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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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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考语文复习资料 作文评讲 底层人物素材
阅读主题(三):底层人物
1.不要碰疼她
跟一家电视台,去做一档节目,是某家单位,资助一贫困不幸小女孩的事。
那家单位,是在一次下乡活动中,偶然听说小女孩的故事的。小女孩三岁那年,在江上跑运输的父母,突然双双遇难,尸首都不曾找到。从此,她跟着年迈的爷爷一起过。故事很悲惨,那家单位萌发了资助小女孩生活的念头,于是捐了款,送她上学,还不时把她接到单位,让大家带回家轮流住。
这事,渐渐被宣传开来,散出温暖的色彩。关注的人,自然多,小女孩因此成了媒体的焦点。
她显然很不适应这样的阵势,面对着摄像头,她低了头,一句话也不肯说。她年迈的爷爷,不住地推着她,丫头,叫人呀,叫叔叔,叫阿姨,感谢叔叔阿姨对你的关心。她仍是一声不吭,只偶尔,抬眼扫一下面前的人,那眼神里,有惊慌,有茫然。
按节目安排,有一场景,应是小女孩面对父母的遗像,作出悲伤的神情。小女孩父母的遗像被取出来,玻璃镜框里,两张年轻的脸,绽放着的百合花似的,让人动容。
小女孩却不配合,她看着父母的遗像,没有一点悲伤的意思,甚至,带了漠然。有人轻声地诱导她,琴琴,你想一想啊,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而你没有,你不难过吗?你不想他们吗?
小女孩还是很漠然。
这孩子,是不是智商有问题?有人私下嘀咕。节目一直拍不到理想的效果,任你怎么启发,小姑娘的眼睛里,就是没有悲伤。
大家把目光转向我,因为我跟孩子最容易亲近,他们想让我再去启发启发她。当时正是阳春三月,春在溪头荠菜花。我跟小女孩提出,一起去挑荠菜。小女孩高兴地答应了。
提着篮子,我们走在田野边,小女孩像换了个人似的,在我前面快乐地跳跃着,不时告诉我这叫什么草,那叫什么花。那片天地,仿佛她是它们的主人。
很快,我跟小女孩混熟了,我问她,想过爸爸妈妈吗?
为什么老要我想爸爸妈妈呢?一丝忧愁爬上小女孩的脸。
这一句问,让我发了愣,是啊,我们为什么老要让她想她的爸爸妈妈呢?她对他们,是完全没有记忆的,这应是幸事。我们想唤起的,到底是什么?不过是别样的悲伤,好满足了我们的同情。
四野里,一片祥和,花们安静地开着,草们安静地绿着。我想,小女孩也是这样的一株植物罢,风或许会吹折她的叶,雨或许会打折她的茎,但生命的顽强,会让她的伤口自己愈合。当春风又吹起的时候,她自会绿起来,她只记得当下的快乐,有什么不好?
当篮子装满荠菜的时候,小女孩告诉我,秋天的时候,还有枸杞摘的,红红的果子,可好看啦。
我望着小女孩,心里涨满感动。那一档节目终因我的坚持,被取消了。我只希望,
小女孩能安静地生活在她的世界里,人们不要再去碰疼她。
2.有些爱,馨香流淌
一
一个艳艳的春天,小女孩拿着一把小铁锹,在郊外的野地里挖着。她身前身后的大地上,除了绿绿的草,就是一个个小坑。
女孩七岁,正是最纯净年龄,可是她小小的心里,却有着一份负荷。她妈妈病得厉害,在医院治了很久,也没有见好,后来便用各种偏方。后来爸爸弄到一个偏方,说是很灵验,只是药引子难寻些。女孩留心地听着,那药引只是春天泥土里的一种红色草根,而且那草根是球状的。妈妈说,这根本没有,这偏方,也和没有一样。
那以后,女孩就留了心,春天一来,她就拿着小铁锹来野外了。可是,挖了那么多天,也没有找到药引。那片野地里,密布了不知多少的小坑。那些日子,她每天都是满怀希望地回家,妈妈看到她的样子,总是安慰她说,我的宝贝,别难过,找不到也没事,妈会好起来的。只是,她不想放弃,她也知道,找到药引,对妈妈很重要。
终于,春天快要过去了。这一天,妈妈精神好多了,她陪着小女孩一起来到野外,当妈妈看到那么多的小坑,眼睛湿了。女孩说,妈妈,你别哭,我今年找不到,明年接着找。妈妈说,好宝贝,不用找了,妈妈的病不一定只靠这一个偏方,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多了吗?明天,妈妈还同你一起来,这些小坑有用呢!
第二天,母女二人又来到野外,在那片草地上,她们将一颗颗种子埋进那些小坑里。女孩一直在问,妈妈,这些是什么种子呀?妈妈说,等它们长出来你就知道了。宝贝,这是妈妈送你的礼物,你一定要喜欢啊!
