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50 KB
  • 2021-04-12 发布

在基层党建工作培训会上的辅导授课--着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作用

  • 2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着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作用 ‎——在基层党建工作培训会上的辅导授课 ‎ ‎ 按照培训计划安排,今天我围绕“着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中的作用”这一主题,与大家做个学习交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新时代,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水平。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追根溯源”——弄清民主集中制的由来发展 民主集中制是在长期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实践中提出和发展起来的。1905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三大第一次代表会议,根据列宁的建议,通过了《关于党的改组的决议》,明确提出“确认民主集中制是不容争议的”。这是马克主义建党史上第一次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1920年7月,列宁亲自起草的《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 此后,民主集中制成为世界各国马克思主义政党普遍遵循的组织原则。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明确:“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之后历次修改《党章》,都对这个原则作了强调和完善。90多年来,我们党不断丰富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现在它不仅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而且运用于国家政权建设,推广到整个社会政治生活,成为我们党始终保持统一、团结、活力,我们国家始终保持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从我军诞生之日起,我们党就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军队建立党的各级组织。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明确提出,部队一切重大问题须经党的委员会讨论和决议后,再经过军政首长发动群众去执行,这已经包含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1954年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此后历次修改《政工条例》,都对这一制度作了强调和完善。现行《政工条例》明确,“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我军90‎ 多年的历程证明,这个制度是具有我军鲜明特色的科学、合理、有效的领导制度,最本质的是能从根本上始终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最大的好处是既能充分集中集体智慧,最大限度地保证集体决策的正确性,又能保证首长带领部队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回顾历史,我军没有一支成建制的部队被敌人拉过去,任何野心家篡夺军权的阴谋均以失败告终,这个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剥丝抽茧”——学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程序方法 党支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经常的、主要的是以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党支部工作条例》将议事程序细化为“确定议题、会前准备、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分工落实”五个步骤,并且规定了“明确议事依据、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平等议事、少数服从多数、回避、保密”六条原则,目的就是从制度上防止议决问题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议事决策内容与形式、程序与质量的结合和规范。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全面理解和严格遵守这些程序和原则,抓住各个环节的核心、重点和关键,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一)确定议题要在“及时正确”上尽心尽职。‎ 正确确定议题,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的前提。如果议题不正确,议事决策就会偏离方向、失去意义。确定议题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环节。一要弄清职责。有的同志觉得,党的会议就应该由书记来确定议题。是不是这样呢?《党支部工作条例》清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确定议题应当事先征求意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支委会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共同研究,互相通气、商量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议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对讨论决定什么问题,什么时候开会,要主动考虑和提出意见,与副书记商量,必要时征求其他委员的意见。副书记和其他委员也可以向书记提出议题的建议。无论是书记提出的建议,还是副书记和其他委员提出的建议,都要按照确定议题的职权来确定。二要掌握时间。党支部研究决定问题的内容、时间,通常根据三种情况来定。其一,上级的要求;其二,《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例行会议;其三,本单位建设和遂行任务遇到的重大问题。党支部书记要依据这些情况,及时提出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防止误事漏事。三要把握原则 ‎。