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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精编老年保健品消费调查报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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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品消费调查报告 老年保健品消费调查报告 老年人购买保健品上当受骗,近年来成为屡被提及的社会热门话题。据悉,20XX年老年人关于消费宣称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和器械的正式投诉数量,有明显增长。一面是媒体、消保委屡屡报道提醒,一面是不断有受骗的老人出现,其中深层次原因究竟是什么? 今天,市消保委发布《老年保健品消费调查报告》,指出子女对老人真实需求和健康状况不了解、保健品广告无孔不入、商家采取新经营模式规避监管等几大问题。报告认为,老人对保健品确有消费需求,家庭和社会应共同帮其甄别,同时应满足老人的情感、社交需求,以避免其因孤独感而轻信不法商家。 老年人有需求:子女多不了解 ‎ 该报告由市消保委联合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上海迪博大数据研究所,对60岁以上的老年消费者权益进行定性和定量研究形成。报告显示,近四分之三的老人面临健康问题,68.1%的老人一年内曾购买过保健品,说明老人对保健品的需求是存在的。但遗憾的是,54.5%的子女认为父母非常健康,仅有50.8%的子女曾为父母买过保健品或保健器械。此外,49.0%的子女表示自己与父母关系非常亲切,但仅有17.8%的老人这么认为。因此,不了解老人的真实健康状况、忽视老人的情感需要,成为子女易犯的两大错误。 老年人的实际消费,也超出了子女的估计。13.8%的老人一年内购买保健品超过1万元,与之相对应,只有9.8%的子女表示父母购买保健品年花费超1万元。据悉,25.3%的老人有过怕子女知道而把保健品藏起来的行为。 而保健品销售点和广告,可用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来形容。89.9%的老人表示家附近就有销售点,主要集中在菜场周围(36.6%)、小区门口(23.3%)等。而信箱小广告成为最大的广告来源,占71.8%,其次为实体店体验(41.5%)。 建立保护机制:处罚无良企业 调查报告指出,老年人分为倾向非理性消费群和倾向理性消费群。随着年龄提高,非理性消费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从28.7%(61-65岁)飙升到95.2%(80岁以上)。 非理性消费群体可分为六类,包括责任型(怕给子女添麻烦)、无知型(缺乏相关知识)、轻信型(有一定知识但易相信专家或过于自信)、社交活动匮乏型(缺乏兴趣爱好)、赠予型(子女关心较少)、贪便宜随大流型(缺乏主见,易受影响)。针对这六类人群,我们分别给出建议,如不要否认自己对子女的需要,不要参加非居委会组织的活动,不要相信小广告,不要给商家留下家庭地址和电话等。消保委旗下的上海新消费研究中心总干事刘波称。 ‎ 报告建议,借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穿透式监管机制,激活针对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穿透机制。此外,设立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保健器械的法定冷静期制度,如60岁以上老人买保健品,在一定期限内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而对向老人销售过期、三无或盗用批号特殊食品的群体,建议在退赔的同时,依照刑法追责。 多建睦邻中心:满足社交需求 对营销陷阱,消保委研究了很多年。国外市场0.5美元一支的营养补充剂,卖给国内老人的售价竟达600元。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卖保健品的风险比贩毒小,但动辄达到一两百倍的暴利,倒是直逼贩毒。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正因保健品无法衡量疗效,因此很难通过比较来进行选择。 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表示,去年上海老龄人口占全市户籍人口达31.6%,远超全国平均水平。部分有钱有闲的老人存在消费需求,但社交圈子小、知识相对匮乏,易被免费旅游、讲座、义诊等活动诱导,购买质次价高的产品:我们发现,常参加社会活动、社区睦邻中心建设较好、常参加群团活动的老人,以及配偶健全、与子女关系较好的老人,受骗几率较小。消保委呼吁并愿意搭建平台,全社会共同扩大宣传,为老人普及消费知识,提升他们的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