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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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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2021 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3 篇
2021 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
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支部班子、行政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局党委相
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 2020-2021 学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
划。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
政治安全。学校党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
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我校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
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学校支部领
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
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
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
自处置。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
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纳入领导班子、行政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支部委员和校长室成员任副
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为成员。统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及落实。
2. 抓好部署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校年度工作
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
进行分析研判、听取汇报和推动部署,在制度上、人员上、经费上加大投入,确
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管理团队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
工作。
1.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和学习型管理团队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
和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全体教师多读书、读
好书、善读书。结合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领会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坚定道路
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抓好形势政策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上级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廉政政策法规等内容,
提升和推动全体教师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
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1.深入推进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富强、民主、
文明、和谐”价值目标,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取向,围绕“爱
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准则,全面系统地进行阐释解读,引导全体教师深
入理解、准确把握“三个倡导”内涵,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爱岗、敬业,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
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提升教师服务学生
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以“党员主题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4.充分利用“五一”、“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庆,积极倡导
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
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营造安定和谐、
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
(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网络
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
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
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
体团结引导服务制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
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网速议题设置能
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
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
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
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迅速分析
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
放大。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
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有效途径旗帜鲜明地表明立
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
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 V”、网
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密切关注方向,坚决防止
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
工作;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敢
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坚强队伍。
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用好现有编制资源,
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
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
凝聚在党的周围。
3.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
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绝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
精神的言论,绝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
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
依法严肃处理。
2021 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为落实中央、省市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
引导和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
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支部书记、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领导
小组,所办公室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
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三、工作任务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
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
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
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
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
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制定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
范和完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必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
育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
3、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
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
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
安全。
4、加强网络舆情管理。按“谁组建、谁负责”切实对“太平溪财经之窗”
QQ 工作群和“财经情深”临时微信工作群管理。
5、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大力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充分挖掘先进
典型,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坚持用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
6、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加强对涉密文件、办公电脑
管理使用。
7、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订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方案,认真组织实
施,积极开展区级文明单位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
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
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
阵地可管可控。对重大舆情、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
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并同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3、完善机制,严肃纪律。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
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
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2021 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根据我办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我办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
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办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
重点工作,纳入办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
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
大事件亲自处置。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
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
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
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支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
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上级汇报。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
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
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
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
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
度一致。(责任领导:刘晓雄;责任股室:办公室)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
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
和践行。(责任领导:刘晓雄、张书清;责任股室:各股、室)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6 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
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 1 次。(责任领导:刘晓雄、张书清;责任股室:各
股、室)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
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支部批准,报上级备案后,方可组织实
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责任领导:刘晓雄、张书清、郝
翔;责任股室:办公室)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领导:刘晓雄、
胡宜需;责任股室:各股、室)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
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支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办意识形态领域
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责任领导:刘晓
雄;责任股室:办公室、党支部)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刘晓
雄;责任股室:办公室、党支部)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
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刘晓雄;责任股
室:办公室)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
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刘晓雄,
郝翔;责任股室:各股、室)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坚持有
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
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
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
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
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
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责任领导:刘晓雄、郝翔;责任股室:办公室)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
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
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
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
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
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
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9)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破坏民族团结的;
(10)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
党和国家形象的;
(11)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