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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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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机关司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全市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巩固提高普法成果,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工作,组织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并切实抓好规划的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市"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组织开展"12·
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橱(窗)等普法传统阵地建设,提高实用性和群众参与性。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积极运用市普法网及手机短信等新兴载体开展法制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
2、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邀请专家或法律知识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法制讲座,努力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健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针对目前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使其及时掌握新的政策,以促进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扎实开展创建法治城市、依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达到85%以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面达到55%以上。
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推进区域、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分级培训原则,落实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争取把人民调解员的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稳定调解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调解中心建设,建立信息上报、工作量化等机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这一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民间纠纷的调处和重大纠纷排查、疏导力度,提升纠纷调处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以奖代补工作力度,有效激发调解员的积极性,确保基层社会稳定。推行人民调解协议书法院确认制,确保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成本,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适时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专项攻坚活动。要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努力化解医疗纠纷、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充分履行调解工作中的法制宣传功能,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按照省厅的部署,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和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力争设立专门机构和核定专门编制,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按不低于15:1的比例积极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人员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衔接管控,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要着力探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有效途径,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新途径,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达到96%,安置率达9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之内。积极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30:1的比例聘请社会工作者,作为安置帮教的辅助人员;加快安置帮教实体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安置基地。
三、大力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业,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业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和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公证质量标准及公证质量保障与监督机制,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法律服务人员自身的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
2、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改,推动立法和法治建设进程;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做好律师担任各级人大和政协的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公职律师为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法规当好参谋的职能作用。引导和支持律师积极投入到海西建设中,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和市场覆盖面,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不断深化提高"法律服务四进"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引导和支持律师贴近经济、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周到、便捷的法律服务。
3、拓展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以司法所为依托,有机整合律师公证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开展"法律服务农村"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为建立农村经济新秩序、发展优质高效高产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村务管理等工作热点,提供法律服务。
4、加强和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构筑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以落实政府责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出发点,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围绕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着力完善便民服务基础建设,着力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声势,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以巩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成果为基础,推动在更广泛的领域服务困难群众,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便民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非诉讼服务的优势和作用。以信息化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力争法律援助办案总数同比增长5%。努力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