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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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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运输合同模板
土方开挖中明挖有全面开挖、分部位开挖、分层开挖和分段开挖等。以下是整理的土方开挖运输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开封大庆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开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开封浙商城市广场
工程地点:开封新区五大街、六大街之间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把浙商城市广场的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现状,特订立本合同。
1 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1 1.1 承包范围
浙商城市广场基础开挖及回填,具体尺寸及标高控制详见施工图
1.2 1.2 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基坑土石方的开挖、外运、回填、开挖期间表面的基坑排水。乙方还必须负责办理环卫、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 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结算原则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价格波动、城管、环卫、交管收费、管理费、弃土场地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燃油涨价、场地内外关系协调(保证不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购销等事宜,确保场外人员不来工地吵闹、拦路等现象发生)。
2.2 本工程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为18元/立方米,回填土方综合单价为25元/立方米。(其中包括渣土费用(政府收取每立方5元)、税金等承包范围内所列的各项费用)
2.3 在合同范围外发生的临时性用工及机械台班现场确认按实签证。价格:铲车50型260元/小时,220挖机280元/小时,30小挖机180元/小时
3 计价方式及结算原则
乙方已综合考虑本工程特点,现场条件、情况、雨季影响、承包范围及方式、合同条款,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为前提,由双方根据图纸并经现场核实原始标高及平面尺寸,进行工程量计算,再按合同进行最终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调整。 4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基础挖土后十天内付工程款50%,在回填土方完工后十五天付30%,余款在年底前一次结清。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以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 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据具体施工时间,以施工任务单形式向乙方发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500元的工期违约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诺给乙方任何形式奖励。质量要求:在验收时必须达到场地干净、平整、实际测量标高及平整度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回填土必须分层压实。工程质量未达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应配备具有上岗资质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
6.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受到媒体或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使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开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20xx年十二月六日
发包方:贵州省智强拆除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上马南路”一期工程土方开挖运输,双方约定合同单价,委托乙方挖运,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上马南路”一期工程
二、工程地点:上马南路
三、工程内容:一期工程土方开挖运输
四、计量方式
计量方式:按运输车辆斗容计量,甲方现场人员发票计数,当日统计签认。
五、乙方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甲方进场费20万人民币,甲方在20xx年正月十六必须确保乙方能够胜利进场,若甲方未在指定时间内让乙方进场施工,甲方无条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及进场费共计40万元。
六、综合单价
挖运土单价:综合单价 元/m3(合同单价包括开挖及运输、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缨,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运输距离6公里以内(超过6公里价格另行商定)。
七、结算付款方式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按甲方要求及指定范围及施工图纸完成工作,按月进度每月的80%结算,剩余20%工程完工后一星期内结算清楚。在申请付款时,必须开据有甲方名称的正规税务发票。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外部协调处理(含弃土场、路政及城管关系处理)。场内施工遇外部因甲方因素阻工、披皮等,造成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损失 由甲方负责。
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范围内开挖及配合 甲方场内其它项目施工,在乙方开挖运输期间,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并注意安全,在乙方开挖运输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现场员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完成土方开挖及运输任务。
九、其他约定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单方面违反本合同,由责任一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含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甲方双方酌情协商解决,成可申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发包人(公章):贵州省智强拆除有限公司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现场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方: (简称甲方) 土方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 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方式:
分包单价:
二、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工作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审定的土方的施工方案,并确认工作范围。
2、甲方为乙方创造必备的施工条件。
3、甲方对开挖的进度、质量、标高进行实测实量,确定工程量。
4、甲方有权监督和控制乙方的施工,确保乙方符合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并确保施工机械正常运行。
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该按甲方及业主的质量、进度要求,在施工机械有效作业范围和现场满足运输的条件下,有序的进行开挖或甩方、土方驳运堆放,开挖过程中应满足甲方对基坑排水、维护、放坡、开挖深度等的控制要求。如乙方超挖(超深、超宽、超长),则超挖而增加的回填土工程费用、增加基础垫层工程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单位、业主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要求,服从和遵守甲方及业主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罚。
4、乙方对施工过程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文明施工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不可抗拒力等原因除外),如甲方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合同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甲方应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乙方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以及价格变更。
七、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
1、乙方应保证施工场地及工地周边道路路面整洁并符合有关规定,做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整洁、卫生。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接受甲方、业主及有关政府执法部门的罚款。
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八、合同价款的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劳务报酬的计算方式:
2、工程款支付方式:
九、施工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它义务时,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它义务时,乙方应赔偿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我公司驻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二、合同解除
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三、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十五、补充条款 十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 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项目经理: 劳务队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