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 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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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20 发布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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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n国际贸易的运输方式主要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邮包运输、管道运输等。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中历史最悠久而又最重要的运输方式,占当前世界贸易量的2/3以上。海洋运输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大类。\n第一节海洋运输班轮运输又称作定期船或邮船运输,是指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方式。一、班轮运输(一)班轮运输的特点1、“四定”2、“一负责”3、运费相对稳定4、班轮提单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纠纷的依据\n船期表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的注意事项等\n2007年9月份集装箱班轮船期表船名航次青岛QINGDAOSAT(14:00)大阪OSAKAMON(13:00)神户KOBEMON(19:00)HDS服务交货时间中远兰花COSCORAN290E9月1日9月3日9月3日OSAKA冻柜:周二:09:00OSAKA干柜:周二:09:00KOBE冻柜:周二:13:00KOBE干柜:周三:09:00竹子TAKEKO527E9月8日9月10日9月10日中远兰花COSCORAN292E9月15日9月17日9月17日竹子TAKEKO529E9月22日9月24日9月24日中远兰花COSCORAN294E9月29日10月1日10月1日\n班轮运费和班轮运价表 班轮运费(LinerFreight)是班轮公司运输货物而向货主收取的费用。计算运费的单价(或费率)叫班轮运价。班轮运价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算的,是垄断性价格。 班轮运价表可以分为等级运价表和单项费率运价表两种。班轮运价表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货物分级表;(2)航线等级费率表;(3)附加费率表;(4)冷藏货费率表和活牲畜费率表;(5)说明及有关规定;(7)港口规定及条款。主要是将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港口规定列入运价表。\n目前,我国使用的运价表主要有: (1)中运公司六号运价表,它属于等级运价表。 (2)中国租船公司二号运价表,适用于国外轮船公司或我国租船承运的货物。 (3)华夏公司三号、四号运价表,适用于班轮公司承运或运往美国的货物。\n(二)、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传统杂货)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组成。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毛重W体积M货物的FOB价(从价运费)A.V或ad.val毛重或体积从高计价W/M毛重、体积或FOB价从高计价W/MorA.V毛重或体积择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W/MandA.V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临时议定运价\n(三)、班轮运费中的附加费1.转船附加费(TransshipmentSurcharge)2.直航附加费(DirectAdditional)3.超重附加费(HeavyLiftAdditional)、超长附加费(LongLengthAdditional)和超大附加费(SurchargeofBulkyCargo)4.港口附加费(PortAdditionalorPortSurcharge)\n5.港口拥挤附加费(PortCongestionSurcharge)6.选港附加费(OptionalSurcharge)7.变更卸货港附加费(AlternationalofDestinationCharge)8.燃油附加费(BunkerSurchargeorBunkerAdjustmentFactor)9.货币贬值附加费(DevaluationSurchargeorCurrencyAdjustmentFactor)10.绕航附加费(DeviationSurcharge)\n(四)、班轮运费的计算步骤选择相关的船公司价格表Step2Step1Step3根据货物名称,在货物分级表中查出相应的运费计算标准和等级在等级费率表的基本部分,找到相应的航线、起运港和目的港,按等级查到基本运价Step5Step6Step4从附加费部分查出所有应收(付)的附加费项目和数额(或百分比)及货币种类根据基本运价和附加费算出实际运价总运费=实际运价×运费吨\n根据上述步骤,总结出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为:F=Fb×(1+∑s)×Q,其中,F为班轮运费;Fb为基本运费率;∑s为附加费率之和;Q为总货运量。\n我出口商品共100箱,每箱的体积为30cm×60cm×50cm,毛重为40千克,查运费表得知该货为9级,记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HK$109,另外收燃油附加费20%,港口拥挤费20%,货币贬值附加费10%,试计算该批货物的运费是多少港元?\n解:30cm×60cm×50cm=0.09,0.09>0.04M/T因为基本运费的计收方法是W/M,所以应选择0.09来计算运费代入公式:运费=计费标准×基本运费×商品数量(1+各种附加费率)=0.09×109×100(1+20%+20%+10%)=HK$1471.5答:该批货物的运费是1471.5港元。\n二、租船运输(一)租船运输的定义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运输,它和班轮运输不同,租船没有固定的船期表、航线及挂靠港口,而是根据船东与租船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按贸易需求安排船期、航线和港口。