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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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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学生积极学习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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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学生积极学习策划方案
鼓励学生积极学习策划方案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的学生给予奖励,颁发奖状,奖品
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等级可分为班级奖,年级奖,学校奖,
上级领导部门奖。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的鼓励学生积极学习策
划方案资料,欢迎参阅。鼓励学生积极学习策划方案一
为培养我中心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
创建良好学风,特制定本制度。
奖励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积分细则如下:
1、每天按时上课得 1 分。 无故迟到者扣 2 分。
2、每天能认真的独立完成所有作业,不出现错误者,
得 1 分。
3、在学校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排名在前三名,得
15 分。4~15 名,得 10 分,余下每进步一个名次加 1 分。
4、在辅导班每周周练中前五名依次获得 6、4、4、2、2
分。
5、班内大声说话,扰乱其他学生学习者扣 3 分。
6、上课玩手机者扣 3 分。
7、打架、辱骂别人的扣 15 分。
6 、每周评选并公示的“习惯之星”、“学习标兵”得 5
分。
奖励规则:
累计积分 100 分,奖励 10 元书籍 1 本或同等价值礼品;
累计积分 200 分,奖励 30 元书籍 1 本或同等价值礼品; 累
计积分 300 分,奖励 50 元书籍 1 本或同等价值礼品。 累计
积分 500 分,奖励 100 元书籍和同等价值礼品。
奖励形式由学生自由选择,以上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随
时增减。
为提高辅导效果,增强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员优
良的行为习惯和荣誉感,特制订此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本中心全体学员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没有迟到现象,准时到校。
(2) 课堂注意力集中,学习主动,学习积极性高。
(3) 讲义完成质量高:正确率高、书写认真、上交及时。
(4)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5) 每次辅导过后课桌保持清洁、干净。
(6) 在辅导中心语言文明,多用礼貌用语。
(7) 成绩进步较大,超过自己制定的目标。
(8)到辅导中心后主动做家庭作业者。
(9)不带影响学习的物品到辅导中心者。
(10)主动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同学。
(11)节约,不浪费本中心水电纸张者。
(12)诚实守信、知错就改者。
(13)勤学好问,知难而上者。
(14)课堂上积极主动回答老师问题者。
(15)课后不到处乱跑、大声喧哗者。
(16)爱护辅导中心公物者。
(17)辅导前后不在路上逗留者。
(18)做讲义、测验、考试的时候自主完成,不作弊者
(19)未经允许,不随意玩动辅导中心的电器设备者。
(20)敢于主动维护班级秩序、维护辅导中心声誉者。
(21)见到辅导中心有不清洁的地方主动清扫者。
(22)积极介绍其他同学来我中心参加辅导者。
(23)被评为优秀学员者。
二、奖励原则:积分给予本着不苛刻,不滥给,视学员
优良表现斟酌给予的原则。
三、奖励积分标准:
1、在每天辅导结束后对表现优秀的学员进行积分奖励
或者扣减,根据具体情况每项每次最多奖励(扣减)5 分。
2、暑期辅导结束前综合学员表现给予集中奖励。
3、第(22)项符合一次奖励 20 分。
4、班级积分奖励情况制作成统一表格,张贴在班级醒
目位置。
5、学员个人积分奖励情况放入学员档案盒。
四、可以给学员奖励的人员:辅导中心所有教职员工。
五、扣除积分原则:扣除积分本着不滥扣,视学员犯错
情况轻重酌情扣分的原则。
六、扣除积分标准:
对于违反第(1)至第(21)项的学员按次扣除积分,每次
按照学员犯错轻重扣除 1---5 分。
七、一等奖:积分超过 200 分;
二等奖:积分在 150 分——199 分;三等奖:积分在 100
分——149 分鼓励学生积极学习策划方案二
一、奖励
1、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的
学生给予奖励,颁发奖状,奖品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等级
可分为班级奖,年级奖,学校奖,上级领导部门奖。 凡受
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档案。
2、每学年评定一次“三好学生”、“文明学生”、“特长
生”,三好学生占总人数的 10%,文明学生占总人数的 8%,
特长生占总人数的 10%。(特长生和三好 学生必须是文明学
生)。
3、凡在各次学科竞赛及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得县、镇级
及其以上名次的学生,其资料记入学校档案并予以表彰奖励。
二、处分
1、学生违犯反《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及
社会治安条例而屡教不改者,可视其情况,分别给予批 评、
严重警告、纪过等处分。
2、对违犯纪律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地进行教育,帮助 其
改正错误。对学生处分要严格手续,首先由班主任写出 书
面材料,提出处分意见,报教导处。受警告、严重警告 和
纪过处分的由教导处研究决定,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3、受警告、严重警告和纪过处分的学生在一个月内 若
有明显进步,确实改正了错误,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 ,
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研究批准,可撤消其所受处分。
附:
1、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
(1)骂人或说脏话,行为缺乏文明礼貌, 经帮助教育不
思悔改;
(2)不讲卫生,到处抛撒纸屑或故意以其它手段破坏环
境卫生者;
(3)说谎话,欺骗师长和同学,造成一定影响,给他人学
习和工作造成影响者;