确定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精神,这是个大前提;必须符合党支部议事决策的职权、职责范畴,搞清楚哪些是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哪些是支委会讨论决定的事,哪些是行政会议研究的事,这就是按责议事决策;必须符合本单位建设的实际,开会目的是为了研究工作、推动建设,议题一定要切合实际,解决问题,这就是有的放矢。四要讲究方法。确定议题要注意效果,比如:议题要具体,讨论研究问题才能抓住中心和重点,避免大而空,不着边际。计划要合理,党支部研究决定问题,不少内容有规律可循,要善于提前思考,统筹安排,不能说开会就开会,太随意。内容要相对集中,讨论研究的问题能合并的合并,该重点突出的要突出,防止零碎散乱。‎ ‎(二)会前准备要在“全面充分”上精耕细作。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是保证支部议事决策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所以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防止因准备不充分,出现议不透或议而不决等问题。从实践看,议事决策顺不顺利、成不成功,很大程度取决于会前准备是否全面充分。会前要做哪些准备呢?我感到,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一是基本情况要准备“实”‎ ‎。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法规、上级有关精神、议题相关内容的来龙去脉、群众的意见建议等。比如,研究年度按纲建队计划,分析按纲建队形势,会前就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深入了解本单位建设的现状;研究中心工作时,不仅要了解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强项和弱项,还应当通过目标单位了解涉及固定目标安全的相关情况;研究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要把党内民主与党外民主结合起来,事先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研究专业性比较强、科技含量比较高的问题时,要注意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必要时还应听取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这样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胸中有数、议事有底。二是讨论发言要准备“细”。一般应当在一天前把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参会的委员或党员应当认真准备意见。意见通常包括对讨论问题的认识、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需要决策事项的态度等方面。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开会时,也要尽可能让委员有一定的思考和准备时间。有些议题,分管的委员应当重点准备,先行发言,以便其他同志多了解些情况。对其它支委,注意引导他们克服思想顾虑,理清发言要点,防止出现不想说、不敢说、说不到点子上等现象。三是统一认识要准备“早”。毛泽东同志讲过:“‎ 在会议之前,对于复杂有分歧意见的重大问题,必须有个人商谈,使委员们有思想准备,以免会议决定流于形式,或不能做出决定”。这种“个人商谈”就是个别酝酿。十六字原则特别强调个别酝酿的重要性。实践证明,会前酝酿越充分、越透彻,会上就越便于达成一致,决策的质量就越高。因此,对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书记、副书记之间,书记、副书记与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相互交换看法,既听正面意见,也要听反面意见,在不同意见的商讨和比较中统一认识,为民主讨论、会议决定奠定基础。一些重要事项应当形成文字方案,供会上讨论研究。‎ ‎(三)民主讨论要在“凝聚共识”上集思广益。能不能进行正确深入的民主讨论,直接关系到议事决策的质量。在这个环节上,主要把握好三点:一要议而有据。讨论发言要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依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做到言之有理。特别是讨论决定一些不好把握的问题时,应组织参会人员先学习有关政策规定,领会上级精神,结合实际确定应当把握的具体原则,防止跑偏走调、脱纲离谱。当发言出现错误的观点时,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止产生误导。二要议得充分 ‎。从实际情况看,要让参会人员充分准备,有话可讲;要营造民主宽松的氛围,让人敢讲愿讲;要有充足的时间,让人放开讲。作为书记、副书记来讲,关键是要搞好引导,做到放得开、收得住。放得开,就是要让大家畅所欲言,不能先入为主、抢先定调,更不能随意打断委员的发言,压制不同意见。收得住,就是要会适时、适当地进行引导,当讨论出现冷场时,要鼓励准备比较充分或思维比较敏捷、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强的同志先发言,给其他人一些启发;当讨论深不下去的时候,应及时对讨论的方向和要点加以提示;当有些同志态度模棱两可时,应提醒亮明态度;当发言出现跑题时,要及时引导到会议的正题上来。三要议有质量。讨论发言要增强思想性,善于从思想上政治上、从事物的本质上分析问题、研究问题,防止就事论事简单化;要增强原则性,敢于讲真话、说实话,防止说虚话、套话、违心的话;要增强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官兵思想实际,防止大而空;要增强全局性,站在党支部领导全局上思考和讨论问题,防止事不关己、少说为佳。‎ ‎(四)形成决议要在“适时集中”上把握好度。形成决议,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程序中出结果的重要一环,是衡量集体领导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也是党支部书记的重要基本功。重点应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集中的火候 ‎。所谓火候,起码有三个标志,其一,每个同志的意见都充分表达,态度都很明朗;其二,对讨论的问题认识比较到位,议透议明;其三,大家意见一致或者多数人意见一致时。具备这三个条件,就要及时集中,形成决议。这里面很重要的是如何正确处理少数委员的不同意见。一般来讲,对合理的成分要加以吸收;对虽正确但和形成的决议无关的意见,要加以肯定;对属于不了解全局情况出现的不同意见,要加以解释;对明显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引导,使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得到尊重和理解。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难以统一时,应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二是集中的要素。书记要根据大家的讨论,梳理归纳出意见,经表决后形成决议。决议通常包括是否赞成的意见,重要议题需要把握的原则、达到的目标、落实的责任和时间节点等。