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n1.航次租船航次租船,简称程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的对承运人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航次租船的特点:●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转运的货物汇总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船方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在多数情况下,运费按所运货物数量计算;●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费、速遣费;●船舶双方的责任、义务,以航次租船合同为准。\n2.定期租船定期租船,简称期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定期租船有以下特点:◆租赁期间,船舶的经营管理由租船人负责;◆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口,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除特别规定外,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船方负责船舶的维护、修理和机器的正常运转;◆不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不计算滞期费、速遣费;◆租金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船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期租船合同为准。\n3.光船租船光船租船实际上是期租船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一般期租船不同的是,船东不负责提供船员,只是将空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n(二)、租船运输的运费航次租船运费的计算按规定运费率计算按每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规定的运费额计算规定整船包价费率的高低主要决定于租船市场的供求关系,也与运输距离、货物种类、装卸率、港口使用、装卸费用划分和佣金高低有关合同中对运费按照装船重量或卸船重量计算,运费是预付或到付,需要在合同中订明。特别要注意的是,应付运费时间是指船主收到的日期,而不是租船人付出运费的日期。\n程租船运费 包括基本运费、装卸费及滞期费和速遣费等。 基本运费是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费。滞期费和速遣费 滞期费是租船人超过装卸期限而向船方支付的罚款。 速遣费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任务而得到的奖金 速遣费通常为滞期费的一半。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一定是在程租船的运输方式下才采用的。在班轮运输方式下,不需要这方面的规定。\n航次租船装卸费用的划分方法1.船方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条件(GrossTerms;LinerTerms或BerthTerms),又称“班轮条件”。2.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Out,FO)条件。3.船方管卸不管装(FreeIn,FI)条件。4.船方不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条件(FreeInandOut)。采用这一条件时,还要明确理舱费和平舱费由谁承担。一般都规定租船人负担,即船方不负责卸货、理舱和平舱费条件(FreeInandOut,StowedandTrimmed,FIOST)。\n期租船租金 租金:在定期租船情况下,租船人为使用船舶而付给船舶所有人的代价称为租金(rent)。 租金取决于船舶的装载能力和租期的长短 通常规定按月每载重吨若干金额或整船每天若干金额\n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有何区别?   定程租船v.s.定期租船 按航程租用船                               按期限租用船舶 船方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       租船方负责调度和运营 运费一般按照数量计算         租期内每月每吨若干金额 计算滞期和速遣费;                  不计算滞期和速遣费\n光租与期租不同的是:1.船东不提供船员2.光船交承租人使用,由租船人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各项事宜。3.在租赁期间,租船人实际上对船舶有着支配权和占有权。\n我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与日本M公司成交矿砂一批,日商即转手以CFR悉尼价售给澳大利亚的G公司,日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目的港为悉尼,并提出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问:日商为何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才使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n日商这样做的目的是想将运费转嫁由我方承担。我方可采取以下两种做法以确保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1)要求日商修改信用证,将“运费已付”改为“运费到付”;2)要求日商在装船前将从中国口岸到悉尼的运费付给我方,在此基础上同意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字样。