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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9 发布

政府雇员雇用合同模板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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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号 政府雇员雇 用 合 同 雇用单位(甲方): 雇用人员(乙方):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作为雇用单位(甲方)与雇用人员(乙方)建立劳动 关系使用。 2、本合同应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和乙方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并加盖甲方的单位公章。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 附件,并经甲乙双方签名,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4、本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 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5、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晰、文字简练、表述准确,一 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并不得擅自涂改,空白内容请划上“/”。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由甲方负责将合 同文本送雇员主管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7、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 1 - 甲方(雇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雇用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就业失业手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开 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 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 合同签订(含续签)、变更、解除、终止以及雇员工作岗位调整等,用人 单位均须送雇员主管部门鉴证。 一、合同期限 雇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雇员的岗位任务和有关规定与雇员 协商确定。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 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 作任务完成止。 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雇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 2 - (一)甲方雇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 位的工作,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 (二)在雇用期内,甲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应协商一致,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 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国家机关单位工时制,并按国家、省有 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与本单位公务员同等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有关 政策规定的其他带薪假期。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或调 整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 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 3 小 时。 四、雇员薪酬 (一)高级雇员的薪酬按照双方协议的标准执行。正常工作时间的 工资为 元/月(大写 )。 (二)普通雇员的薪酬按以下条款执行: 1.甲方根据《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开平市政 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确定乙方的薪酬待遇。 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 元/月(大写 )。 2.乙方试用期薪酬按所雇用岗位月薪酬的 80%的标准发放。 3.乙方薪酬标准的调整以及薪酬支付等,均按照《开平市政府雇员 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 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依法为乙方按企业标准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 险手续,并由双方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 3 - (三)甲方在工作日之外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有关待遇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 方享受医疗期和有关医疗待遇。 (五)乙方因病死亡或非因工负伤抚恤待遇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企 业标准执行。 (六)乙方除享受《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开 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外,不 再享受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的其他工资福利待遇。 (七)乙方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享受相应的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六、劳动保护、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 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二)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 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七、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 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 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雇用合 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八、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雇用条件的; (4)乙方经考核不合格的(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 - 4 - (5)乙方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雇用合同的;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 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因本条第(4)、(5)、(7)、(8)项情形之一解除本合同的,需 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3)女雇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在雇用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违反本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的; (2)乙方依法服兵役或为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脱产 3 个月以上 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 的,提前 3 日书面通知甲方。 (二)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法定终止事由出现,本合同即终止。 (三)经济补偿 - 5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 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2.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3.乙方因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 益而解除合同的; 4.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合同的; 5.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 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6.因机构编制发生变动以及其他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依据乙方履行合同的年限计算,每满 1 年支付乙方相当 于本人 1 个月的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6 个月以上不足 1 年的按 1 年计 算;不足 6 个月的,支付乙方半个月的月薪酬的补偿金。 月薪酬以合同解除前 12 个月本人的月平均薪酬计算,不足 12 个月 的,以实际工作月的月平均薪酬计算。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证明, 并在 15 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服务期、违约情形及责任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 如下约定: 。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 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 摊的培训费用)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甲方主管部门或者雇员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 定仲裁时效内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 - 6 - 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经雇员主管部门同意, 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办 理。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续签或终止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雇用工作关系 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雇员主管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 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符合人事代理条件的雇员,其受雇期间的人事关系由市人才 资源开发中心代理。 (四)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 签名的附页,甲方必须加盖公章): 。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部门(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