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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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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供参
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
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实施方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两
年来我镇十大专项整治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
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
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
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
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实现“五年新
跨越”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
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
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
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
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
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
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合力及执
法力度,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 2 个专题和 10 个行业领域
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
为重点,带动全镇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
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
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宣传中央制作的电
视专题片、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安全
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
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
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
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
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
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
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镇乡安全生产监管保障,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责
任单位:应急管理所牵头,党建办、外宣办、文教办、司法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全镇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以下均需要各相关村党
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
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持
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技术
团队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安
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2021 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
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
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
和岗位等,按照《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赣安办
字〔2016〕55 号)要求,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
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 年底前各
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分级
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
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
同时依托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
怎么做”,实现事故隐患闭环管理,2021 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
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
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
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
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
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安责险。五是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规范创建。分行业领域明确 3 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凡是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
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
营建设。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
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严格执行“一报告双签
字”制度。企业要严格按照《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
查暂行办法》要求,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按照分级
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八是加强监管督
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将监督
检查对象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加快建立全镇
重点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由镇、村两级实
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
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
的通知》(X 安〔2018〕28 号)要求,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车
间、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 100%查
处,形成对违法违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所牵头,项目办、工业招商办、财政所、土地
城建办、交通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烟花爆竹引线厂安全整治。一是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及时制定并上报《履职报告》,完善企业
标准化建设和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
制。全面建设智能监控风险预警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企
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积极推动落后烟花爆
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2021 年底实现企业大幅减少,企业保留在 5
家左右。三是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整治。整治企业转包分包、
“三超一改”、带药维修、满库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经营单
位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杜绝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行为,对
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条
件的零售店(点)。四是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鼓励企业研发
本质安全性环保药剂,结合新修订标准契机,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
全环保性能,2022 年底,烟花爆竹生产涉药关键工序基本实现机械
化自动化生产,全面淘汰“假大空”烟花和稀炮爆竹产品。五是保持
“打非”高压态势。加强区域联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
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和储存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所牵
头,工业招商办、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一步淘汰落后、推广先进技术、装
备,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退
出,深入推进整顿关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及时
宣贯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推进非煤矿山企业不断完
善风险管控等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严从实从细落
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严防露天矿山(排土场)坍塌、爆破、
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所牵头并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
作,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
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
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 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
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积极推广
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责任单位:应
急管理所牵头,项目办、工业招商办、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高层建
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及老
旧社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
卫生健康、商务、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明确 3 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
理水平。三是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加强消防站点、力量、装备、
水源和通信等保障建设。四是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积极推广应
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
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社会火灾动态、精准防控。五是
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人群,开展以“实操
实训”为基本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消防安全
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专职消防队牵头,党建
办、外宣办、综治办、项目办、文教办、工业招商办、派出所、民政
所、司法所、财政所、社保所、土地城建办、交通办、农办、卫健办、
应急管理所、民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020 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巩固提升
镇、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
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
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
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
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
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
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
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
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
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
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
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 年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
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
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
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
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
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
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
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
“黑车”。(责任单位:交通办牵头,城管办、专职消防队、工业招
商办、农办、应急管理所、土地城建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
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
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
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
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
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二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
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
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
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作业安全、消防安全、车辆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三是加强综
合交通枢纽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
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
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责任单位:交通办、综治办牵头,
农办、工业招商办、土地城建办、应急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
指导,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
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市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
工作,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二是开
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
板,着力解决城市高空广告牌、占道杆线、道路路面坍塌、城市危险
桥梁、城镇燃气设施设备、城市供水安全等影响城市建设安全隐患,
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维修升级改造一批、处罚曝光一批”的
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三是对全镇的易涝点(包括河
流)进行了全面的整治,安排人员对河流排水管网定期排查疏通,并
对窖井盖、泵站、雨水箅进行维护,建立了排查治理台账记录。四是
供电安全方面开展了作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析、控制,并按省
公司要求开展了线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安全
隐患建立了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做到隐患清零。明确现场施工工作负
责人、工作监护人、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五是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
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
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五是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对城区的基础设施的摸底调
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
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完善城
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六是按照燃气工程技术标
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城区管道煤气和罐
装煤气企业制定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和管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七
是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供
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八是对镇城通
信网络线路运行安全,并要求镇联通、移动、电信公司分别制定下发
了安全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对镇城通信网络线路运行安全进行
了风险辨识和整改,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责任单位:城管办、土地
城建办牵头,项目办、文教办、工业招商办、派出所、应急管理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
设、勘察、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能力。二是落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
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制度。三
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完善事故责任人员安
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四是狠抓重点领域
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
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切实采取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
故。五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
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六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
为,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
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责任单位:土
地城建办牵头,项目办、应急管理所、交通办、水管站、工业招商办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程序(试行)》,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
强风险的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二是落
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同时
强化证后监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证后抽查,对自我声明承诺
方式直接换证、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抽
查。三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辨识
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
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四是开展特种设备薄弱
环节专项整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
治理台账;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
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
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责任单
位:应急管理所牵头,项目办、土地城建办、工业招商办、文教办、
民政所、卫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燃气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对燃气场站设施和管网开
展安全隐患排查。二是督促燃气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市燃气管理条例》
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款,进一步制定完善用
户安全用气规则。要通过安全检查、安全服务,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三是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并及时消除
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对酒店、
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
况开展全面排查。四是加大对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监管,治理瓶装液化
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以及液化气钢瓶违规充装、使用
等行为,确保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五是大力推动燃气使用安全管
理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增强用
户安全使用燃气意识。(责任单位:土地城建办牵头、应急管理所、
城管办、交通办、各相关村及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
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相关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
施方案。
三、整治步骤
从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4 月至 5 月)。对标对表中央及省、
市三年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前两年全镇十大专项整治情况及安全生产
事故特点,制定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 12
个子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
围。各相关村、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广
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并于 6 月 13 日前将整治方案及动员部
署阶段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6 月至 12 月)。各相关村、各有关部
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
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
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
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相关村、各行业领域请分
别于 2020 年 9 月底、12 月底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镇“三年行动”
工作推进办。
(三)集中攻坚(2021 年)。各相关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
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
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
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
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
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相关村、各行业领域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情
况报送至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四)巩固提升(2022 年)。各相关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
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
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
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
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
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相关村、各行业领域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情
况报送至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
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
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级层面明确由镇安委会负责全
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工作,并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及其办公室,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惠任领导
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所,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
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相关村、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镇区、本行业领
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强化镇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
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
应急管理所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
管”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和执法手册
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
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各相
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检查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
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以“三项制度”
为抓手,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
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持续推进省安全生产
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组建全镇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和集中会议,
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按照“一报告双签
字”原则,报送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
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
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
的良好局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考核问责。各相关村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
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
督,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行业领域落实情
况的监督,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
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
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
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
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
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镇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
治行动纳入应急管理年度综合考核及安全生产督查重要内容,切实推
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