\n第二节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运输一、铁路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铁路当局联合起来,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货运单据,以连带责任的方式办理货物的全程运送。我国对外贸易货物使用的铁路运输可分为国内铁路运输和国际铁路联运两个部分。\n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据  参加联运的发运国铁路与发货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具体规定了参加联运的各国铁路和收、发货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共五联 运单正本:随货同行,到达终点站时交付收货人 运行报单:随货至到站,并留存到站 运单副本:交发货人,凭单办理货款结算 货物交付单:随货至终点站,由铁路留存 到达通知单:随货至终点站,与运单正本一并交付收货人\n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据:铁路运单和运单副本是国际铁路联运中铁路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契约,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对收、发货人和铁路部门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铁路运单正本随货物自始发站运至终点站,最后在终点站由收货人付清应由收货人负担的运杂费用后,连同货物由终点站交给收货人。运单副本由铁路始发站签发给发货人作为货物已经交运的凭证和凭以向银行办理货款结算的主要单据。PS:铁路运单并非物权凭证,收货人只能做成具名收货人。如果收货人是银行,则凭银行签发给运输公司的提货单(DeliveryOrder)放货。\n二、公路运输国际公路货运是使用卡车或汽车作为工具,完成国与国之间的短途货运,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依据《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简称CMR)进行。《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中对公路运单所下的定义是:公路运输单据是运输合同,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和交货凭证。\n公路运输单据的种类:CMR国际内陆运输协会运单公路运单(RoadWaybill)汽车运输公司提单(Truckcompany’sBillofLading)公路运输单据的性质作用与铁路运单相似,它是运输合同,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是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凭证,而非物权凭证。同样收货人只能做成具名收货人。当收货人为银行时情况和铁路运单一样。\n三、内河运输内河运输是利用内河货船、拖船、驳船等船只进行国际间水上运送的运输方式,多用于内陆驳船与海洋运输的连接。内河运输单据是指一种以出具提单、运单或任何其他内河运输贸易中使用的单据的形式证明内河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的运输单据。内河运输单据的性质和铁路运单和公路运单相似。\n四、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一般有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和航空快递等四种。空运运单(AirWaybill,AWB)是在航空运输方式下,由作为承运人的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托运人委托,以飞机装载货物进行运输而签发的货运单据。空运运单的性质和上述三种单据的性质类似。空运单据按其签发人的不同,可分为航空主运单和航空分运单。\n航空主运单(MASTERAIRWAYBILL)由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空运单据是航空主运单,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空运单据(AIRWAYBILL)。在航空主运单的AIRWAYBILLNO一栏中,字首为国际空运协会(IATA)统一编列的公司代号,一般为三位阿拉伯数字,如地中海航空公司为270,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999;其后为不超过8位数字的流水码,为航空公司自编的货号。航空分运单(HOUSEAIRWAYBILL)由货运承揽人签发的空运单据就是航空分运单。在航空分运单的AIRWAYBILLNO一栏中,字首为货运承揽人的英文代号,或者是起运的城市或机场代号,其后为该公司自编的流水码。\n五、邮政运输邮政运输是一种“门到门”的运输方式,并具有广泛的国际性。需要在国际间运送的小件物品,可以通过国际邮政运输方式运送,并相应出具专递收据或邮寄收据。专递收据是由空运公司或快件公司签发给托运人表明收到货物并将按约定向指定的收货人交付货物的运输单据。专递收据应在表面注明专递或快递机构的名称,由该机构盖章、签字或其他形式证实,并注明取货或收货日期,该日期便视作装运日期或发运日期。邮寄收据是盖有邮戳,邮局在收受对外寄发的货物后签发给寄件人的单据。PS:专递收据和邮寄收据也非物权凭证。\n第三节集装箱运输与国际多式联运集装箱的优点:无需开箱;受天气限制小;减少货损货差;节省了包装材料,减少了经营费用;简化货运手续;节约劳动力,改善劳动条件。[猜一猜]集装箱运输是安全可靠的运输器皿,但有时也会连箱带货被盗。故事发生在美国洛衫玑,当时盗贼把卡车偷偷开进集装箱场地,砸开集装箱后发现装的是售价为180美元一双的运动鞋,他们把集装箱挂在卡车上,满载而归。但是笑到最后的却是警察,一周后,他们找到了被抛弃的集装箱,里面的货物完好无损。聪明的你猜一猜,为什么集装箱里的鞋子一只也没有少?\n两种最常用集装箱:20’集装箱8’x8’x20’(2.2x2.2x6)M340’集装箱8’x8’x40’(2.2x2.2x12)M3集装箱的托运方式:1、整箱货FCL(FullContainerLoad)2、拼箱货LCL(LessthanContainerLoad)CY------ContainerYard(堆场),CFS-----ContainerFreightStation(集散站)\n集装箱的交接方式:1、整箱装、整箱接(FCL/FCL)DoortoDoor,CYtoCY,DoortoCY,CYtoDoor2、整箱装、折箱接(FCL/LCL)CYtoCFS,DoortoCFS3、拼箱装、整箱接(LCL/FCL)CFStoCY,CFStoDoor4、拼箱交接(LCL/LCL)CFStoCFS集装箱运输新发展: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含义:是以集装箱为媒介,将多种运输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国际性、综合性、連贯运输。