这个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以书记个人的意见代替大家的意见,能用大家意见表述的要用大家意见来表述,切实体现大家的意志;要防止舍本求末,切实抓住带本质性的问题,体现把方向、抓大事;要防止没有抓手,切实好贯彻、好操作、好检查,体现刚性要求。这个环节十分重要,书记一定要高度负责,防止简单集中、草率集中。三是集中的原则 ‎。要严守政策规定,不能闯红灯、打擦边球;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能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按有关规定实施表决,该用什么方式就用什么方式,保证决议不偏向不离谱。‎ ‎(五)分工落实要在“高度负责”上从严要求。对党支部形成的决议,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一要在态度上从严。党支部定了的事,就要严格按照首长分工负责制去办。主官要对党支部负责,副职以下人员对主官负责。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雷厉风行,立说立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搞变通打折扣,消极应付、对付。个人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上级反映,但在党支部决议未改变前,必须坚决执行,这是一条重要的组织纪律。二是要在督促上从严。书记、副书记要履行好“检查督促上级决议、指示和党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的重要职责,防止执行决议中出现本位主义、各取所需、各自为政、拖拉敷衍等问题,确保决议的贯彻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推进。要发挥好骨干作用,按照职责和分工,让他们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一些重要工作、重要环节和重要时节,主官必须亲自抓,不能当甩手掌柜。三是要在落实上从严 ‎。党员和干部落实支部决议不能满足于自顾自,而是要积极地宣传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一道去抓落实。支部讨论决定的一些问题,除不宜公开的外,都要及时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搞好宣传发动,把官兵思想统一到党支部的决议上来,充分发挥官兵的主体作用,依靠整体力量把支部决议贯彻好、落实好。‎ 三、“拨开云雾”——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六对关系 贯彻民主集中制既要讲原则讲规范,也要讲艺术讲方法,就是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中的各种关系做到正确理解、恰当把握和灵活处理,防止和纠正各种偏向。从实际情况看,需要重点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六对关系:‎ ‎(一)要处理好集体领导与首长分工负责的关系。集体领导是党支部领导的最高原则,首长分工负责是党支部决策的执行机制,两者不可偏废。没有集体领导,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领导核心;而没有首长分工负责,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就是一句空话。实际工作中,基层有些同志容易出现这样一些现象,有的把行政身份带进党内,习惯发号施令,把党支部集体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开成主官安排部署工作的行政会议;有的将分工看成是一种权力划分,把自己分管的工作当成“自留地”‎ ‎、容不得别人涉及,而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往往是不太上心;有的借口集体负责,议事随大流,遇事互相推脱,或者对自己有利的就态度积极,否则就被动消极,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很重要的是要正确理解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一要摆正个人位置,防止越权错位。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实际上分决策和落实两个阶段:决策阶段在党组织范围内进行,所有支委成员都是平等一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利,共同参与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落实阶段在行政范围内进行,主官分别就行政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党支部负责,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副职以下人员按照主官的安排,抓好所分工的工作,并对主官负责。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任何人都要自觉服从和遵守集体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决不能把自己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委员要有参与议事决策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发挥好集体领导中一员的作用。二要树立大局观念,防止分工分家。单位建设是个有机整体,各项工作都要协调开展、相互促进。主官既要各司其职,也不能搞各自为政。两名主官都在位时,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密切协作,互相支持,互相补台,抓好落实。如果一名主官不在位时,除了副职履行相应职责外,另一名主官就要做到工作一把抓,主动担当起责任。当然,有些重大问题,主官之间要注意及时沟通。三要加强动态领导,防止功能弱化 ‎。外出执行任务的单位不仅分散,而且时间比较长,给党支部落实集体领导制度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这方面,不少单位积极探索,总结了很多动态分散条件下坚持集体领导的经验做法。比如,有的重大问题能提前研究的提前进行,减少开会的次数;有的发挥视频会议系统作用,达到“面对面”研究重大问题的效果;有的利用工作的间隙,及时集中开会;有的遇有特殊情况采取先逐个征求意见、再择机上会,等等。这些方法,较好的保证了人散集体领导不散。总之,不管采用什么形式,集体领导的原则不能变。‎ ‎(二)要处理好书记与委员的关系。一些基层党支部民主空气不浓,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书记、副书记民主作风不好的问题,也有委员参与集体领导的积极性和素质不高的情况,但主要矛盾是书记、副书记不善于发扬民主,不能正确处理与委员的关系。有的把当“班长”当成了当“家长”,不能以平等的身份对待委员;有的自觉不自觉把行政职务带进党内,往往以居高临下的心态行事;有的把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和召开支委会“主持”的责任放大了,追求“一锤定音”的拍板权,等等。