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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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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建筑市场领域扫黑除恶方案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各市监所、机关股室队、直属单位: 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全国、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林(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梅(副局长)、程海明(纪检组长)、唐晓德(副局长)、邓青春(食药安全总监) 成 员:各市监所、局机关各股室队、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县局经检大队,阳林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县营商环境风清气正,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 ‎(二)工作重点。各部门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强占商贸集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食品药品、虚假会议营销、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传销行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为我县营商环境的净化、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懈奋斗。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车、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各部门要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各项打假专项整治,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系统12315、12365、12331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7月底前) ‎ 各部门要按照我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周密细化、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XX年8月至2020年6月) 各部门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生产经营消费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集中力量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打击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手段,加强对举报者和线索的保密工作,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人人敢打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全面总结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中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圆满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书记同志 ‎ 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在本辖区各类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采取悬挂横幅、引导商户播放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局纪检组、监审室将切实加大对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辖区、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并于每月19日前把巡查摸排情况上报至县局经检大队处。 附件: 1、仪陇县市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登记表 2、仪陇县市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3、仪陇县市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分解表 仪陇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我局系统要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体目标,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管中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工作,打击欺行霸市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二、工作目标 以鲜明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加力,继续用力,紧盯黑恶势力不放松。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聚焦市场监管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和市场乱象,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全面履职尽责,不断优化市场环境,积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强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经济稽查大队,大队长苗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排查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市场和领域的违法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问题。 2.传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问题。 3.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置非法集资、执法办案等工作中发现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以及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问题。 (二)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查处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三)综合治理市场秩序乱象 1.将传销纳入专项斗争延伸打击范围,严厉打击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正常秩序的传销行为。 ‎ ‎2.严厉打击保健品、食品、家用医疗器械(保健器械)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3.严厉打击坑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假药劣药、不合格食品等黑工厂、黑窝点。 4.严厉打击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市场和领域哄抬价格、虚假标价、低标高结、欺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5.严厉打击网络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从即日起集中开展。 (一)广辟线索来源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XXX、XXX、XXX、XXXX5等投诉举报平台(电话)、信访投诉等现有渠道,对发现的涉黑涉问题线索及时报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在窗口单位、重点市场、旅游景区设立举报信箱、悬挂横幅,动员和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一步拓宽了解问题、搜索线索、掌握证据的渠道,确保群众举报和投诉畅通无阻。 (二)开展市场排查 ‎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全面、集中、滚动排查移送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菜霸市霸行霸和其他强买强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线索排查结果三级具名责任承诺制:对经排查的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要逐一形成书面排查结论,确保排查无遗漏,排查结论分为无涉黑涉恶问题或有涉黑涉恶问题(需注明具体问题及处置措施)两种,由网格化负责人、基层所主要负责人、区局主要负责人分别签名背书,对排查结论作出承诺。 一要摸排移送上述场所中存在的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控制商品货源及经营权、强迫交易、霸王条款等欺行霸市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要摸排移送上述场所中存在的收保护费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要摸排移送利用欺诈、暴力威胁等手段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强买强卖涉黑涉恶线索。 (三)深入开展自查 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对于本系统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利,参与涉黑涉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逃避惩处等行为的,要一追到底,严肃查处。组织 全系统全体干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自查,重点查每名干部是否参与各个类型的黑恶势力、是否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充当保护伞等情形,在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承诺活动,要求每名干部签署不参与、不保护黑恶势力的《承诺书》,增强扫黑除恶工作能力。 (四)加大执法力度 认真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 ‎ ‎ 1.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暴力传销、网络传销、拉人头聚集型传销、利用传销活动进行经济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摸排、移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深入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深挖违法案件线索,对保健市场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严查重处。 3.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执法行动。聚焦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等重点商品,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侵权仿冒、掺杂使假、产品质量不合格、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不正当价格行为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市场和领域违法操纵价格、哄抬价格、虚假标价、低标高结、欺诈勒索等诱骗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5.深入开展网络商品交易执法行动。以落实《电子商务法》为契机,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效处理网络商品交易中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净化网络购物环境。 (五)加强协作配合 ‎ 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要从强化监管和执法办案入手,全面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于获取核实的涉嫌黑恶问题线索,及时向区扫黑办移送,大力支持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及时提供所需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依法对相关人员和主体协助执行,实施限制或禁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系统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上再认识、再提高,行动上再动员、再部署,措施上再加力、再抓细,掀起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 (二)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抓住关键少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各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落实,各单位要顺应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形势要求,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措施,要在区委、区政府、市局领导下,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系统形成横向联合、纵向一体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工作体制。 (三)强化督导问责 ‎ 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专项斗争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动作开展每一项工作。要把线索排查摆在首要位置,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没有发现市场上的涉黑涉恶线索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要把整治行业乱象和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对市场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督促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渎职行为、对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活动,要坚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区局要开展明察暗访,将发现不讲政治、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各级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做实统计工作 要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送机制,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报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线索报送工作,每月14日、29日前向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表。 扫黑除恶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各分局(所)、执法大队、科室: 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全国、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扫黑除恶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 以党的十九大、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市营商环境风清气正,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各部门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强占商贸集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食品药品、虚假会议营销、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传销行为、恶意投诉举报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为我市营商环境的净化、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懈奋斗。 三、工作措施 ‎ ‎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号、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车、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各部门要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各项专项整治,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系统12315、12365、12331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7月底前) 各部门要按照我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周密细化、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XX年8月至2020年6月) ‎ 各部门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生产经营消费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集中力量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打击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手段,加强对举报者和线索的保密工作,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人人敢打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全面总结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中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圆满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在本辖区各类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采取悬挂横幅、引导商户播放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党政办、组织人事科、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将切实加大对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辖区、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并列入每月月报信息中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