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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民政局十三五总结及十四五规划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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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十三五总结及十四五规划范文 一、我县民政领域“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 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谋奋进、行担当、抓落 实,较好推动了城乡低保、养老服务、两项补贴等民生保障和民 政服务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我县民政领域“十三五”规划各项 发展目标。(一)困难群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 生活保障更有力度。聚焦城乡脱贫工作目标,坚持精准高效、兜 牢底线的工作思路,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实施社会救助、儿童 福利、残疾人补贴等救助保障政策,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城乡扶贫 工作,兜准兜实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一是建立健全了困难 群众保障机制。围绕打造“阳光救助、精准救助、温暖救助”的 工作标准和目标,建立健全了以社会救助为主要平台的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以乡(镇)、村(居)委会干部、 民政助理员等为主要力量的主动发现、动态管理机制;以方便群 众、服务群众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提 升了救助成效。二是全面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认真对标 上级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救助保障标准科学确定和自然增 长机制。截止目前,与“十二五”相比较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 2019 年底已达到一类 420 元、二类 390 元、三类 370 元、四类 320 元,较 2015 年 260 元/人,现人均 375 元提高了 69.4%;农 村低保保障标准已达到一类 220 元/人,较往年 180 元/人提高了 82%、二类 200 元/人,较往年 150 元/人提高了 75%;城市特困 标准已达到元/人 702 月,提高了 64%,;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 已达到 600 元/人·月,提高了 75%,分散供养标准达到 500 元 /人·月,提高了 70%;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已达到 1300 元/人·月,提高了 84.62%,家庭寄养孤儿(含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保障达到 900 元/人·月,提高了 90%;残疾人“两 项补贴”分别达到 80 元/人·月、50 元/人·月。进一步加强了 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三是及时精准实施民政各项保障政策。立 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和需求,严格按照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城乡 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儿童福利等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各 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力保障了我县城乡扶贫工作 大局。2015 年至 2020 年 10 月止,我县共有城乡低保户 4849 户 10812 人(以目前数据为准),累计发放低保金 3926.22 万元;共 有孤儿 61 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54.9 万元,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 3 人,发放保障金 1.35 万元;现有困难残疾人 740 人, 重度残疾人 1281 人,发放生活补助 164.34 万元,发放 2019 年 高龄补贴 340 人,发放 20.4 万元(高龄人数年底统计按年发放 补贴,2020 年暂无数据)。(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 孤困老幼群体服务能力更上台阶。聚焦特殊群众需求,科学谋划、 严格标准、狠抓落实,高质量推进养老等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满 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基本社会服务需求。补齐结构性养老服 务短板,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大力推进城乡养老 服务设施建设,狠抓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逐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 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助的养老服务体系。(三)专项事务治理 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更显专业。全面加强区划地名边 界管理,依法办理婚姻和收养登记,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实 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 服务。一是提高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服务水平。完成了第二次全 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快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定期开展县界和乡镇级界线联检工作。二是依法开展婚姻和收养 登记。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 范登记服务程序,圆满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严格开展孤儿收 养登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百分百符合法律规范。三是加强流浪 乞讨人员救助。加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力度,推进救助管理机构 标准化建设。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机制和网络。 二、“十四五”规划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补短板、提质量、保民生、促发展” 的基本思路,谋划编制我县民政“十四五”发展规划。具体从以 下方向努力:一是着眼“三项职责”,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全面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 一步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准确把握新时代履行 好民政部门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定 位,明确未来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推进 新时代民政建设。二是加强“三方衔接”,政策研究上再深入。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上下左右”的衔接,汲取各 方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州、省民政部门衔接,深入“吃透”上级 政策方向;加强与县财政等部门衔接,主动融入我县“十四五” 规划;加强与基层和群众需求衔接,做到务实可行、服务群众。 三是应对社会需求多样化的挑战。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需求、利 益诉求和价值取向,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拓展业务内涵和外延, 升级民政工作理念、制度、方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 化、多样化需求,需要深入探索和实践。 三、2020 年工作重点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一是拆乡建镇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原有 22 乡 2 镇,拆四乡并两镇及拆三 乡建三镇,目前共有 7 镇 15 乡,现已全面完成挂牌等各项工作; 二是村级建制工作。按照省委拆除 30%行政村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我县共拆除 65 行政村,经过调整我县目前共有 149 个行政村。 现已完成挂牌等各项工作。在 2019 年开展的城乡低保普查的基 础上,对全县的扶贫攻坚“兜底”对象开展一次有力的普查和精 准识别工作,由 24 个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通过入户调查 等方式,建立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识别兜底对象。 按照“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依法依规调查核实 和审批需扶贫攻坚“兜底”保障的贫困家庭,将“低保政策兜底 一批”对象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做到符合条件的“兜底”对 象“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今年我局共有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下木拉乡敬老院两个重点项目,截止目 前已完成两个项目的规划、选址及地勘工作。 四、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积极践 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 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加强民政能 力建设,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 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继续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保持 特困人员供养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基础上,加强县中心敬 老院管理,提高入住率。(二)进一步完善基层政权管理。加强 我县社区服务站建设的督查指导工作,同时,加强基层政权组织 建设,今年已完成木拉镇、格聂镇和 65 个行政村的撤乡并镇工 作;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民主决策形式, 保障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强化制度建设,?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的 社会基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民政工作能力。定期认真组 织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特别是十九大精神及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纪律、组织 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自觉性,促进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打牢 机关效能建设的思想基础。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机 关效能管理制度,特别是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岗位目标责任制、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制 度,使民政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继 续将认真听取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牢固树立以 人民为中心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强党建 促业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底线思维与问题导向,着 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社会治理基础体系、 民政服务体系和双拥工作体系建设,以本职工作为依托,以精准 扶贫工作为契机,规范管理各项民政民生工程,认真做到“公平 救助、阳光救助、精准救助”,努力实现“救急难”早发现,早 救助,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自加压力,负重奋进,举全 县之力,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大发展、大变化,努力开创我县民政 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