这些都是错误的。正确处理书记与委员的关系,一要认清“班长”的含义。“班长”这个称谓出自毛泽东同志,他要求“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 ‎,并强调指出,“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同班长和战士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这里不过是一个比方。”也就是说,书记和委员的关系并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彼此平等的关系。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书记和委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利,不存在权大权小、权重权轻的问题。同时也要看到,书记作为支部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在党支部建设和工作中担负着特殊的责任。比如,开会前,书记要适时提出议题,与副书记或委员商量并做好有关准备;会议中,书记要适时引导委员紧紧围绕议题正确充分地开展民主讨论;大多数人意见达成一致时,书记要适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进行集中归纳,提议进行表决;会议结束后,书记要负责检查核对记录,并对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等等。这些都是党支部书记的重要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讲,书记虽然只有一票的权利,但决不仅仅只是一票的责任。二要搞好“角色”的转换。班子成员一般都有行政职务,具有“一身二任”‎ 的显著特点。这就很容易使一些同志出现角色错位,把行政职务带入党内,以行政职务论高低,程度不同地存在谁的行政职务高谁说了算、谁任职时间长、资历老、态度横谁说话的分量就重,直接影响和损害党支部集体领导。支部班子成员在行政职务上有上下级之分,但在党内都是平等的,行政职务高的同志绝不能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行政职务低的同志也不能有人微言轻的想法,自觉以平等的身份讨论和决定问题,共同对党支部集体领导负责。三是要尊重发挥“少数”作用。目前,基层党支部一般都有士官支委,这对于健全组织、加强集体领导、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不少士官支委中,存在素质不高不会讲、瞻前顾后不敢讲、缺乏信任不愿讲。解决这些问题,很重要的是党支部书记要真正尊重士官支委,对他们发表的意见要给予鼓励支持,正确的要认真采纳,即使是不正确的意见,也要善意的进行解释和引导。同时,要重视对士官支委搞好培训和传帮带,不断提高他们参与集体领导的素质能力,真正使他们愿讲、敢讲、会讲。‎ ‎(三)要处理好重大问题与行政事务的关系。在基层调研,不少同志都反映,对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这个原则是明确的,但哪些是重大问题不大好把握。以致有的党支部出现大事抓不住、小事议不完的现象,有的一年要开四、五十次支委会,耗费了很多时间精力。处理好重大问题与行政事务的关系,要做到“三清”。一要把“界限”划清。邓小平同志曾讲:“‎ 可以把问题大体上分两种性质:一种叫日常性质的问题;一种叫重大问题,或者是政策性质的、重大性质的问题”。就基层而言,所谓重大问题,主要是指那些事关本单位建设方向、发展路子,影响全局、制约全局,事关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等方面的问题。所谓行政事务,则是军事、政治、后勤工作必须完成的一些具体任务,其特点是日常事务性、具体操作性。判断什么是重大问题,每次支委会具体研究哪些重大问题,是党支部书记的重要职责,要求党支部书记要有比其他委员更强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这样才能把握住方向,抓住重大问题,正确确定支委会议题。二要把“范围”弄清。《政工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对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支委会的职责都有明确规定,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涉及建设方向的问题,比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议命令指示、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等;②涉及敏感方面的问题,如骨干配备、推荐考学或保送入学、奖励处分、重要经费开支、重要物资使用、事关安全稳定的问题以及内外关系等;③涉及中心工作和大项任务方面的问题,如战备训练等;④涉及建设全局方面的问题,如单位发展规划、按纲建队计划、建设形势分析等;⑤涉及党支部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调整健全组织、吸收新党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⑥‎ 涉及上级明确要求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这六个方面,既是党支部履职的范围,又是议事决策应抓住的重大问题。三要把“区别”分清。主要有“四个不同”:在性质上,支委会是党的会议,队务会是行政会议。在职能上,支委会负责讨论决定中队的重要问题,队务会则是依据支委会的决议,讨论如何具体组织实施问题,负责处理中队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在参加人员上,支委会只有支部委员能参加,有平等的议事权、表决权,必要时可吸纳党员参加,但没有表决权。在决定问题的方法和原则上,支委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队务会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要防止党支部事无巨细包揽过多,也要防止以政代党两种倾向。‎ ‎(四)要处理好个别酝酿与会上讨论的关系。个别酝酿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但在具体操作中容易被忽视或变味。有的觉得反正会上要讨论,个别酝酿可有可无;有的怕麻烦,不愿意搞个别酝酿;有的酝酿不充分,简单打个招呼了事;有的为了实现个人的意图,把酝酿变成了开会前“定调”、讨论前“定音”、决策前“定局”;还有的认为会前已经酝酿了、意见一致了,会上就不用讲了。这些都会影响议事决策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上,要防止“四种倾向”:一是防止把个别酝酿搞成个别授意 ‎。个别酝酿是一种平等的交流,应商量预案不拿定案、商量原则不定细则。书记与副书记之间、书记与委员之间要以交流式、探讨式、沟通式的方法交换意见,不能硬性压服,不能强求一致。二是防止用个别酝酿代替会议决定。个别酝酿重在沟通思想,是为民主讨论服务的,归根结底是为了更有效地作出正确的决定,而不能以个别酝酿代替民主讨论,更不能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定才是集体领导的法定形式。