种下了种子,女孩经常跑去看,看到种子发芽,她高兴,看到长叶,也高兴。当那些苗儿长大,结出了蕾,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妈妈却走了,永远离开了她。那些日子,她哭得昏天黑地,知道,从此,最爱自己的妈妈没了,她将失去那份爱,在长长的一生里。直到有一天,她看到了妈妈留给她的一封信,才再次来到野外。
那一刻,她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那片野地上,一大片的花海,各种颜色的花儿迎风招展。走在那一片花团锦簇之中,她又想起了妈妈在信中的话:宝贝,妈妈不能在你身边了,记得我留给你的礼物,它们年年都会在,就像我一直在。在无边无际的花气氤氲里,她仿佛感受到了妈妈的气息,站在那里,她再一次泪流满面。
多年过去,那片花依然年年开放,摇曳着一片深情。女孩已长大,不管身在何处,每到花期都会回来,在那片芬芳里,亲近母亲永远的爱。
二
如果有人问他,喝过的最好喝的酒是什么酒,他一定会说,是当年父亲喝过的散白酒。
于是记忆如酒香弥散。其实那酒在别人眼中根本谈不上醇香,那只是最劣质的酒,而且对身体有害。父亲长年陶醉于那样的酒中,身体渐渐地垮了。父亲离不开酒,这是劝不得的。他们父子二人一直相依为命,母亲去世得早,父亲拉扯他长大,这其中的艰辛一言难尽。他知道,父亲的好酒,其实是一种渲泻或者麻醉。
看着父亲日益消瘦的身体,他只好用了别人常用的方法,就是偷偷往酒里兑水。在每次给父亲倒酒的时候,他都会悄悄兑进一些水,为了不让父亲察觉,他每次加入的水都很少,而且每隔几天就会加一大点水量。几个月下来,加进去的水也是一个惊人的数量了,幸好父亲没有发现。想想看,那么多的水,就说明父亲少喝了那么多的酒,他的心里会很欣慰。
两年下来,父亲的酒实际上喝得已经相当少了,这种方法的成功,也是他始料未及的。他原是准备好的,如果父亲因此增大酒量,自己怎么应对,可父亲根本没有那种迹象。于是暗自窃喜,暗自庆幸。
直到父亲去世前,他明白父亲的心意,最后给他倒了一杯酒,那种买来的最好的酒。父亲只是闻了闻,却没有喝,微笑着说:“不喝也可以了,其实早就能戒掉了,只是怕突然戒了,你心里会难受。”
刹那间明白,父亲早就是知晓的,只是没有说出来,就那样默默地配合着他。是的,父亲不想让儿子担心,可又是那样地小心翼翼。所以,多年以后,每次他看见酒,都会嗅到当年那种劣质酒的辛辣之气,他一直固执地认为,那是一种香,只有他才能体会到的香。因为那香气里,氤氲着父子间太多的爱与牵挂。
三
祖母喜欢喝茶,父亲喜欢喝茶,他从小被迫着,也喜欢上了喝茶。
起初,他觉得茶真是太难喝了,特别是那时家里穷,所能喝的,也只是极便宜的茶。入口极苦,也并没有品咂到那种口角噙香的感觉。可是,就这样苦涩的茶,后来却成了他生活中离不开的东西。
祖母和父亲都是积极而乐观的,不管生活怎么苦,都能脸上带着真心的笑,心平气和地品着苦苦的茶。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家境,那时的困难,足以难倒任何人。可祖母的恬静,父亲的洒脱,却给他留下了不灭的印痕。后来,境遇好起来,家里的苦日子也一去不返,他们终于可以享受一些高档的茶了。只是,他却最怀念最初的那些便宜茶,两角钱就可以在地摊上买一堆。虽然难喝,却浸润了一段岁月,也许,是当时的环境和心境使然。
终于,他走上了陌生的旅程,在一个离家千里的城市中,一度失落了太多。那些时光,仿佛每一日都写满着失意,每一步都踏痛着梦想。他也曾彷徨,也曾走在绝望的边缘。直到有一天,当所有的挫折都达到一个爆发点,他才想起喝茶。多少日子不曾品茶,日子的厚重早把喝茶的情趣掩埋。他记得从家里出来时,父亲曾把一把茶放进他的行囊,于是翻找出来,有一种急急地期待。
那是童年时才喝的那种茶,最便宜的,父亲竟给他带的这个。在那种苦涩中,他一如品味着曾经艰难的生活。他像祖母和父亲当年那样,试着用一种最平静的心情去喝茶,渐渐地,宠辱皆忘,时光浓缩于杯盏之中,心里有的,只是柔软的感动。那一刻,突然明白,世事的艰辛,只如一杯茶,苦后,便是悠长的绵香,那是岁月酿就的幸福。
他发现,在包着茶叶的纸上,有着父亲写下的一行字:当初强迫你喜欢上喝茶,是因为你最终要被迫走进生活的艰难,源于苦的香,回味悠长。
那样的时刻,他感受到了一种爱。在淡淡的茶香中,他向着家乡的方向,久久伫立。
3.总统在忙,请您稍后再拨