(4)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考试违犯纪律,但认错态度较好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破坏或损坏门窗,玻璃,教具,家具等公物, 故意影
响他人学习和工作者;
(2)经常旷课或扰乱课堂秩序,屡教不改者;
(3)捣乱课堂纪律,多次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不尊敬老师,当面顶撞,背后诋毁,给老师取绰号者;
(2)欺侮同学,影响较坏者;
(3)经常违犯校纪,在师生和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者;
(5)有盗窃,敲诈勒索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说明:
(1)学生由于以上过失和错误,给国家、个人财产 和个
人健康,工作造成损失,除给予以上处分,另应赔偿经济损
失,如医疗费,财产损失费等。对违犯国家法律的 还要由
公安部门追究行事责任。
(2)上述办法如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不一致的, 以上
级部门要求为准。鼓励学生积极学习策划方案三
一、学生奖励
(一)奖励范围及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应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或“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予以表彰及奖金奖励。
1 、“三好学生”条件
(1 )思想品德好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在活动
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
朴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求实进取,学习成绩优异。保证上课时间,每月缺席不超过
两次。
(3 )身体好
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 )热心为同学服务,做同学的知心朋友,有较高的思
想觉悟和识别是非的能力。
(2 )热爱学校,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
良,保证上课时间,每月缺席不超过两次。
(3 )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健
康。
(4 )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同学的表率,在
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 )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方法,组织观念强,工作认真
负责,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有创新精神,工
作成绩显著。
3 、优秀毕业生条件
(1 )思想一贯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2 )学习目的明确,立志成才,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
研,成绩优异。
(3 )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
(4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且又正式考入重点大学者,每人
奖励 500--1000 元。
4 、学校考试成绩优异者
(1 )考试是指学校组织的每学期的初月考、期中、期末
考试计三次。
(2 )每次考试取前 12 名,一等奖为 1 -3 名;二等奖为
4 -7 名;三等奖为 8 -12 名。分别奖 20 、15、10 元或等
价值的奖品。
(3 )设考试名次进步奖:
对考试名次有较大幅度提高的学生进行奖励:与上一次
考试比较每提高 10 个名次及以上者
奖 10 元或等价值的奖品。
奖励范围及金额: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月初评,每学年
总评,在期末最后一周
评出。
2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在广泛征
求任课教师、各有关人员及同学意
见基础上组织民-主评选。分别奖 15 、20 元或等价值
的奖品。
3 、 优 秀 毕 业 生 在 每 届 毕 业 学 生 中 产 生 每 人 奖励
500--1000 元。
(三)几项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年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
1 、有旷课现象者
2 、受通报批评和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者
3 、破坏公物者
4 、有不文明行为和不尊敬师长者
5 、谈恋爱者
二、学生惩处
(一)行政惩处级别
对违反校纪的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分以下五级予以
行政惩处:
1 、通报批评: 处罚 2-5 元 2 、警告:处罚 5-10 元
3 、记过 :处罚 10-15 元 4 、留校察看:处罚 15-20 元
(二)各级惩处范围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 )吸烟、喝酒、乱用电器被发现一次者
(2 )故意损坏公物,情节较轻者
(3 )考试违纪者
(4 )不遵守校规校纪,经常迟到、早退、值日不负责者
(5 )无故旷课一天者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 )顶撞教师,辱骂同学情节较重者
(2 )吸烟、喝酒、乱用电器被发现二次者
(3 )有意损坏公物,情节较重者
(4 )无故旷课连续二天者,或累计四天者
(5 )打架斗殴情况较轻者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 )顶撞辱骂教师职工严重者
(2 )吸烟、喝酒、乱用电器被发现三次者
(3 )打架斗殴情况较重者
(4 )无故旷课连续四天者,或累计八天者
(5 )受过警告处分,尚未解除,又违犯校纪,其程度达
到警告处分者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
(1 )找校外人来校打架斗殴者
(2 )受过警告处分,尚未解除,又违犯校纪,其程度达
到记过处分者
(3 )偷窃学校或个人财物,情节较轻者
(4 )有意聚众闹-事,破坏学校正常秩序,其情节较轻
者
(5 )无故旷课连续 6 天或累计 12 天
说明:
1 、损坏公物,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予以赔偿经济损
失和罚款。
2 、乱用电器,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没收电器并相应
予以罚款。
3 、“各级惩处范围”所列内容,只是惩处的主要范围,
未尽之项,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