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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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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上半年合法性审查工作总结
在 201X 年各项制度文件出台的基础上,今年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取
得了良好成绩。
一是严格制度落实。我办始终坚持规范、细致的原则,以制度落实促工作的规
范,以规范的工作促审查效能。在审查工作上严格按照《灵璧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
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灵璧县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实施方案》等系
列文件要求,明确重大事项作出的必经环节、期限和形式,坚持程序的独立性和程序
正当的原则,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此外,合法办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查流
程,明确审查件的交办、初审、复核、决定、归档等工作程序,县政府重大事项合法
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送审、审查、意见反馈、修改、签发程序进行审查,保证了合法
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
二是拓宽审查深度。围绕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主动与各承办部门对接,准确掌握
所审查合同的相关信息资料。从项目招商引资谈判到审查合同,全程把好法律关口,
促使项目落户。在审查中,我办坚持一人主审,领导把关的原则,确保合同审查要点
密而不疏,规避和降低我县的大型招商引资合同的法律风险;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棚改旧改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法制办参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工作机制,就
PPP 模式具体合作方式进行系统专题研究,先后对县污水处理厂、食品产业园路网、
纺织服装产业园等重大 PPP 项目进行前期介入、优先审查、专人负责、集体讨论,确
保了重大 PPP 项目的落地实施;严格落实制度保障体系,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关。
今年上半年,共审查招商引资协议 47 件,提出审查意见 134 条,全过程参与 PPP 项目
研究 8 个,参与 10 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 70 个。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率先建立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
制度和县法制办对部门、乡镇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通过提前主动征求县人大常
委会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建议,研究后反馈采纳情况,未采纳的向其说明理
由,增强了文件内容的科学性。对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在提请登记编号时提交的涉及
民生和社会保障等规范性文件,一律做到逢文必审,对发现存在超越职权、违法或者
不适当的情况,及时进行事前纠正,避免了问题文件损害公众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了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制定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
少了行政争议,切实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虽然,我县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送审材料不
规范、不齐全,一些部门经办人员对审查程序掌握不严,责任认知不清等。下一步重
点要针对部门和乡镇,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步骤,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形成上下一致
的工作合力,提高审查效率。一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培训是提高工作认识
和业务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重点加强国土、住建、水利、民政、环保等涉及民
生和重大事项较多单位的培训,针对承办机构和人员进行具体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和操
作上的培训,对各领导干部与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相关知识培训。另一方面
加强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业务指导,规范乡镇合法性审查程序,完善检查、通报和
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审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