即使个别酝酿再成熟、意见再一致,也必须经会议充分讨论形成决议,才具合法性和权威性。三是防止借个别酝酿之名搞私下交易。要坚持出以公心,真正从有利于部队建设出发交流意见,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或少数人的利益,私下搞小动作、拉“小圈子”、搞暗箱操作。‎ ‎(五)要处理好严格程序与注重效果的关系。‎ 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基层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既有遵守程序不够严格、不够规范的问题,也有表面上走了程序但实际效果不佳。有的落实程序是被动应付,不是为了真正解决问题;有的缺乏原则性,虽然程序走了,但没有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把关;个别的甚至利用程序为个人或局部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此,一方面要增强程序就是法规的意识,严格按程序等规定规范党支部工作,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另一方面又要注重增强执行程序的质量。一是思想要正。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政绩观,真正解决好贯彻民主集中制为什么、图什么的基本问题,把有利于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增强单位凝聚力战斗力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止和克服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分散主义等不良倾向。二是把关要严。要把发扬较真精神贯穿执行程序的全过程,自觉做到违背原则的事不做,确保每一道程序都成为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关口。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两难”的事,需要把握好度,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不管怎么处理,都要以不违反政策规定、不损害单位建设、不伤害单位风气为原则和前提。三是效果要实。现在有些机关同志到基层检查工作,包括检查党支部建设,往往以登记统计论好差,重形式轻内容。也有一些基层的同志,把过多的精力用在各种本本上,开会时不记录,检查时补记,个别的甚至搞虚假登记。这些问题都应当加以纠正。衡量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好差,不能简单地看制度有没有落实,程序有没有走到,更重要的是看在落实制度和程序中有没有真正统一思想、真正解决问题、真正促进建设和推动工作落实,这才是求真务实的态度。‎ ‎(六)要处理好监督落实与修正偏差的关系。决策落实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实践、不断认识、不断完善的过程。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在我党的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民主——再集中”‎ 的辩证过程。这就告诫我们,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需要自觉地、主动地接受实践的检验、时间的检验和群众的检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决策加以修正和完善。要善于从推进过程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中反思决策。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有些决策落实起来比较顺畅,有的遇到的阻力和困难比较大。当决策推进不太顺畅的时候,需要冷静地分析原因,属于宣传思想工作不到位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统一上下思想;属于脱离实际的,对矛盾和困难估计不足的,要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不能一味地硬推。要善于从群众的反应中反思决策。一般来讲,群众普遍欢迎的事,就是党支部应该办的事;群众不满意的事,就是党支部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当一项决策作出后,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要及时了解群众反应,对不同意见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正确的加以吸纳,认识不到位的加以引导,个别不正确的观点要加以教育,决策本身有问题的要及时矫正。要善于从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中反思决策。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新的环境、新的任务和上级新的要求,适时调整工作安排部署,做出一些新的决定,切忌反应迟钝、墨守成规,真正实现决策的与时俱进。‎ 四、“秉轴持钧”——掌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核心要害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性任务,既要解决好制度层面的规范性问题,又要重视解决好落实制度主体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方面的问题。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支部正副书记,只有认真抓好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才能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奠定坚实基础、进而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效果。‎ 攥紧一个关键:提高素质能力 ‎。素质能力强不强,直接决定着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和水平的高低。作为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至少应该具备四种基本素质:一是较强的政治素质,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这样才能在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时头脑清醒、把好方向;二是较强的理论素质,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提高思维层次,这样研究讨论问题才能防止浅、偏、单等现象;三是较强的政策法规素质,对涉及基层的上级政策规定、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等要熟知,这样议事决策才能遵规守纪;四是较强的现代科技素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必备的现代科技特别是部队现代化建设相关的知识,这样议事决策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提高素质能力,基本途径是要加强学习。