一连好几天晚上,都能收到岳父打来的电话,但只是晃一下就掉线了。妻子在未接来电中看到是父亲打来的,赶紧拨回去,就听到岳父在电话那边充满歉意地说,不小心摁错了键子。怎么一次次地总是摁错键子?妻子在心中想,看来父亲真的是老了。
和姐妹们说起的时候,没想到她们竟然也是屡屡收到父亲这样的“未接来电”。父亲手机上的通讯录里,只有他的五个姑娘,摁错毽子的几率一天比一天大。对此,我们也都习以为常了。
岳父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这也算是他此生最大的遗憾吧。年轻的时候,他是那么想要个儿子,所以才有了这么多姑娘。每个姑娘的小名都叫“带弟”,可楞是没能带来一个有把儿的弟弟。他一下子泄了气,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别人问起来,他就说,反正不用惦记给儿子娶媳妇了,挣那么多钱干嘛,够吃够穿就行了。
父亲对几个女儿一直不太喜欢,在他心里,他宁愿用这帮丫头片子去换一个带把儿的。可是这老了老了,人就变了,几天见不到女儿们回来,就惦念的不行,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没个着落,在院子里团团转,被岳母撞见,骂他“老贱灯”,狠狠地数落一番。
岳父不喜欢孩子,几个丫头他从小到大一次都没抱过。连带着现在他当姥爷了,对外孙外孙女们也是不理不睬的。可是我却看见过他慈爱的一面,那时孩子刚满月,他趁屋里没人的时候,进去抱了抱孩子,冲孩子做了个鬼脸,还在孩子的脸蛋上亲了一下。被我撞见,岳父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放下孩子,嘴里嘟囔着,“我想看看这孩子到底有多重。”
岳父生日的时候,我们送给他一部手机,费了好半天的劲儿才教会了他怎么使用。从此,这部手机几乎没离开过岳父的身体,就连晚上睡觉,都要放到枕头边上。我们告诉他手机有辐射,睡觉时不要放到枕头边上,对身体不好。他不听劝告,他说:“我这耳朵背,怕你们来了电话听不到。”
平素里岳父几乎不怎么打电话,可是每月的电话费却不少。问明缘由,竟然是被吃费了。原来,最近岳父的手机经常会来一些陌生电话,总是晃一下就断了。每次,岳父都会不假思索地照着来电的那个号码拨回去,结果就被吃进去很多话费。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岳父就没长这个记性,总是一次又一次地上当受骗。岳母气得骂他“猪脑”,他却振振有词:那万一是孩子们有急事,碰巧自己的手机又没电了,借别人的手机打的呢!
这种几率是多么小,可是岳父却甘愿为了这百分之一的几率上当受骗!
回了家,我们和岳母说起岳父最近总是拨错电话的事,岳母狠狠地骂了几句:“这个老憨驴,他是故意的。”
怎么会故意?
“他的性格你们还不知道啊,一辈子死要面子,可是又想你们,就想出这么个招儿。真亏他那个猪脑想得出来。”岳母开玩笑说,“估计是从那些吃费电话里学来的吧。”
“老得瑟匠,有个手机不知道咋得瑟好了。”岳母顺道给我们讲了一个有趣的事:“有一天,他和老伙计们一边打扑克一边唠家常,争相夸自个儿的孩子孝顺。他故意溜出去挨个儿地摁你们的号码,然后就挂断。打扑克的时候,他就有显摆的了。你们一个接着一个的打来电话,弄得他比总统还忙,却跟那帮老东西卖乖:这帮丫头蛋子,没事总打什么电话嘛!”
4.缝补心灵的一根丝线
他是一个修鞋匠,一个只能蹲着走路的残疾人。每天我都会路经他的修鞋铺,看他低着头,缝补着那一双双未老先衰的鞋子。他修鞋的技术很好,附近的人都愿意把坏掉的鞋子拿到他这里来修,一大堆生病的鞋子迫不及待地排着号,等待他来望闻问切,妙手回春。
因为是残疾人,所以他很自卑。他很少与人交谈,一张脸仿佛僵硬了一般。他尽量躲在他的修鞋铺里,使自己不至于见到更多的人。对于他来说,每天上厕所是他心里最难过的时刻,公共厕所在他的对面,要穿过一条马路,那短短的距离却是他最为艰难的行程。他每天控制自己少喝水,以减少去厕所的次数,可是偏偏有一天,他不小心吃坏了肚子,不停地往返于修鞋铺和厕所之间,人们像看怪物一样看他不停地贴着地面来来回回,那些目光扎得他浑身都疼。
有一天,我的鳄鱼牌皮鞋大概是饿了,张开了嘴。我走进他的修鞋铺,看他娴熟的修鞋技术,不禁夸赞了他几句。我说:您修鞋的技术真是一流。我看到一个羞赧的微笑迅速绽放到他的脸上,听到他喃喃地说,哪里好啊,不过是混口饭吃罢了。那微笑并没有立刻消散,相反,却有了一种想长时间占领高地的势头呢!
