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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精选】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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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 ‎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方案》(2018)号和《中共柳林县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纪办发(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党委政府系列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整改教体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消除问题隐患,促进教体系统教育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重点 ‎ ‎(一)重点检查各学校对教育扶贫工作的谋划、领导、组织和推动落实方面的情况。一查教体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落实教育扶贫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是否做到全面掌握、坚决执行;二查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各学校四类型贫困家庭学生(幼儿)资助工作是否得到高度重视,是否研究制定配套方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是否达到教育扶贫工作要求。 (二)重点检查义务教育学生就读情况。一查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二查是否存在因贫辍学现象。 (三)重点检查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一查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骗取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群众反映的其他方面突出问题。 (四)重点查教育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落实问题 一查弄虚作假,是否存在夸大或缩小贫困学生数等问题;二查为官不为,在教育扶贫资金落实中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三查失职、渎职及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力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今年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关实施方案、计划安排于2018年4月底前交教体局监察股备案。 ‎ ‎(二)集中查出阶段(5月——8月)。各学校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网络舆情等方面的问题,对反映教育扶贫方面的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排查摸底,仔细甄别核实,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登记、汇总,并报教体局监察股备案 (三)综合治理阶段(9月——10月)。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三基建设”水平;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制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2月) 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提出深化意见。要将专项治理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为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工作流程,为教育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四、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学校要成立领导组,要按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中心校、学校要着重围绕教育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认真梳理风险点,分析岗位风险级别,有效防控教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对教育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各学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视对违规违法行为的预防,加强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形成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程序,建立教育扶贫资金管理惩罚机制并严格执行。 (三)开展督查督办。各中心校、学校对教育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涉及的学校、个人,要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建立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中心校、学校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联系并将自查结果表交回教体局。二是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各学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教体局。 2018年12月1日前报送纠正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和工作总结。每季度要结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问题剖析、有对策研究和有意见建议的专题报告,及时向教体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