\n条件:必须要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n第四节陆桥运输一、大陆桥运输的定义所谓大陆桥运输(Land  Bridge  Transport),是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运输方式。大陆桥运输一般都是以集装箱为媒介。\n二、大陆桥运输产生的历史背景大陆桥运输是集装箱运输开展以后的产物。出现于1967年,当时苏伊士运河封闭,航运中断,而巴拿马运河又堵塞,远东与欧洲之间的海上货运船舶,不得不改道绕航非洲好望角或南美致使航程距离和运输时间倍增,加上油价上涨航运成本猛增,而当时正值集装箱运输兴起。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大陆桥运输应运而生。从远东港口至欧洲的货运,于1967年底首次开辟了使用美国大陆桥运输路线,把原来全程海运,改为海/陆/海运输方式,试办结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达到了缩短运输里程、降低运输成本、加速货物运输的目的。\n三、西伯利亚大陆桥1.西伯利亚大陆桥概念西伯利亚大陆桥是利用俄罗斯西伯利亚铁路作为陆地桥梁,把太平洋远东地区与波罗的海和黑海沿岸以及西欧大西洋口岸连起来。此条大陆桥运输线东自海参威的纳霍特卡港口起,横贯欧亚大陆,至莫斯科,然后分三路,一路自莫斯科至波罗的海沿岸的圣彼得堡港,转船往西欧、北欧港口;一路从莫斯科至俄罗斯西部国境站,转欧洲其它国家铁路(公路)直运欧洲各国;另一路从莫斯科至黑海沿岸,转船往中东、地中海沿岸。\n2.西伯利亚大陆桥的营运情况及主要问题从70年代初以来,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发展很快。目前,它已成为远东地区往返西欧的一条重要运输路线。日本是利用此条大陆桥的最大顾主。整个80年代,其利用此大陆桥运输的货物数量每年都在10万个集装箱以上。为了缓解运力紧张情况,前苏联又建成了第二条西伯利亚铁路。但是,西伯利亚大陆桥也存在三个主要问题:(1)运输能力易受冬季严寒影响,港口有数月冰封期;(2)货运量西向大于东向约二倍,来回运量不平衡,集装箱回空成本较高,影响了运输效益;  (3)运力仍很紧张,铁路设备陈旧。随着新亚欧大陆桥的正式营运,这条大陆桥的地位正在下降。\n四、北美大陆桥1.北美大陆桥概念北美的加拿大和美国都有一条横贯东西的铁路公路大陆桥,它们的线路基本相似,其中美国大陆桥的作用更为突出。2.美国的两条大陆桥运输线美国有两条大陆桥运输线,一条是从西部太平洋口岸至东部大西洋口岸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全长约3200公里,另一条是西部太平洋口岸至南部墨西哥湾口岸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长500-1000公里左右。\n3.美国的小陆桥(MiniLandBridge)与微型陆桥(MicroLandBridge)小陆桥运输,也就是比大陆桥的海/陆/海形式缩短一段,海上运输,成为海/陆/或陆/海形式。微型陆桥运输,也就是比小陆桥更短一段。由于没有通过整条陆桥,而只利用了部分陆桥,故又称半陆桥运输,是指海运加一段从海港到内陆城乡的陆上运输或相反方向的运输形式。微型桥运输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n4.关于美国OCP运输条款“OCP”是OverlandCommonPoints的简写,意即“内陆公共点地区”,简称“内陆地区”。其含义是:根据美国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九个州为界,也就是以洛矶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内陆地区范围,这个范围很广,约占美国全国三分之二的地区。按OCP运输条款规定,凡是经过美国西海岸港口转往上述内陆地区的货物,如按OCP条款运输,就可享受比一般直达西海岸港口为廉的优惠内陆运输费率,一般约低3~5%左右。相反方向,凡从美国内陆地区启运经西海岸港口装船出口的货物同样可按OCP运输条款办理。同时,按OCP运输条款,尚可享受比一般正常运输为低的优惠海运运费,每吨约低3~5美元。\n采用OCP运输条款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内,这是签订运输条款的前提。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因此,在签订贸易合同时,有关货物的目的港应规定为美国西海岸港口,即为CFR或CIF美国西海岸港口条件。在提单备注栏内及货物唛头上应注明最终目的地OCP***城市。\n五、新亚欧大陆桥1990年9月11日,我国陇海——兰新铁路的最西段乌鲁木齐至阿拉山口的北疆铁路与前苏联士西铁路接轨,第二条亚欧大陆桥运输线全线贯通,并于1992年9月正式通车。此条运输线东起我国连云港,西至荷兰鹿特丹,跨亚欧两大洲,连接太平洋和大西洋,穿越中国、哈萨克、俄罗斯、与第一条运输线重合。经白俄罗斯、波兰、德国到荷兰,辐射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长1.08万公里,在我国境内全长4134公里。这条运输线与第一条运输线相比,总运距缩短2000-2500公里,可缩短运输时间5天,减少运费10%以上。\n运输途径运距(公里)运费/1X20’(美元)在途时间日均运行(公里)新亚欧大陆桥10870300030365西伯利亚陆桥11880200020594海运20000150030667大陆桥运输与海运的数据对比(目的地为西欧)李时民:《出口贸易》P106,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n第五节海运提单一、海运提单的定义、性质和作用海运提单(BillofLading,或B/L)简称提单,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海运提单的性质与作用: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它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n二、海运提单的缮制要点1.托运人栏(Shipper)一般填写卖方。2.收货人栏(Consignee)即提单的抬头。记名提单的收货人栏为具体的单位或个人(一般为买方);指示提单的收货人栏按照信用证规定填写,填写成“ToOrder”(凭指示)或“ToOrderofXX”(凭某某指示)的形式。