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页

  • 11.41 KB
  • 2022-03-29 发布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 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单位应按照国家申报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必须进行首次职业危害申报。  3、作业场所危害申报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5、各分公司、有关部室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技术资料的准备。  6、安全部负责职业危害申报资料整理及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