我主动和他聊了起来。刚开始,只是我一个人在说,渐渐地,他敞开了他的世界。那天他说了很多,他说小儿麻痹症害了他一辈子,他说他怨恨这个世界,咒骂过上帝对他的不公,他说他真想站起来走路,他说他也想像个正常人一样找个女朋友……
他来了兴致,拿出他写的一些心情日志给我看。歪歪扭扭的字,歪歪扭扭地表达着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我在那些字里读出了诗意,读出了疼,竟让我有些爱不释手了。他写道:“
我始终觉得自己像一只冬眠的刺猬,蜷缩在自己的巢穴里,不问世事。可是阳光总是暖暖地来照我,试图将我唤醒,告诉我春天来了。我多么盼望春天啊,可又怕春天的到来,我不敢睁开眼睛,我怕看到人们在看我时,眼底的惊讶和怜悯!我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没有爱,我的爱和眼前的这些鞋子一样,未老先衰……”读着那些文字,就如同走进了他的灵魂,我感受到一颗残缺的需要爱来缝补的心。
我付给他修鞋的钱,他死活不肯收。他腼腆着说出他卑微的请求,希望能和我做朋友,他说从来没有人陪他聊过天,他感激我将他看成一个普通的正常的人。
我诚恳地点头,向他伸出手去。“总要有点仪式吧,”我早早地帮他关好了窗栅栏,到熟食店弄了几个小菜和几罐啤酒,我们推杯换盏,彼此敞开心扉,天南海北,聊得非常尽兴。最后,他竟然流出了眼泪,他说没想到他这辈子也会有我这样一个体面的朋友。
一个体面的朋友,这是我听到的别人对我最高的评价。“是你太封闭自己了,其实这个世界上,好心的人还是很多的。比如现在,你看。”他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在窗口看到了一个佝偻着腰的大娘,正在他的门前清扫垃圾,那是他的隔壁邻居。“我经常看到她,每天扫地的时候都会顺道把你的门口扫得干干净净,你以为别人对你只有歧视,其实更多的还有这些无声的关爱。”
“是啊,”他忽然感慨地说,“一直以来,我对这个世界不抱任何幻想。没想到,敞开了心去生活,一切都不一样了……”
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久,离开的时候,我听到他在我的身后竟然轻轻地哼起了小曲儿!一个残缺的沉睡的生命就这样被唤醒了。
鞋子修好了,就可以穿到脚上,继续走路。有时候,有些心灵跟那些未老先衰的鞋子一样,也需要修补。补好之后,整个世界就都跟着春意盎然,阳光明媚起来了。
而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缝补别人心灵的一根丝线。
5.盛开在碗里的硬币
中午时经过一所小学门前,目光忽然被一个人所吸引。那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坐在地上,面前放一只碗。那只碗很大,现在的人家很少见到这样大的碗了。她的衣服上居然还带着补丁,她并不像别的乞讨的孩子那样,在面前竖一张纸板或者用粉笔在地上写着悲惨的经历,她只是默默地坐在那里,有着一种莫名的神情。
当时正是放午学时间,那些学生成群地拥出校门,有的走向来接的家长,更多的人涌进校旁的麻辣烫、过桥米线等店铺。那些学生,和这个女孩年龄相仿,却有着迥然的神态,仿佛天地之隔。女孩的身边围拢了一些学生和家长,有的学生拿出零钱给女孩,有的在一旁观望嘻笑。
女孩很奇怪,如果面前的手递过来的是纸币,她就装进口袋里,如果是硬币,就摆放在碗里。而且摆得极美观,我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把一枚一元的摆在碗底中央,周围是一圈金黄的五角硬币,在外围则又是一元的,看看摆不住了,便放第二层,一枚压三枚,就像一朵正在慢慢开放的花朵。我看了好久,直到她的碗里摆满了硬币。然后她小心地捧着碗站起身,慢慢地离开。
我正要走,忽见女孩走进了旁边的卖麻辣烫的店子,好奇之下,便跟了过去。女孩刚一进店门,便听服务员说:“怎么还要到屋里来了?去外面!”女孩的脸一下子红了,小声说:“我想买一碗麻辣烫,带走!”然后轻轻地从碗里拣出几枚硬币。等她提着麻辣烫出来,又拐向另一边的一家书店,只是在门口犹豫了半天,终于没有走进去。我依然跟着她,她又买了一双凉鞋,很大,看样子不是给自己的,还买了一包低档香烟。口袋里的纸币已经花尽,碗里的硬币也只剩下少半。
