医队伍存在的问题,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让广大农村居民获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市制定了《“非一体化管理联合村卫生室”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联合村卫生室”)。联合村卫生室的组建,采取个人申请,设置地点仍在原村属地,且与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保持一定距离,人员由富余村医2人以上自主联合执业,基本条件符合村卫生室的设置标准,执业范围严格执行村卫生室设置要求。联合村卫生室不承担该村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联合村卫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但必须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和补充药物,并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对守法执业,且群众满意度较高的联合村卫生室,卫生局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设备和物资方面支持。联合村卫生室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目前,我市已在6个乡镇开展“非一体化管理联合村卫生室”试点工作,批准设置非一体化管理联合村卫生室7所,运行效果良好。
(二)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从2020年9月1日起,我市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139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到位,与物价等相关部门配合,先后7次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行政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较好,所有药品一律按进价销售,且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各行政村主要路口和医疗机构醒目位置统一悬挂药品零差率销售宣传横幅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牌。据统计,我市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降价幅度为42.2%,其中常用药品降幅为60%以上。截止目前,我市共采购药品14104757.91元,配送率达94%。新医改政策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和赞同。
(三)财务收支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为加强对村卫生室财务收支管理,我们首先制定了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对村卫生室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收统支,并按照国家医院会计制度,为各行政村卫生室统一建账、统一分户核算,其法人主体和归属权不变。二是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分别设立账目进行核算。三是实行统一购药、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四是实行定期报账制。五是实行备用金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支付一定备用金给各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持发票到卫生院报销后,补齐备用金,药品采购款由卫生院直接划拨。六是实行固定工资和绩效考核工作分配制度。
三、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展
(一)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进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我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制定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成立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领导组织和技术指导组织,对任务实行再分解,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2020年关于基层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二)
2020年****区基层卫生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围绕“建机制、重基层、强基础”总体思路,坚持“民本卫生、和谐卫生”发展理念,面向基层、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居民卫生保障水平,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快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按照“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的工作思路、以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巩固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使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健康服务。在2020年底完成三年医改体系建设任务基础上,区卫生计生局及早谋划,认真调研,根据各中心实际,提出了社区卫生服务站提升五年初步规划(2020-2020年)。2020年,结合我区“魅力水乡”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调整和进村入企大走访群众呼声要求,计划投入413万元完成12家新(迁)建和13家改扩建任务,投入170万元完成****、****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扩建,以解决目前服务站简陋陈旧、新农村改建等导致原站址超出15分钟健康服务圈、****经济发展后外来人口增加等矛盾。真正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格局。截止目前,全区2020年已初步完成服务站新(迁)建3家(********),改扩建1家(****),另已开工建设8家。
在全区省级规范化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积极开展市级星级站创建,初定申报创建星级站41家,其中申报五星级服务站5家,确定****、****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提升先进乡镇的培育对象。完成公共卫生“复合型骨干”实践培训2人,“社区人才”实践培训6人。
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继续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服务站统一布点、统一药品、统一财务、统一制度、统一调配、统一任务、统一考核、统一项目、统一台帐等“九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成立****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依托疾控专业团队,建立健全督导检查与绩效考核,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社区综合防治和干预措施。截止目前,全区高血压管理人数40523人,发现率为8.2%;糖尿病7477人,发现率为1.51%。
三、健全社区责任医生保障机制,稳定基层人员队伍。
根据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在我区基层社区服务机构的进一步深入,我区2020年制定实施的《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已不相适应。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乡镇及区发改经信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意见,已完成《****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新的一体化管理办法对于社区责任医生的基本工资待遇和绩效奖励均给予明确,为各中心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方案提供了依据。同时,根据省卫生厅文件精神,经过全区各乡镇的摸底排查、初审、公示、复审等环节,对三批共计1325名曾经从事乡村医生人员给予年限确认,进一步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四、结合传染病重大专项,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序推开。
2020年起开展的第四轮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区局专题召开会议,制定出台了《****区第四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体检项目与国家科技传染病重大专项研究相结合,乙肝和艾滋病检测覆盖所有体检人群,肺结核筛查在有体检的单位开展,同时将三大传染病筛查资料完整录入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各乡镇的体检工作于4月全面启动,截止目前,累计6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9718人,体检率9.5%;0-6岁儿童及中小学生体检14529人,体检率27.08%;普通成人体检11039人,体检率4.47%。
五、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
1、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卫生协会有关要求,做好“****区基层卫生协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
2、结合我区“美丽乡村”、“魅力水乡”创建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服务站建设规划,做到建设一家、指导一家、验收一家。
