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 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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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0 发布

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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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安全管理培训 案例一: 6岁小朋友星星在一所寄宿制的幼儿园全托,一天在课堂上坐在星星两边的两个小朋友争抢铅笔,任课老师没 有及时制 止,导致一个小朋友不小心将铅笔扎到星星的眼睛里,治疗后,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星星的家长认为幼儿园和致害儿童家长应该赔偿损失15万元,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幼儿园则认为伤害的发生是意外,老师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对此事故无需承担责任,因而发生争议。 一、事故分析: 1、幼儿园有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保护幼儿的责任?小朋友争抢铅笔,老师没有及时制止。 2、怎样安全使用铅笔: ( 1 )要求幼儿不两头削铅笔; ( 2 )不使用另一头戴橡皮的铅笔; ( 3 )不要把铅笔当玩具争抢; ( 4 )离开座位找老师批作业时,不手拿铅笔。 二、法律分析: 幼儿园该不该赔偿?致害幼儿家长该不该赔偿? 1、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 幼儿监护职责随幼儿入园由父母转为幼儿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表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表其进行诉讼”。监护责任比保护责任范围要宽泛很多,因此父母将幼儿送到幼儿园监护权也不会转移到幼儿园,幼儿园负责幼儿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而不是监护职责。 3、致害儿童家长该不该赔偿 致害儿童为无民事行事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10 年 7 月 1 日施行,10岁以下儿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缺乏主观上的条件,所以对致害人本人来说无法承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不负责,并不等于其造成的损害就不了了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因此,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星星的伤害的赔偿责任。 4、幼儿园该不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条明确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着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本案中,两个幼儿争抢铅笔老师没有及时制止,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幼儿园在这起案件中存在过错,法院最终判决幼儿园赔偿67000元,侵权儿童家长赔偿2600 0 元。 三、事故反思 建议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为幼儿提供丰富的安全活动材料,这不仅可以为幼儿的学习提供方便,而且可以有效避免幼儿间的抢夺、争执等矛盾发生。 2、认真观察幼儿活动,了解幼儿对活动的兴趣以及材料的需求,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3、时刻将幼儿的生命安全、健康发展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对幼儿的矛盾、危险的行为等及时发现并制止。 4、要在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中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看似一次偶然的事件,但每件偶然事件的背后总有其必然性。