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8页

  • 17.23 KB
  • 2021-04-19 发布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8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安全培训目标,对从业人员进行经 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并保 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安全培训教育涵盖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 3职责 3.1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及相关培训教材 的选用或编制工作; 4安全培训教育 4.1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管理 4.1.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的规定以及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 标和要求。 4.1.2 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 应的培训教材。 4.1.3企业应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4.1.4公司总经理必须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 的投入。 4.2管理人员的培训: 4.2.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培训 条件的培训机构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4.2.1.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及标准; b 安全生产管理 、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 知识; c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 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2.1.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及标准; b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d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e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2.1.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4.2.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企业组 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4.3新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4.3.1培训教育内容 4.3.1.1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 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e 有关事故案例等。 4.3.1.2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 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 有关事故案例; i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1.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 有关事故案例; d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2培训的组织 4.3.2.1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4.3.2.2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车间主任或 安全管理人员实施。 4.3.2.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长(组长) 实施。 4.3.3培训时间 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4.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4.4.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国务院令第 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定的特种设备操 作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确定的岗位作业人员。 4.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其培训内容及学时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培训率要达到 100%。 4.4.2.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具有培训资质 的培训机构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 上岗作业。 4.4.2.2特种作业人员复审 a按国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 6年;特种作业操作 证每 3年复审 1次。 b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 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 至每 6年 1次。 4.5其他人员培训 4.5.1调整工作岗位(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 4.5.1.1调整工作岗位(转岗)人员应当接受车间(工段、区、 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新工种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 b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 c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d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e事故案例等。 4.5.1.2培训的组织 a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培训后 填写培训记录,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签字; b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长(组长)实 施,培训后填写培训记录,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签字。 4.5.2复工教育 4.5.2.1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人员的培训教育: a 应针对各自心理因素施教; b重新学习本工种操作规程. c进一步熟悉设备装置结构,性能,危险部位,防护技能并进行 实际操作练习。 4.5.2.2工伤复工教育 a针对伤者案例进行剖析,找出直接与间接原因。 b针对事故发生点进行教育,增加操作知识提高操作技能,预防 事故对策。 4.5.3 “四新”有关人员教育 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 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4.5.3.1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特点及操作方法;4.5.3.2 “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 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5.3.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4.5.3.4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4.6 日常安全教育 4.6.1班组安全活动 4.6.1.1班组应每月二次开展安全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1学 时; 4.6.1.2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4.6.1.3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a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府下达的 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要求; b学习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开展班组内安全经验交流、总结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d分析组内外事故案例、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e开展事故隐患分析和预测,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4.6.1.4班组开展的各种培训教育的记录、台帐等资料应及时档案。 5安全培训教育其他要求 5.1根据培训内容进行设计,可灵活多样,如课堂讲授、演练、 安全知识竞赛、开座谈会、观看录像及 VCD等等。 5.2各部门保证在培训过程中的充分协调和配合,企业培训部门 保证做好培训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安排、教学设施配置、老 师安排等)。 5.3培训效果保证 为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培训负责人对每项培训要做好以 下工作: 5.3.1进行培训签到。 5.3.2做好培训效果的评价调查。 5.3.3对培训进行效果验证(考核)。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附件 附件 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附件 2培训班学员明细表 附件 3全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台帐 附件 4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卡 附件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账 附件 6安全专(兼)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