她慢慢地向前走,依然用一只手托着碗,就像在呵护着一朵开在掌中的花。她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还要给爸爸买瓶酒,给弟弟买个玩具……”
她回头看了一眼路过的书店,眼中一丝不舍,只是没有停下脚步。我快步超越她,回头看,那只碗里的硬币依然是一朵花的形状,在阳光下闪着灿烂的光。
我猜想,她或许有着一个极贫困的家,有着一个多病的母亲,有着一个劳累的父亲,一个小小的弟弟。本该是在鸟语书香的校园里读书的年龄,却要在大街上拿着一只碗讨钱,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或许懂事、善良、自强等词语已不足以概括,就从她在碗中摆钱的行为来看,她便远远超越了这些。也许是因为她的心中有着美丽的花,她才能把那些硬币摆放成如此鲜艳的形状。是的,和那些同龄的孩子相比,她已低到尘埃之中,可是那些最美的花,往往都是开放在尘埃里。
这个夏日的午后,我的心被碗里那些闪光的硬币温柔地击中,将那些蒙在心上的尘埃荡起飘尽。也曾艰难过,也曾在黯淡际遇中挣扎,或许那样的时刻,我的心里有执著有坚强,可是同这个女孩相比,却少了最重要的东西。我曾抱怨过,也曾嫉妒过,更是愤恨过,世界在我的眼中,一度如此冷漠丑陋。可这个孩子,她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美好,即使在如此的生活中,她还能让心上开出花来,而不是结出老茧,真的让人惭愧不已。
感谢这个穿着带补丁衣服的女孩,那些盛开在碗里的硬币,映亮我生命中那么多阴暗的角落,更像一汩清泉,悄悄浸润,涤尽那些经年尘埃。眼中的世界一下子美丽清新起来,看着女孩渐远的背影,才发觉,生活,竟是如此可爱!
6.温暖的手势
一
有那么一段日子,似乎是永无尽头的黯淡与落寞。当时栖身的小城,绿荫掩映,我暂时居住的那条小街,那时开满了丁香花。只是每天垂头来去,竟忽视了那份美丽。有时沿街遇见那些来来往往的人,还有着一份无由地厌恶,仿佛什么东西入了我眼,都变得丑陋无比。
渐渐地,我注意到一个八九岁的男孩,他经常出现在路旁一所破旧的小二楼的阳台上。每天的早晨,我去上班,经过时,他都会站在那里,直直地看着我,然后两手平放在腹部,掌心朝上,向上抬起,至胸口再放回腹部,如此反复,如同练气功的姿势一样。晚上回来,也是如此,本来心里够烦,一见这孩子莫名其妙的举动,更是说不出的讨厌。
越是讨厌反而越是下意识地强迫自己去看他,久之,觉得这个孩子可能智商有问题,好像也没有上学。我觉得街坊们应该知道他的情况,我却懒得打听,而且,邻居们之于我,就如熟悉的陌生人,从未说过话。渐渐地,也便对那个男孩熟视无睹,虽然,他每天还在我路过时,直直地看着我,做着奇怪的动作。
秋天的时候,我终于要离开小城了,去开始一个艰难的开始。忽然莫名地,对这条美丽的小街,对那些一度觉得庸碌的人,便生起一种亲切感。也许要告别这一段,才会蓦然涌起这种思绪。毕竟,他年回望时,也算是一个足迹。
离开的那天,走上小街,便有了一种全新的感觉。那个孩子依然站在阳台上,还是不变的动作,仍是那样看着我。忽然便有了怜悯之心,便在楼下喊他,他表情动作都没有变化,旁边摆小摊的一个大娘对我说:“别喊了,听不见,又聋又哑的孩子,可怜见儿的!”原来如此,回头看了那个孩子很久,我才离去。
多年后的一天,我为写文章查一些关于手语的资料,忽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手势,心中刹那间如起了雾一样,千里之外的那个小城再度清晰,开满丁香花的小街,那个聋哑男孩。忽然有了流泪的冲动,忽然明白了那个男孩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电脑上,那个手势的动画旁,注明着意思,那就是“快乐”。
二
还认识一个有残疾的孩子,是个女孩,也是八九岁的年龄。她父亲是街角修鞋的,她就在父亲身后呆呆地站着或坐着。这个孩子智力发育缓慢,这么大了,才有两三岁孩子的智力。他父亲很辛苦,大夏天,太阳那么毒,还要坐在阳光下修补顾客留下来的鞋。
街上行走的女人们都打着遮阳伞,依然热得汗流满面。而女孩的父亲干着活,更是头发像水洗了一样。这天,女孩不知从哪儿捡来一把破得不像样子的雨伞,举在父亲的头顶。那伞基本挡不住阳光了,可是她一直在那儿举着,父亲让她到墙角的阴凉处玩儿,她也不走开。当我经过时,看见她小脸晒得通红,而他的父亲,却是满脸的幸福,虽然阳光依然直射在他的身上。