正是幼儿教师责任意识的缺失,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对幼儿行为习惯的养成,才会造成本次事件的恶果。 案例二 下午离园时间,家长纷纷到班上接孩子,父母没接的孩子就在活动室玩玩具。东东和明明两名幼儿因争抢一支玩具手枪,扭打起来,正在与其它家长沟通的张老师闻声过来立即走上前去阻止他们,并没收了玩具手枪,教育他们不能打架。待两名幼儿各自去玩其他的玩具,张老师继续接待来园家长,此时东东心里不忿突然跑到明明的身后,用力将其推到造成明明额头被摔破缝了四针。 事故发生后明明的家长要求幼儿园和东东的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幼儿园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而东东的家长则认为,孩子是在幼儿园将人推倒致伤,是张老师监管不利造成的应该由幼儿园赔偿。 一、事故分析 1、两名幼儿发生争抢,老师及时制止并教育。2、接园时间一名老师在与其他家长交谈,剩余幼儿无人看管 二、法律分析 1 、致害人东东家长该不该赔偿?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幼儿园该不该赔偿 张老师发现东东和明明之间发生纠纷打闹时,及时劝阻幼儿间的不当行为,并进行了教育,尽到了管理职责。东东事后报复伤人是张老师无法预见和制止的突发行为。故教师和园方在此次事件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属无过错,故无需负法律责任。 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多为过失性质,老师疏忽或者过于自信。一般需承担民事责任,但体罚造成的伤害不同。教育机构发生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伤害事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监控视频等)没过错,即为有过错,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伤害事故诉讼适用“被告举证”原则,家长为原告,幼儿园为被告。 事故反思 对于攻击性强的调皮孩子怎么来教育避免事故的发生? 1、运用所学教育心理学知识给予经常性的教育和帮助,攻击性强的孩子完全依赖外部控制约束(家长看着、老师看着)是不可能的,必须帮助他学会自我控制,提高幼儿社会认知水平(遵守规则、正确评价自己、理解他人),培养幼儿同情心(让幼儿知道其他人也会疼,意识到攻击会给他人造成伤害)提高幼儿解决冲突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2、和家长沟通,告诉孩子存在的潜在问题(不是告状)力求和家长共同解决。 3、一旦出现伤害事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及时给予孩子适当的保护和救助。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减免幼儿园和教师因类似事件而承担的责任。 4 、幼儿离园期间的管理,有老师专职管理剩余幼儿,有危险性为及时制止。 案件三 小雨上幼儿园小班,午饭时间,因天气寒冷汤凉了,老师将汤重新加热正端出来的时候,小雨上前抱住了老师的腿,导致热汤洒到小雨面部。老师立即用冷水给小雨冲了20分钟(烫伤后用冷水冲洗越早越好,至少半个小时)然后送医院治疗。烫伤面积30%,住院23天,面部留下16平方厘米的瘢痕,构成九级伤残。家长认为幼儿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对伤害也未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要求幼儿园给予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人身损害共计19万元。 事故分析 1、热汤进班 2、烫伤处理不到位 3、就餐幼儿管理不到位 法律分析:幼儿园负全责 三、事故反思 1、热汤水管理:① 冬季汤水出食堂必须70℃以下,65℃左右。② 夏季50℃以下。③ 老师热饮用水管理,禁止幼儿帮拿热水,水杯放在安全处。④ 汤水桶放置安全处,禁止放通道。 5 、暖瓶不进班。 2、火源管理:打火机、檀香、食堂禁入设施。 3、幼儿便溺清洗时,盆里加凉水再加热水,混好水温再清洗。 4、烫伤正确处理① 身上着火,不可用水泼灭,以防皮肤爆裂,用棉质衣物或棉被盖住,阻断空气使火熄灭。 ② 烫伤:用冷水冲洗越早越好,冲洗半小时以上,避免用冰块直接放在伤口上,以防组织损伤。 保鲜膜是包扎烧伤最好的敷料,去掉前两绕,按长度方向包扎伤口。禁止刺破水泡,触碰伤口,涂抹牙膏或食用油,不用胶带敷料包扎。 