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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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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脱贫攻坚清查工作方案
全镇脱贫攻坚清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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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脱贫攻坚清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__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冲刺清零,确保高质量实现稳定脱贫目标,顺利接受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清查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______“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清查行动,对标对表查找“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弱项短板,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为接受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向党中央和省委、市、县委以及全镇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清查范围、目标和任务
本次清查覆盖全镇26个行政村、2019年底4785户1649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目标和任务是:
(一)行政村。逐村逐项填写《行政村普查表》,对标对表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建档立卡户。核准贫困户基本信息,逐户逐项填写《建档立卡户普查表》,对标对表贫困人口脱贫标准,认真核对,摸清脱贫攻坚各项情况,督促加快“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和“5+1”专项提升行动工作进度,按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原则,6月底前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培训(4月30日前)。具体工作任务是: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起草制定全镇脱贫攻坚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脱贫攻坚清查工作任务目标和具体安排。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召开脱贫攻坚清查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三是开展人员培训。对全镇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所有帮扶责任人开展培训,镇级培训到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全体成员、大靖镇所有帮扶
责任人及各村村干部。各驻村工作队负责培训到市县帮扶单位的各帮扶责任人。
(二)清查入户(5月1日-5月15日)。具体工作任务是:各村、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按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进村入户开展清查工作。依据“省精准扶贫手机APP”信息(账号和密码由镇扶贫站提供),检查核准贫困户基础信息,填写所帮扶户《建档立卡户普查表》,镇上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的成员联系户要求在5月10日前核实完成,市县部门帮扶干部联系户于5月15前入户完成核实,并提交签字后的清查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具体负责本村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做好入户协调工作,审核各帮扶责任人填写的《建档立卡户普查表》,梳理发现问题台账,细化工作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清查资料报乡镇梳理、汇总,安排整改问题。
(三)清查检查(5月10日-25日)。具体工作任务是:各清查督导工作组做好统筹协调,按照入户核查的方式,集中督导核查《建档立卡户普查表》填写是否完善,填写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入户阶段发现的问题要跟进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入户核查比列不少于贫困户的30%。
(四)汇总分析(5月20日-31日)。具体工作任务是:坚持问题导向,清查督导工作组通过入户检查,整理发现问题,总结清查入户工作,梳理问题清单,移交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各村要即知即改。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推进整改。
(五)整改提升(5月1日-6月30日)。具体工作任务是:承担清查工作责任人,要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边清查、边反馈,及时反馈各村整改落实。要做到细查快补,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村逐户采取有效举措进行整改和查漏补缺。可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等不靠;需一定时间整改的,制定详细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推进整改;需协调镇级层面整改的,及时反馈镇清查督导工作组协调整改落实。各类清查问题务必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敷衍应付和弄虚作假。
四、清查内容
以普查表为主要内容,围绕建档立卡户家庭基本情况、人均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及增收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兜底保障进行全面清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核查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信息。全面核查贫困户基本信息,看姓名、人口、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针对贫困户家庭人口变化、户籍变更等情况,查动态管理工作是否按时到位,是否存在家庭常住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因婚嫁迁户人员、死亡人员、户籍迁转人员未及时进行自然减少和因新生、婚嫁、户籍迁入未进行自然增加的情况,系统人口与家庭实际人口是否一致。
(二)“两不愁”情况。围绕农户收入达标、人人实现吃穿不愁的标准,查有无增收产业;查收入是否达标,是否人人吃穿不愁;查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入股协议是否规范,分红收益是否按期落实;查培训就业、务工流向及收入情况,培训是否精准,公益性岗位协议是否规范齐全。
(三)“三保障”情况。
1.义务教育保障。围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有学上、在上学、上得起学、上好学、人民满意的目标,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是否在校接受教育,是否享受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助政策;查是否对适龄残疾儿童采取适合的方式送教上门,且学生和家长满意;查是否对
