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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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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论文之“赏识”孩子,别“捧杀”孩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以人为本”、“尊重人格、张扬个性、保护天性”等教育观念已普遍被广大教师所认可。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声势浩大,慢慢的几乎成为了教育的主流思想。对于成长中的孩子,我们的教育者,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都要竭尽全力给予鼓励赞美,不要轻易指责批评;即使真的错了也要用迂回曲折的智慧方式进行教育引领。于是乎,从学校教育到家庭教育,都开始竭力奉行“赏识教育”的原则,有很多学校甚至将之奉为法宝,作为办学特色进行不遗余力的贯彻。不仅要求教师要在教学和管理中对学生欣赏鼓励赞美,同时也通过各种渠道向家长宣传,多鼓励夸奖孩子,不要轻易地批评指责,以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
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尊重学生”的内涵不断被扩大和曲解:“只有不合格的老师,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学生永远是对的”、“学生就是上帝”……等流行话语在教育圈内此起彼伏,社会舆论也蜂拥而上积极倡导激励教育与赏识教育。
在如此背景之下,教师对学生的一切行为,好象只有“尊重尊重再尊重”、“夸奖夸奖再夸奖”、“赏识赏识再赏识”,学生一夜之间成为了“被尊重”的极端。于是,“惩罚”一词淡出了教师的话语范围,淡出了学校教育甚至是家庭和社会教育。
有的家长认为自己吃过不少苦,于是对孩子尽倾家倾财之力,让孩子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上最好的学校,请最好的家教,甚至还要请保姆,恐怕孩子受了委屈。平时孩子一错再错,总以为能树大自直。殊不知,溺爱却使孩子经不起挫折,听不得批评的话,唯我独尊不合群,导致社会化障碍。试问,人格上的缺陷如何补?
再说学校,因老师批评学生导致的悲剧时有发生,有的学生因老师批评而自杀,有的学生受到批评反而打老师,有一项调查显示,老师不敢批评学生的比例竟然达72%!去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规定》,尽管授予老师“批评权”,但老师们并不乐观,因为面对应试教育的竞赛,家长会遗忘人格教育,用生活上的溺爱弥补学业上的残酷;面对上级问责的压力,领导会忽略老师“育人”的至高权力,受到挤压的只能是师道尊严。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孩子与家长对骂、不尊不孝;与老师对干、进网吧搞恋爱。一旦东窗事发,可处理起来都是孩子对,家长什么都不是,老师什么都不对。被问责的是老师,纵容的是孩子,不值得深思吗?看当今的现状,真让人担忧,对孩子的宽容已经到了放纵的地步。一味的夸,已形成了怪风。夸奖是需要的,但就目前来看,把“惩罚的极端”当成普遍性,于是只要一有点惩罚,简直就冒天下之大不韪,谴责声不断,好象孩子天生就不会犯错误,错的都是批评他们的成人,教师更不该用惩罚的方式,应该表扬,应该婉转地提醒。
人们的认识似乎进入了一个误区,即学生是教师的“上帝”,骂不得,更碰不得。教师稍给学生一点“颜色”,就会遭到如体罚、变相体罚、损伤学生心理等言论的攻击,导致现在出现了教师在教育学生时变得畏畏缩缩,甚至下跪央求学生不要犯错误的现象。
其实,不论是夸奖还是惩罚,把握的“度”很重要,该夸的要夸,该罚的也要罚。教育应该尊重孩子,着眼于孩子的发展,放眼于社会,培养他们做对社会有用的人。但如果学校不能约束孩子,不能对孩子的错误行为进行适度的惩罚,这岂不是教育的悲哀吗?
孩子毕竟是孩子,应该给予更多的呵护,怎样去爱和欣赏都不为过。关键是为人师者和父母及社会应该有个正确清醒的认识。表扬赞赏是爱,批评否定甚至惩戒又何尝不是爱呢?
一句欣赏,诚然可以在孩子一生的成长中打下不灭的烙印;一句批评,照样可以拨正学生向善向美求真的人生航向!恰恰是曲意奉承的表扬,往往损害人的心态和事业。当然,缺乏慧眼的批评、否定及惩戒,对谁都是灾难!
鲁迅先生笔下曾经谈到过扼杀儿童的两种方法是——“捧杀”和“棒杀”。所谓“捧杀”,就是过分地宠爱、溺爱和娇惯,或不顾实际地拔苗助长,使孩子不能够健康地成长。
所谓“棒杀”
,无外乎教育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不能够喻理于事、旁敲侧击、循循善诱,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结果和自己预想的背道而驰。也许,曾经一段时间,我们吃尽了“棒杀”的苦头,但我们怎能才出“棒杀”的狼窝,又入“捧杀”的虎穴呢?
只要是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过失负责。孩子犯了错,在有“度”的情况下,应该要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甚至惩戒,让孩子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有责任感的人,这样才能对社会负责。
所以,在对学生进行赏识、激励教育的同时,惩罚教育也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教育手段。惩罚教育不是体罚教育,有它本身的原则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能恰当地发挥它的作用的话,对学生的教育效果将更加完美,我们的教育手段也会进一步完善。
当我们看到学生行为上出现偏差时,我们还可以推进激励教育呼吁教师理解学生;当我们看到有些极端自私自利、缺少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学生走上社会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反省了!本来,孩子如果缺少严格的家庭教育,在学校能接受严格的管教也行,可现在学校也成了娇惯学生的地方!
教师是应当尊重学生、激励和赏识学生的,但并非就意味着不能批评、惩罚。学生在犯了严重错误,接受适当惩戒是天经地义的,没有惩罚的教育必然会导致人格的异化。
不少在被“尊重”声中成长起来的学生,只知道自己的种种权利而不知道自己的责任;只能被赞扬而不能受批评;只求别人无条件地尊重自己而不愿自己最低限度地尊重他人。
在全社会的一片“尊重”、“赞扬”、“赏识”声中,学校因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触及个别学生,却受到家长的责难;教师在施教过程中因履行正常的教育工作被学生或家长殴打、辱骂甚至被迫“下课”。
令人遗憾的是,面对某些家长或学生侵犯教师人格甚至生命尊严的恶性事件,面对有些学生偏离健康人格、违背社会公德、违法犯罪的时候,总有不少人站在一边倒的舆论立场上,激愤地指责学校、气愤地声讨教师,却很少有人会客观而理性公正地去对某些教育圈外的人士们提个醒:“棒杀”学生不可取,“捧杀”学生更会贻误学生的终生!
成长路上的学生一个都不能掉队,同时,我们也不能让他们失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这样的教育才是正确的教育。当心,“赏识教育”,别“捧杀”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