3、以市级星级站创建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实施“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内涵提升工程”和全面开展“糖尿病关爱家园工程”。全区星级站创建率力争达到80%以上(其中四星级不低于30%),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随访管理工作。
4、继续实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程,确保60岁以上参合老年人、中小学生及0-7岁儿童当年体检率达到80%以上。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与管理工作,加快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2020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2020年关于基层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三)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20]66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督查活动通知》(卫办农【2020】10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基层医改巩固完善情况、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状况、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展以及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层医改巩固完善情况
(一)乡镇卫生院及其人员绩效考核分配“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
我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面,首先,制订了《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南卫字[2020]110号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南卫字[2020]111号),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和考核程序;并按照“两级考核,两级挂钩”分配原则,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将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分值90—80分(含80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2020年底,我区组织对全区医改后9—12月份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医改各项补助经费。2020年5月,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意见通知》(卫农秘【20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并于6月底完成了全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绩效考核工作。从考核结果看,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按照绩效考核标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其单位医务人员对基层医改政策认知度,从开始的不理解、消极,逐渐转变为理解支持,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与激励措施完善落实情况
为激励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经费包干,超收不提,超支不补”政策,鼓励各医疗基层机构合理合法力争创收;超收部分提取30%作为单位的发展基金,30%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40%单位可视具体情况按比例匀块。作为院委会成员和业务骨干奖励,慈善资金等发放使用,短收部分按100%比例核减绩效工资总差。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特点,确定了不同的系数,实行分类考核,按月考核发放。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并拉开分配差距;并采取奖励先进,惩戒后进的方法,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机构扣发的补助经费,奖励给考核得分位列全区前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连续3次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区前三名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提拔重用上应优先考虑。对得分位列全区后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连续3次考核均位列全区后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去负责人职务;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其考核周期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晋升、聘用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增减变化情况从2020年上半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收入和服务能力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南谯区基层医疗机构收入核定标准的要求,积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能力和业务收入与医改前相比稳中有升,全部能够实现年初下达的收入核定任务。
(四)村卫生室财务补助考核发放情况
为激励村医工作积极性,巩固医改成果,2020年1月,我区向各村卫生室拨付2020年9-12月医改补助资金49.1万元。3月底,又向70个行政村卫生室预拨付2020年上半年公卫补助经费31.6万元,6月底,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经费将于7月上旬拨付到各村卫生室。同时,为逐步
解决村卫生室医务报酬低问题,加大对村卫生室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从2020年起,我区对实行一体化管理且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按每服务1200人口,在省年补助8000元基础上,区财政年增加公共卫生补助经费3000元。
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状况
(一)村卫生室人员准入管理情况
我区共有农业人口30.7万,现辖8镇、2个社区、70个行政村,截止2020年12月底,已组建70个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区登记注册乡村医生人员385人,其中,取得助理医生以上资格的23人,为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合理解决村医队伍存在的问题,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让广大农村居民获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区制定了《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若干规定》。
(二)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从2020年9月1日起,我区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70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到位,与物价等相关部门配合,先后7次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行政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较好,所有药品一律按进价销售,且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各行政村主要路口和医疗机构醒目位置统一悬挂药品零差率
销售宣传横幅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牌。据统计,我区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降价幅度为42.2%,其中常用药品降幅为60%以上。截止目前,我区共采购药品765万元,配送率达94%。新医改政策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和赞同。
(三)财务收支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为加强对村卫生室财务收支管理,我们首先制定了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对村卫生室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收统支,并按照国(:基层卫生工作总结)家医院会计制度,为各行政村卫生室统一建帐、统一分户核算,其法人主体和归属权不变。二是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分别设立帐目进行核算。三是实行统一购药、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四是实行定期报帐制。五是实行备用金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支付一次备用金给各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持发票到卫生院报销后,补齐备用金,药品采购款由卫生院直接划拨。六是实行固定工资和绩效考核工作分配制度。
三、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展
(一)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进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我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制定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成立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领导组织和技术指导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