那许多日子,都是大晴天,火热,女孩每天都举着伞站在父亲身边,那伞已经越发破烂了,只剩骨架在那里。有时女孩胳膊累得不行,就把伞柄抱在怀里,立在父亲低俯着的头顶。一般这个时候,父亲会放下手中的活儿,抱着女儿躲进墙角的阴影里,给她揉胳膊和腿。
秋天和冬天的时候,女孩手中的那把伞早已不知去向。特别到了冬天,大冷的天,她也跟在父亲后面,不停地跺脚。有时看见父亲冻得发抖,她便会上前,两手举起,就像打伞的样子,然后觉得不对,又放下来,满脸的困惑。这个孩子,她只知道父亲热时打伞,冷时却不知该怎样。
有时我从路上匆匆而过,看见女孩在冰天雪地里,站在父亲身后,把手举起又放下,心里便会温暖起来。仿佛那个手势,带着一种直入人心的温度。虽然是智力那么低下的孩子,可是在她简单的生命中,却把那份最高的爱,通过这样一个姿势完美地表达出来,所以,她永远是一个可爱的宝贝。
7.有一种热爱,平淡如水
一
楼下的信箱里塞满了信,却很少见邮递员的身影。不像在故乡的小城时,每天的上午,阳光正好,小巷里便会响起自行车辗过路面的声音,随同清风扑进窗子。然后听到叩门声,很轻很熟悉,仿佛心也跟着喜悦地跳动。跑出去,打开门,一张熟悉的笑脸。
那个邮递员四十多岁的样子,每天每天,一辆草绿色的自行车,两大兜子报纸和信件,十几条街道,或晴或雨,或风或雪,一切在改变,只有他的身影不变。他在这些街道上,已经奔波了二十年了。二十年的光阴更迭,那些纷纷扬扬的厚重,足以让一个年轻的容颜写满沧桑。可是,在那张脸上,我看到的,只是满足,只是平静。
二十年,这些街道上,人也换了数茬,可是对于他,大家都是那样地熟悉,熟悉的陌生人,因为,几乎没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就像老胡同口斑驳的墙面,一直在那里,却很少有人去细细欣赏。那时总想,那么多年,只是单一的工作,他难道一点都不厌烦?或者,为生活所迫,只好这样做下去?
仿佛只是恍惚间,离开家乡已经十年,去年回去,那些街道,已经寻不到一点过去的痕迹,再没有平房,冰冷的高楼拔地而起。有一种失落,眼前的一切,无法与温暖的记忆重叠。
那一天,去家乡邮局的报刊超市,竟又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虽然又隔了十年,可是透过岁月的尘埃,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脸上还是那种满足与平静,只是头发却白了许多。那一刻,有一种不期然的感动,刹那间,所有的记忆都鲜活起来。我立刻和他打招呼,他微笑着,然后问:“你是?”我告诉他,我曾经住在什么街道,有许多的信,都是他亲手给我。
他的脸上,立刻开满了花朵。他亲热地拉着我的手,回忆了许多那些街道上的往事,他说:“干了那么多年,你还是第一个记得我并和我打招呼的。”看到他的眼角微微地湿,于是问出了当年的疑问,他说:“没有觉得烦,那时心情可好了,看到人们拿到他们盼着的信,那种表情让我感动,让我觉得有一种满足感。”
这么朴素的回答,让我惊讶之余,心里也涌起了深深的感动。也许,这就是热爱的本质,不必轰轰烈烈,也无须惊天动地,这样的平淡从容之间,那颗执著的心自会山高水深。
二
九八年松花江发洪水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当兵的人。他才十八岁,还是少年的样子。当时,我们去大堤上,给他们收集家信,然后寄出去。很多小战士都抽空写了家书,我们忙着装信封写地址,还有一些休息的战士,拿着我们提供的纸笔在写。
忽然,一个小战士就红着脸对我说:“你帮我写吧,我字不好,写得也慢,我说还可以,你帮我记下来!”我答应了,拿着笔,他开始说。他说得挺特别,也挺有意思,我飞快地记着。他望着茫茫的江水,心思可能早已飞度那些水阻山隔,回到了他描述中的那个矮矮的屋檐下。
他说,爹妈,你们放心,别看我在家的时候,喜欢和爹种地,我说喜欢种地,你们不高兴,说我没出息。让我当兵,怕我还想着种地,不过现在我可喜欢当兵了,别担心我喜欢种地就不会好好当兵,虽然还是喜欢种地,可是现在当兵了,就会好好当兵,更何况我还喜欢当兵呢!我就是这样的人,不管干什么,我都会去努力喜欢上,然后好好干。这几天洪峰要过来了,我们的任务会更艰巨,不过你们别担心我,我从小就命大,那年掉进河里都没事。等胜利了,我一定回家去看你们!