内容大纲 1 、事故的形成 2 、环境安全 3 、安全管理 4 、安全教育 5 、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危险状态 + 危险行为 = 事故 危险状态:环境安全 管理安全 危险行为:幼儿行为 成人故意伤害 (一)设施安全 1、符合质量标准 教育教学和生活的房屋、场地、设施、用品、用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2、安装学生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根据学生特点特殊加固(吊饰及其他悬挂物)门 、棱角边(塑钢窗户角、不锈钢毛巾架)是 否做防护措施。电源高度应不低于 1.5 米,连接下来的放在橱柜上的插排都不合格。 3、房屋场地及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 重视房屋场地的维护,大型玩乐设施每周检修,玩教具及时维护淘汰换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用于教育教学和生活的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用品、用具标准规格必须适合幼儿年龄段特点,如材质、高度、亮度、牢固度等。 比如,幼儿使用桌椅高度,上下铺护栏的高度,室内外防护栏高度及宽度、楼梯台阶的高度、宽度。厕所台阶高度及地面防滑度,窗户防护栏等,提供幼儿的学具、玩具、包括自制玩教具。 幼儿园发生事故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幼儿园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幼教人员在幼儿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 三、是出现危险行为。 (二)安全管理常规: 幼儿在园时刻有老 师组, 不让每一位幼儿脱离老师 管理。 1、幼儿接送安全:危险点(走失和冒领) ① 早家长持出入证进园,将幼儿交与老师。 ② 晚家长持出入证、接送证进园,凭接送证接孩子。 ③ 醉酒、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不得接孩子。 ④ 换人接孩子时,家长要提前告知办公室及本班老师,经确认后凭接送证接走幼儿。 ⑤ 家长未带接送证时,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打条) 2、教室活动安全规则: 危险点(绊倒 磕伤) ① 不在教室跑动、乱推桌椅 ② 安全使用玩教具(铅笔、剪刀、竹签) ③ 不打闹推搡争抢 3 、喝水安全规则: 危险点:烫伤 洒水滑倒 ① 水温40℃左右,不盛太满,防止洒水,老师提前备水。 ② 不洒水、不剩水、不倒水,地面有水及时擦干保持地面干燥。 ③ 不随意走动。 4、就餐安全规则 危险点:烫伤 呛噎 ① 汤温50℃--60℃,放在安全处。 ② 老师端汤菜盆盛饭,不从幼儿头上过,提醒幼儿。 ③ 幼儿不随意走动,说笑、哭闹时不喂饭,防止呛入气管。 5 、入厕安全常规: 危险点:滑倒 绊倒 磕伤 推搡 ① 保持地面干燥,做好防滑措施。 ② 幼儿如厕,必须有老师监管。 ③ 在厕所不推搡打闹。 ④ 不提前脱裤子(容易绊倒)整理完衣服再下台阶、出厕所。 6 、午睡安全常规: 危险点:窒息 异物 尿床 发烧 如厕 值班睡觉 ① 进睡室前,检查幼儿手口兜,不带任何杂物上床。 ② 上铺幼儿上下床,有老师指导保护。 ③ 不在床上站起蹦跳,幼儿午睡如厕老师必须监管到位。 ④ 老师监控下值班,不玩手机,十五分钟巡视一遍,注意幼儿趴睡、蒙头等现象,注意体温。 ⑤ 起床时提前5分钟叫醒幼儿,醒盹后再穿衣服起床 。 7、户外活动安全常规: 危险点:走失 摔伤 外来侵入 ① 场地安全、环境安全,有保安或办公室人员巡视保护。 ② 组织幼儿活动适合幼儿年龄特点。 ③ 幼儿衣物便于活动(不穿长裙、长款羽绒服、系鞋带、鞋底必须防滑、不带挂饰、项链等) ④ 出入清点人数,幼儿在老师视野范围内活动。 8 、教态问题: ① 语言暴力,讽刺挖苦幼儿。 ② 冷暴力,漠视幼儿。 ③ 肢体暴力,老师打孩子,指示其他幼儿打孩子。 ④ 罚站,不要离开老师巡视视线范围(时间2岁孩子2分钟,3岁孩子3分钟,以此类推,6岁孩子6分钟)超过时间孩子便没有了自责感,罚站完后,幼儿承认错误,老师起到教育的作用。老师要以教育的态度对待幼儿,而不要让幼儿的“捣乱”左右了情绪,气急之下出现语言上或肢体上的暴力,是拿幼儿出气而不是在教育。 (三)安全教育开展: 1.给新教职工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2.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课。 3.对幼儿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课。 4.对全体教职工和孩子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5.每学期两次安全应急演练。 (四)发生事故的处理 1、发生伤害事故(包括突发疾病)首先救治学生,针对 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发生摔头、砸伤、坠落无外伤最好也要去医院检查,对伤害后果不要不懂装懂,及时送医由医生确诊,利于家长工作以免延误病情。 