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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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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合同
( ) 年 ( ) 号
产权交易中心制
转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
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公平、诚实
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权转让标的
转让方将持有的 (产权转让标的名称)有
偿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标的尚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
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
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转让标的已于 年 月 日质押给 ,上述转
让行为已经获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产权转让价格
转让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 元(¥ )
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第三条 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通过济南产权交易中
心公开挂牌后,因【只征集到一家/征集到 家】受让方,转
让方决定以协议转让【网络竞价、拍卖或招投标】方式实施转
让。
第四条 产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一次性付
款【分期付款】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受让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
产权转让价款汇入济南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
算专户,由济南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产权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
方。
【2、分期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受让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产权转让总
价款( )%的首期产权转让价款( 元)汇入济南产
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帐户;余款
( 元)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利息并于
年 月 日前通过济南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
结算专户付讫。余款以( )提供担保。(具体见担保合同)】
第五条 职工安置方案
1、标的企业职工情况:
2、标的企业职工由受让方依据【《改制方案》、】《职工安
置方案》妥善安置。该【《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已经
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妥善处理离退休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预留的
离退休人员劳动保障费用的安全使用,做到按月足额发放。改
制后离退休人员待遇新增支付项目或者调整支付标准的,由受
让方按规定支付。安置费用使用完毕后,仍需为离退休人员支
付费用的,由受让方继续承担并支付。】
第六条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受让方受让该标的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受让方承
诺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第七条 产权交割事项
1、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转让方于本合同
项下的产权交易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 )个工作日内,到有
关部门办理完成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2、转让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所涉及的
产权转让标的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财务报表、档案资料、
印章印鉴等完整地移交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核验查收。
3、双方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资产处置日、具体交割日
期)起至产权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发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
险由(转让方、受让方)承接。
第八条 产权转让的税费负担
1、本产权交易行为涉及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
纳。
2、本产权交易行为所涉及的有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
约定,由(双方各自、转让方、受让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1、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1)转让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
整的处分权;
(2)转让方提供的各种书面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
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
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2、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1)具有购买该产权的资金支付能力,能够承担并履行产
权交易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受让方提供的各种书面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
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
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
成,可依法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
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每逾期1
天,应按全部转让价款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经催告后,
受让方仍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并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
3、转让方未按期交割产权转让标的,每逾期1天,应按全
部转让价款的(1‰)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转让方未按期交割产权转让标的的,经催告后,转让方仍
未履行上述交割产权义务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
要求转让方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
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
漏,对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或影响产权转让价格达
( %)以上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转让
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
转让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
经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双方应另行签订变更或解
除合同。
2、变更后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壹式捌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壹份,产权
交易中心贰份,其余用于办理审批、登记使用。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签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