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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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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2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 ,为全面完成 “十三五”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更好推动我镇的脱贫攻坚工作,根据 《xx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x委办发〔2020〕x号)精神和2020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国扶贫工作会议和省、徐州市对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目标标准,补齐短板弱项,建立稳定脱贫和逐步致富长效机制、返贫监测预警救助机制、脱贫人口防贫机制,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坚决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着眼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深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着力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到2020年底 ,全镇低收入人口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6500元,并保持平均增幅不低于全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全镇经济薄弱村(2个脱贫任务村,3个一般低收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超过20万元;农村低收入人口“三保障”全面落实,低收入家庭子女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全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低收入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诊治,低收入农户全部住上安全住房,全镇人口和村返贫、致贫率为零。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和全面普查工作。到2020年6月,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包括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低收入农户识别、退出、帮扶“三精准”,低收入人口群体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等,中央、省、徐州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督查巡查、考核评估等各个渠道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我镇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同时,对各村脱贫攻坚任务开展普查,全面检验脱贫质量成色。
(二)健全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增收长效机制。保持精准扶贫资金收益分配政策、“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一户一策”帮扶政策、结对帮扶、孝老爱亲等针对低收入农户增收政策保持不变。推进产业扶贫,发展与低收入农户增收关联度高、产业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富民项目,通过订单生产、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通过帮扶,全面提高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快消除经济薄弱村的意见》(徐委办〔2019〕191号)精神,坚持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大力开展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积极稳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搞好集体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支持村成立农业公司,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社,发展村级特色产业,推行村企共建、抱团发展、异地入股等办法,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增强对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带动能力。继续推进已经达标的经济薄弱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发挥强村带富民效应。
(三)强化返贫风险防控。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措施,严格做到应保尽保。 严格履行脱贫退出程序,对收入没有稳定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没有落实的低收入农户,不得认定为脱贫。强化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的跟踪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纳入帮扶。按照《xx市“防贫保”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做好防贫保险工作,瞄准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人群,充分发挥政策保险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利用“阳光扶贫+”平台,探索防返贫预警机制,做到及时监测、及时预警、及时帮扶。
(四)统筹推进行业和社会扶贫。压实行业扶贫职责,深入开展产业引领、就业创业、教育助力、健康援助、兜底保障、志愿扶志、金融助推、企业帮村“八大”专项扶贫行动,增强脱贫致富能力,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增加收入。深入实施“三乡工程”,动员社会组织、各类企业、民间团体和个人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队、民营企业、广电媒体、公益组织等群体的社会职能优势和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加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统筹。以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将产业发展与精准带动低收入农户稳定增收相结合,推进土地流转,建立更多的扶贫产业园、扶贫基地、扶贫车间,增加就业岗位,将低收入户链接到产业链上,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结合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渠道增加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就业。同时,大力发展与低收入农户增收关联度高、产业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富民项目、龙头项目,积极培育门槛低、离家近、好参与的“三来一加”型创业就业项目。
(六)持续开展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建强村两委班子,狠抓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提升带民致富能力;继续向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全面落实每村一名乡村振兴专职干部制度;建立完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党员负责人包村制度;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组织保障
(一)严格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保持攻坚劲头,确保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和尺度不松。各村、各单位要坚决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履职尽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解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把准政策尺度。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加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思想道德、法治、感恩教育,增强自我发展意识。挖掘、宣传报道鲜活生动案例,表彰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脱贫致富、扶贫济困先进典型,大力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
(三)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调度,加大扶贫资金配套投入,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和跟踪问效,推动“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落地落实,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严格考核评价。根据脱贫攻坚新进展,完善工作考核指标,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阳光扶贫+”平台监管作用,建立问题约谈提醒机制,做到即时预警提示,即时约谈,传导责任压力,加强整改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