特殊困难家庭适龄儿童就学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关爱措施;查适龄儿童就学率、资助覆盖率、政策知晓率是否达到“三个百分百”。
2.基本医疗保障。围绕农村人口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病方便、看病能报销和基本政策落实,查农户是否按期限、分年度缴纳医疗保险,是否有缴费凭证,是否漏保或异地参保;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孤儿、计生两户、重度(一二级)残疾人、优抚对象是否按政策落实参保缴费补贴;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否达到全覆盖;查住院家庭成员是否按现行政策报销医药费用,是否有报销凭证;查家庭成员是否患有慢特病,是否办理慢病证,是否正常使用;危重病人是否得到及时救治。
3.住房安全保障。围绕农户住房全覆盖鉴定、居住安全、政策落实、危改需求等方面,查农户主要居住用房是否经过鉴定,户内是否有住房鉴定报告;查农户房屋现状,墙体或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屋顶或墙体是否渗(漏)水、地基是否存在塌陷;查看房屋鉴定报告与房屋实际是否相符,鉴定结论是否规范;核对农户信息、房屋照片、判定级别等是否与实际相符。
(四)饮水安全。聚焦农户水量够用、取水方便、水质达标、供水保证率、用水方式和运维管护六个环节,查集中供水是否进行水质检测,村级是否有监测报告,是否符合《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有关规定;查水窖、小电井、引泉、大口井等其它用水是否干净、无杂质,用水方式和取水是否方便,符合饮水安全标准;查是否存在季节性断水现象,累计缺水时间是否超过一个月;查村级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应急抢修等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五)易地扶贫搬迁。围绕搬迁入住、旧房拆除、宅基地腾退复垦、安全隐患排查四个环节,查搬迁户是否实打实搬迁入住、是否存在“两头跑”现象;查搬迁户是否存在“占新”不拆旧、房屋空置;查搬迁入住后房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供水、排水不畅问题;查搬迁后是否有稳定增收产业或就业增收门路;查是否有第三方《住房质量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或《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工程验收移交表》。
(六)兜底保障。围绕全面落实综合社会保障政策,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落实兜底脱贫政策;查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查鳏寡孤独、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两不愁三保障”是否
达标,是否落实关爱帮扶措施;查各类兜底保障和救助资金是否按期足额发放到位。
(七)精准帮扶。查贫困户各项扶贫、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将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管理,是否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实施精准帮扶;查是否精准制定“一户一策”脱贫(巩固提升)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并进行动态更新;查对有需求的贫困户是否落实扶贫小额贷款续贷政策,是否存在贷款逾期和使用不精准等突出问题;查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是否按要求落实“四个不摘”,帮扶工作是否断档。
(八)到户资料。查贫困户户内档案资料是否按照目录清单整理规范齐全;查到户资料数据信息采集填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户清单填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错项漏项;户内档案资料相互之间、与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户清单之间、与贫困户现场询问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相互印证;查农户大门醒目位置是否悬挂“农村安全饮水标识牌”和“安全住房标识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脱贫攻坚清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进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包片领导包抓村责任制,各包村领导要统筹安排,靠前指挥主动担责,推进落实;落实清查督导工作组监督职责,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镇上统筹成立6个清查督导工作组,各包村领导担任清查督导工作组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县上派驻督导组成员、镇扶贫站及相关站所干部组成,督导组全程开展督促检查,若在国家普查期间发现问题同时追究督导人员责任。同时督导组督导期间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控工作。落实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清查工作具体责任,深入农户,核实情况;镇扶贫办业务指导。
(二)强化统筹衔接。各村、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统筹安排,把握好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实推进各项工作,不走弯路。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查工作要侧重发现问题,逐村逐户逐人核查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要把清查工作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理清关系、精心部署,一体谋划、协同推进,避免出现“两张皮”、工作重复开展,减轻工作负担。要把清查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考核、督导、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脱贫攻坚清查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三)靠实工作责任。各村、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强化责任意识,吃透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工作意图,站在为群众负责、为脱贫攻坚大局负责的高度,认真扎实开展清查。清查督导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自觉服从工作安排,自觉履职担责,求真务实,较真碰硬,坚决防止走过场、图形式,客观真实反映村组、贫困户在“两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和弱项短板,确保清查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四)严明纪律要求。实行“乡镇党委政府负总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村,帮扶责任人对户”的清查责任体系。清查过程中,镇扶贫站负责提供各村建档立卡户国扶系统打印的基础信息简表,坚持以“询问、查看、对比”的方式看实际、问实情,同时与信息简表和户内资料相互印证。按照“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清查人员对清查工作负责,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各村对整改落实负责,清查后若被国家或省市县督查发现同类问题,镇上将严肃问责,同时倒查追究清查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