他那天说了很多,我记了整整四五页,他笑,露出了两颗虎牙。于是一直有着联系,后来他复员后,在城里打工,干过很多行业,就像他说的那样,不管干多长或多短,他都会去努力喜欢。用他的话说,就算有一天被迫转行了,也不会有后悔吧。
所以说,有时候,热爱也不一定非要执著,只要身处其中时,珍惜过努力过,就算无成,就算无缘,亦是无悔的了。
三
我家门前,有一片天然的公园,依山临水。冬天的时候,经常被飞雪笼罩。雪霁天清,一个老人便出现了,他扫雪,在那园子里,每一条路上都清理得干干净净。本来,这里是有着专门负责清扫的环卫工人的,可他依然帮着忙,甚至干得更多。每天的一大清晨,不顾寒冷,他就出来了,等环卫工人上班了,那些夜里飘落的雪,已经变成了一堆堆。
几乎每年都是如此。后来,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便来了,要做专访报道什么的。并把老人的精神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想要号召全市人民都向他学习,并要给他一些荣誉。老人对此,只是淡然一笑,什么都不接受,他只是说:“这没什么,只是我的习惯。我喜欢这片园子,所以就打扫它,天经地义的,没什么特别的!”
是的,老人做那些事之前,并没有想到什么崇高的精神或者奉献的意义,他只是出于自己的喜欢,或者如他所说,是一种习惯。可见,有一种热爱,是对喜欢事物的呵护,是一种习惯,是一种人格的沉甸,是一种朴素情怀。
四
凡生而活,必有所恋。
那些热爱,有的是那样的火热,有的是那样的平凡。我更欣赏和追求后者,虽说热爱,可是所说的热,并不一定是指火热且热烈,更有可能说的是一颗心的温度。
平淡平凡,是最真实的人生,辉煌只是偶尔的浪花。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在平凡中度过,或者说,是在平凡的生活里,积蓄辉煌的力量。只要不平庸,皆可说是热爱。
就如小草眷恋着土地,就如水滴眷恋着江河,就如一颗平常的心,眷眷依恋着生活的点点滴滴。生命,本就是平凡的叠影。
说到底,那些热爱着的种种,都源于对生活的热爱。而生命的短暂相对于生活的无涯,就如一点星光之于夜空的辽阔。只要有自己的光就够了,哪怕如此微弱,却也是构成璀璨星空的一点一滴。
如此,热爱,只是用希望来点亮一颗平凡的心。
8.那些温暖的…
邻家女人,上街买菜,“捡”回一老妇人。老妇人衣着整洁,不像久经流浪,或无家可归的。却神情呆滞。在街上见到邻家女人,就一直跟她后面叫小毛。小毛是谁?无人知晓。揣测,或许,是老妇人的女儿。
邻家女人本想一走了之,篮子里一蓬菜蔬,提醒她快快回家做饭去。回头,却瞅见一张饱经风霜的脸,那脸上,毫不设防地,写着对他人的依恋。她的心当下软了软,想,要是她不管,老妇人不定流落到什么地方去呢。于是,她把老妇人领回家。
老妇人这一呆,就呆了半个多月。这期间,邻家女人像对自家老人一样,好茶好饭待她,还带她去浴室洗澡。一边满世界留心着,哪里有寻人的。老妇人除了说小毛小毛外,不记得任何的人和事。有人跟邻家女人开玩笑,你还要为她养老送终啊?邻家女人说,真的那样,也无所谓啊,不过是煮饭时,多放一碗水。不久的一天,老妇人的女儿终于找来,对邻家女人千恩万谢。邻家女人不在意地笑,说,匀出一口饭,就能救活一条命呐。
去国贸大厦旁的广场散步,在晚上。总看到一群快乐的人,随着音乐在空地起舞。每天的每天,都是如此。音乐的来源,原是一台旧收音机。后来换了,换成簇新的DV机。一辆自行车架着。观察过几次,发现自行车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妇。
跳舞的人,是不定数的。谁高兴了,都可以进去跳两圈。不断有人加进去。起初也只是一些老年人,后来一些年轻人也参与进去了。快乐在音乐中沸腾,单纯的飞扬的。
某天,我在一边看着,终忍不住,走过去问那对老夫妇,是免费来这儿放音乐的么?他们说,是啊,每晚七点准时到。
瞧,这都是我们新买的碟片,买的新华书店的,正版的,效果很好呢。老妇人举着新买的碟片让我看,我看到碟片上印着飘飞的裙裾,是些慢三或慢四,全是舞曲。
我倾听,效果果真很好,音乐似泉水潺潺流。我开玩笑说,可以适当收点费的呀。老妇人笑了,收什么费呀,自己找乐子呗,看着大家高兴,我们也高兴。
原来,这世上,只要匀出自己的一份快乐,就会快乐另一些人,甚至,一个世界。
小城里,蹬三轮车的人,多。满大街随便走着,就有车夫跟后面殷殷问,要车啵?我曾烦过这个,觉得他们特缠人。近日却偶听来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说的就是这样一群三轮车夫,他们不富裕,有的甚至很贫穷,却能自发地,去照顾一个不幸的老人。老人有过幸福的过往,两个儿子,都成家立业了。一次车祸,却让一个幸福的家,瞬息间支离破碎,老人的两个儿子,双双遇难。所得赔偿金,老人分文未要,全给媳妇了。家产也悉数分光。孑然一身的老人,混在一群三轮车夫里,蹬三轮车谋生。但因人老体衰,再加上三天两头生病,养活自己,也是难的。好在有其他三轮车夫帮衬着,不断送吃的送用的。 这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一些人,他们寻常得常常被我们忽略,可是这个世界,却因他们身上散发出的善和暖,一点一点美好起来。现在走在大街上,我的眼睛,总是有意无意停在一些三轮车夫身上,是他,还是另一个他,在默默匀出自己的温暖,送给他人?他们的脸上,没有答案。他们一如以往,为生存奔波着,路过你身边时,还会殷殷问,要车啵?眨眼间,他们的身影,没入人群里。再走进人群,我的身前身后,总像流淌着一条温暖的河。
9.穿旗袍的女人
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
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伺奉一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每日里在街头见到她,都会让人眼睛一亮。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的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
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笑意姗姗,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件两件小商品带走,心满意足地。
几年后,女人攒足了钱,再贷了一部分款,居然就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了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座垫,淡紫色的窗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
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竟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几十万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的了。