2、第一时间告知幼儿家长,让家长了解事情经过、伤害程度,由本班老师和保健医或办公室人员陪同就诊。 本班老师做好善后工作,询问探望幼儿病情。 (五)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桥西疾控2265977),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一)园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若需全园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传染病流行时对缺勤师生进行追踪并登记,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 (3)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睡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二)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部门;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及时通知家长,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地震 1、发生地震时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应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 ,二楼以上千 万不要试图逃离教室。 2、在教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躲到桌下或墙角,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并可拿课本等物遮住头部和颈部或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交叉,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口边。 4、地震停止后,组织本班学生按照幼儿园规定的紧急疏散线路单列纵队快步、有续地撤离教学楼到操场指定集合地点,并要用双手抱头,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三、火灾 1、关闭电闸,疏散学生。 2、正确使用灭火器灭掉初期火源。 3、大火浓烟时组织幼儿湿毛巾捂住口鼻猫腰或匍匐前行,按着逃生路线有序快速撤离。 四、暴力侵入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 、集结优势力量(保安、厨房师傅、老师),携带防卫器械(菜刀、擀面杖、钢叉、警棍),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3 、尽快把所有幼儿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户外活动时根据各班站的位置老师迅速带领孩子撤向教室或其他安全区域;在教室时指挥孩子迅速逃出或躲到桌子下面,其他班级关闭门窗,躲在室内。 4 、救援受伤幼儿和其他伤员,通知家长。 5 、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6 、事件发生后,幼儿园应立即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报告。 五、高热惊厥的紧急处理 一名老师:  1:患儿侧卧或去枕平卧,头偏向一侧,让分泌物从口角流出,防吸入性窒息; 2:解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用软布包裹压舌板或筷子放在上下磨牙之间,防止咬伤舌头,如牙关紧闭又未咬住舌头时不用硬垫; 3:指甲掐患儿的人中、合谷穴至哭出声为止。 另一名老师:通知保健医、办公室、家长。 六、跌磕伤: 1 、发生跌磕伤时,不要用手揉患处,立即( 24 小时内)用干净的毛巾浸透冷水或用湿毛巾包裹冰块敷在受伤部位。 2 、 48 小时后再热敷患处并轻轻按摩,以帮助消肿。 七、压伤: 让受伤的幼儿原地静坐或平躺,同时仔细检查被压伤部位的外表状况。若是四肢压伤,可用冷水浸湿或用裹了冰块的毛巾敷于受伤部位;若是胸腹部被挤伤,应将幼儿身体放平,然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 八.割伤: 1 、若创伤较小伤口又无异物时,可用创可贴即可;若有金属、玻璃等异物,则需将异物清理干净后对伤口做消毒处理。 2 、 割伤严重、流血过多要及时对伤口进行包扎,可在伤口靠近心脏的方向用绳带等物系紧,并立即将患儿送往医院治疗。若幼儿的手指被利器割断,要保护好手指,将断指放入容器中连同 幼儿一起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九.刺伤: 用消毒水清洗伤口,然后用镊子顺着刺物刺入的方向将刺夹住拔出。