基层党支部一定要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突出出来,下功夫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培养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和理性思维能力。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必修课”,使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熟悉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要重点围绕按照纲要建、大纲训、条令管、规章办的要求,抓好基本法规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知法规、用法规、守法规的素养。要积极适应建设现代化武警和遂行多样化任务的需要,加强信息化、现代管理和心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提高新本领。‎ 建强一个保证:增强党性原则。习主席指出“坚持党性原则是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品格,是政治工作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 ‎。少数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甚至出现偏差,并不是不懂不会,而是思想上出了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增强党性原则,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特别是党和国家以及国防和部队建设进入新时代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十分尖锐复杂,各种噪音、杂音包括境内外敌对势力竭力鼓吹的“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等反动观点,会通过各种渠道向部队渗透。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高举旗帜、听党指挥,既是各级党委也是基层党支部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只有理想信念坚定,贯彻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证方向不偏。二是要强化大局意识。想问题、作决策,一定要从党的事业和单位建设全局出发,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当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是第一位的政治任务,也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三是要强化较真意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不断发现和解决矛盾的过程,没有较真精神,是贯彻不好的。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坚决抵制搞庸俗关系、怕得罪人等潜规则,自觉对部队建设负责,对官兵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直言,维护民主集中制的严肃性、权威性。‎ 把握一个条件:加强班子团结。习主席指出“‎ 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着力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团结是一个班子的生命,团结好,大家在一起共事就能心情舒畅,讨论问题就能畅所欲言,落实工作就能尽心尽力;团结不好,话就很难说到一块,劲就很难使到一起。加强团结,一要坚持把共同的事业作为基础。引导班子成员用创先争优的共同目标统一思想,用强军兴军的共同责任凝聚力量,使大家共拉一套车、共跑一股道。二要坚持把讲原则作为灵魂。团结的目的是为了干事业,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好处。因此,不能搞互相利用的团结、你好我好的团结、面和心不和的团结,而是要加强在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这样的团结才是党的事业需要的团结,也才是真正的团结。三要坚持把真挚的感情作为纽带。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带着感情真诚相处、真诚相待。班子的团结,大家都有责任,但核心是两个主官之间的团结。主官在一起共事,因个人性格、认知水平、经历阅历等方面的差异,对一些事物有不同的看法,这是正常的。关键要做到人要正,什么事都要出于公心,不能掺杂私心杂念;心要细,多尊重、多沟通、多支持,好事多想着对方,遇到问题和矛盾多担当;胸要宽,遇到不愉快的事,要换位思考,谅解包容,对方多说一点、多干一点,只要不是原则的问题,就不要斤斤计较。‎ 扭住一个重点:书记示范带头。正副书记是党支部工作的“主心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具有主导和示范作用,一定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主要是发挥好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副书记既是基层党支部的“领班人”,又是一线带兵人,以身作则尤为重要。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要求,带头刻苦学习、提高素质,带头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章守纪、端正风气,以实际行动带动班子成员,凝聚广大官兵。二是智慧的力量。要积极探索总结基层党支部建设和按纲建队特点规律,善于谋划和推动本单位全面建设,善于发现和解决本单位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特别是能及时化解棘手问题,保证本单位和谐稳定,推进本单位建设上质量上层次,真正体现高人一筹。三是情感的力量。要深知情感的力量是无穷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十分注意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培养人,增强亲和力。特别要重视密切内部关系,切实根本态度搞端正,做到依法带兵、以情带兵、文明带兵、科学带兵,使正副书记成为“贴心人”,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本单位领导和团结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