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卖些杂七杂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上明亮的笑容。
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了,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在开。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
最近又听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吗?还穿旗袍吗?小镇人就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没见老。 就心安了。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也湮没不了它。
10.萝卜花
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胡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一朵月季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摊,卖小炒。一个小气罐,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摆放锅碗盘碟,她的摊子就摆开了。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或炒鸡肉,或炒猪肉。
女人三十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夹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极干净,外面罩着白衣。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的红。她有围裙,有袖套,过一会儿,她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 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必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盘子里,才好看,她说。
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饭时,女人的摊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小炒,大家都很耐心地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铲,而后装盘,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的萝卜花,承载着五味调和百味香,就开到了人家的饭桌上。
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了她的故事。
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些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心摆摊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得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罢?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坐在桌旁雕着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好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胡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待和向往。
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相互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前来了。
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多少钱了?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管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大家提起萝卜花,都知道。
11.爆米花
爆米花的那个男人不知打哪儿来的,反正他来了,骑着一辆三轮车,车上装着炭炉、小滚桶,还有一大袋子玉米粒。他在桥头摆开阵势,很快吸引了一部分人去,大家用充满新奇又快乐的口吻,明知故问道,爆米花呢?男人把炭火烧得旺旺的,把小滚桶里装上玉米粒,笑回道,是啊。
我也站一边傻看,心里涌满莫名的感动和欢喜,仿佛相遇故人,有着遥远的亲切。爆米花城里到处有卖,咖啡馆里有,超市里有。微软的白,奶油浸过的,用瓷的或竹的器皿装着,底下垫一层白色印花纸。是走进皇宫的灰姑娘。味道也不似从前,闻起来奶油味,吃到嘴里,依然是奶油味,失了原先那种粗糙的香。
原先?原先是什么呢?在那些高而灰白的天空下,一群孩子像过节似的喧闹着,围着一炉火跳,火上,黑黑的小铁桶在快速转动。而后,爆米花的那个黑脸膛男人大喊一声:“炸啦!”孩子们欢叫着四下跳开,只听“嘭”一声,滚桶里的玉米粒全都开了花,是香香的一小朵一小朵的。孩子们的快乐也随之开了花,散着粗糙而又拙朴的香。
一年里,也就那些寒冷的冬天最让人期盼,一小撮玉米粒,就能换来一大蓬花开的幸福。它让整个冬天不再冷清。
也还记得,村子里有个寡居的妇人,小脚。真正的小脚。我看过她晒在墙头的鞋,绣花的,小巧得可以藏在我的口袋里。妇人衣衫整洁,喜欢在脑后盘个大大的髻。妇人平时言语不多,跟村人们也没什么来往,一个人孤寂寂的。却喜欢小孩子,看到我们,就招手要我们去她家。她家有个米坛子,外表一团暖黄,上面盘着拓印的睡莲花。米坛子置在她的床头柜上,里面仿佛有取不完的爆米花。每次我们去,妇人都会从里面抓出许多,给我们一人一小把。妇人坐在梳妆台前,一边揽头发,一边笑眯眯回头问我们,好吃吧?我们齐声答,好吃。她说,好吃下次再来啊。我们应道,好。但下次未必真的去,除非她招手叫我们去。心里那时挺矛盾的,一方面抵不了爆米花香味的诱惑,一方面又有些怕她。听大人们说,她早年有过男人和孩子,但男人死了,孩子也死了。
现在想来,她不过是个怕寂寞的妇人,只想用爆米花,来留住这世上的一些香和热闹。在那些备是凄惶的日子里,爆米花一定给了她最最温暖的慰藉。
爆米花的男人,现在天天准时出现在桥头。在一簇火的烘烤下,无数颗玉米粒,在深秋的夜里开了花。我每次路过时,总会放下一元的硬币,买上一小袋爆米花,托着它回家,然后坐在灯下慢慢吃。我想起故乡,想起久远的一些香,一些好,还有人生的轮转。也不过一刹那的工夫,多少年就这样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