若刺物太短或已全部刺入幼儿的肌肉中,可采取挤压挑拨法将刺清除,最后用酒精或碘酒对伤口进行消毒处理。 十、扭伤: 1 、轻微的扭伤可用冷水浸湿的毛巾或冰块敷于伤处,也可用红花油涂抹于扭伤处; 2 、若扭伤严重出现肿胀或淤血时,不可让幼儿走动,要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对四肢某个部位的严重扭伤,可先用绷带等在扭伤的上下部位做固定包扎处理。 十一.擦伤: 轻微的擦伤可用消毒棉球蘸低温的肥皂水或生理盐水擦洗伤口周围并清理异物,然后涂抹消毒水,对较为严重的伤口在经过消毒处理后可用纱布包扎,特别严重的要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十二.骨折: 发现幼儿骨折时,要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或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在急救处理前不可用手揉搓骨折处,发现受伤处流血应采取止血措施。为使骨折处得以固定,可以在幼儿骨折部位用宽绷带等把骨折处的关节暂时固定住。若是颈部受伤,要让幼儿仰卧,并用有一定厚度的软质物品垫在颈部两侧,以稳定颈部原有状态。若是肋骨骨折,幼儿感到呼吸困难或胸部疼痛难忍,要检查其血压防止休克。若遇脊椎骨折时,切不可随意挪动幼儿,要将幼儿平抬放在担架上。若遇颌骨骨折时要立即清除幼儿口腔中的异物,防止异物堵塞喉咙,也可用纱布等做垫托放在受伤的下颌处并用软质物品拖住受伤处,既保证幼儿的下颌固定不动又可以使幼儿易于开口。 十三烫伤: 发现幼儿烫伤后要立即用冷水冲洗烫伤部位或将烫伤部位浸入冷水中,如果幼儿是穿着衣服鞋袜被烫伤,一定不要直接将衣物脱掉,更切忌用手揉搓烫伤处,而要用剪刀轻轻剪开幼儿烫伤部位的衣物,视幼儿烫伤的具体情况用纱布(保鲜膜也是不错的选择)包扎处理后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十四、食物中毒: 轻微中毒要及时给幼儿喝些清水,然后催吐。让幼儿张开嘴,可用手指刺激幼儿咽喉部位或用小勺深入到幼儿嘴中并轻微用力压迫其舌根处,引起幼儿发生反射性呕吐,以减少毒素对身体的刺激。 严重中毒的在采取催吐的同时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并将幼儿食用过的事物及呕吐物装在容器中留样保存,以便为医院化验及解毒提供依据。 十五.异物伤害: 幼儿常将小球,硬币、钮扣等小东西放入口中含着玩,亦或在吃瓜子、花生米、糖果等零食时,因逗笑、叫喊或哭闹等原因,将这些异物呛入气管。患儿脸色常憋得发紫、呼吸困难。若不及时抢救,异物完全堵塞气管,超过4分钟就会危及生命,即使抢救成功,也会留下瘫痪、失语等严重后遗症。如果仅堵塞部分气管,但又咯不出来,就可能发生肺不张。因此,最关键的措施是在现场即刻将异物排出。 “海氏法”的抢救操作方法简单: 从发生气管异物者身后将其抱住,双手互握在他腹部正中顶端(剑突下),然后突然向其上方用力压迫(注意不要弄伤其肋骨),这样,一股气流猛然从气管中冲出,排出异物。究其作用机理,是因为突然增大了腹内压力.使得横膈上抬而推挤胸腔,迫使肺泡余气经气管冲向喉部,卡在气管内的异物由于突然产生的气流冲击作用,被“驱逐出境“。因此,这一急救方法又被称为“余气冲击法”。 海氏法用于幼儿 海氏法急救 “海氏法”还可以用来自救 成人若不慎发生了气管异物,周围又无旁人。可将上腹部靠在椅背顶端或桌子的边缘,然后猛力向腹部上方施压,也会取得同样的效果,气管异物被冲出。 海氏法用于自救 1岁以下的婴幼儿 1、让婴儿脸朝前、屁股朝后趴在救护者前臂上,同时用大腿撑住胳膊,注意要使婴儿头的水平位置比整个身体更低些。   2、用另一只手的小姆指一侧的手掌(小鱼际肌)对准婴儿的两个肩胛骨之间的脊椎部位连续拍击5至8次,注意拍击要有一定的力量,但不要用力过猛,是“拍击”,而不是“捶打”。这样通常会帮助婴儿咳出异物,如果婴儿咳得不像开始那么厉害,可以正常呼吸了,就可以扒开他的嘴看看,如果可以看见东西在他的嘴里或咽喉部,可以用手指夹出来。 海氏法用于 1 岁内幼儿 呼吸停止给予口对口人工呼吸 如果宝宝仍不能呼吸,把他放下,让他平躺在桌子上或地上,不要放在软绵绵的沙发或床上。进行人工呼吸:关键是要打开气道,保持通畅。让孩子平躺,大人的一只手掌放在宝宝的前额上,稍用力往后压,使头仰,用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抬起下巴。用嘴着宝宝的鼻子和嘴先连续慢吹两口气,然后每5秒钟吹一口气,注意不要漏气,吹气的时候孩子的胸部上抬,间歇的时候胸部下陷。同时心脏按压。用食指和中指迅速点按胸骨5次,每次要压下约1.5至2.5厘米。 坚持口对口人工呼吸,直到孩子恢复正常的呼吸或救护车到来。 十六.触电: 发现幼儿触电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拨打急救电话,将幼儿安置成复原卧式,状况严重的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辅助抢救。 谢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