提单的收货人栏内不写明具体收货人的名称,只写明“Tobearer”(货交提单持有人),称作来人抬头。来人抬头因无需背书即可转让,风险很大,在国际贸易中极少使用。\n3.到货通知人栏(NotifyParty)一般填写为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买方代理人,务必详细准确。4.运费费率及金额的填写通常在业务实践中,托运人和船方出于各自的考虑,都不愿意注明此项,而代之以“FreightPrepaid”、“FreightPaid”或“FreighttoCollect”等表述方式。但无论如何,缮制提单时都必须做到与信用证要求严格相符,以确保安全收汇。5.采用信用证结算采用信用证结算时,对于提单中启运港,目的港,货物名称、规格、件数、重量、唛头等项目的填写务必严格按照信用证中所采用的词句及拼法,以确保符合信用证审单时所要求的表面一致的原则。\n6.关于正本提单的份数及认定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通常会签发几份正本提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许多船公司在其正本提单上事先印有“Original”、“Duplicate”、“Triplicate”等字样,容易在银行审单时被误解为副本提单而导致结算的困难。因此,最稳妥的做法是在所有的正本提单上,全部标注“Original”字样,以确保安全收汇。7.关于提单签发日期与装船日的异同(1)若签发提单时,货物已经装上具名的船只,则提单签发日即为装船日。(2)若签发的提单是备运提单,则提单签发日不能被视为装船日,真正的装船日将以提单上日后所批注的装船日为准。(3)如签发的提单上有“预期船”字样或类似的字句,则提单签发日也不能被视为装船日,真正的装船日也以提单上日后所批注的装船日为准。\n三、提单的分类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2.根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或货物外包装的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填写方式的不同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直运提单”、“转运提单”和“联运提单”\n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可分为“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6.其他种类的提单(1)倒签提单(Anti-datedB/L)(2)顺签提单(Post-datedB/L)(3)预借提单(AdvancedB/L)(4)过期提单(StaleBillofLading)(5)甲板提单(0nDeckBillofLading)\n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分别在什么情形下使用?\n例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4月10日,托运人实际装船日为4月12日,为避免银行提出“迟装船”的不符点,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将装船时间改为4月10日或之前,这种提单就是倒签提单。例如,信用证规定货物分期装运,要求在3月15日-20日装运一批货物,托运人在3月9日将货物运到港口,由于港口仓储能力不足、或季节性港口拥挤等原因,托运人将货物装船发运,在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托运人要求批注装船日期为3月16日,以符合信用证的要求,这种提单就是顺签提单。例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4月10日,托运人在4月10日将货物交付承运人,但尚未装船,货物实际装船日要推迟到4月12日,这必然造成迟装船。为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船日期的规定,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在4月10日接管货物的当天,预先签发已装船提单,提单装船日为4月10日,这种提单就是预借提单。\n7、根据使用效力正本提单originalB/L是指提单上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这种提单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单据。正本提单上必须要标明“正本”(Original)字样。正本提单一般签发一式两份或三份(个别也有只签发一份的),凭其中的任何一份提货后,其余的即作废。为防止他人冒领货物,买方与银行通常要求卖方提供船公司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即所谓“全套”(fullset)提单。 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 必须要标明“正本”(Original)字样。 一般一式两份或三份副本提单copyB/L没有承运人、船长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副本提单一般都标明“副本”(copy)或“不可转让”(non-negotiable)字样,副本提单不得标明“正本”字样。 仅供参考之用\n有关海运提单的国际公约1924年《海牙规则》 1968年《维斯比规则》 1978年《汉堡规则》\n1924年《海牙规则》《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1921年在海牙起草,1924年8月25日签订。《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在一定范围内使提单项下货方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代表的是船方的利益,因此该规则一直遭到代表货方和航运业不发达国家的不满和反对。 目前世界上调整海上货物运输最有影响的国际公约。 它于1931年6月2日生效,目前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批准、参加了该公约。 我国没有参加该公约,但是我国的航运提单仍适用《海牙规则》的基本条款。\n《维斯比规则》《关于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 1968年对《海牙规则》进行修订,签订了修改议定书。由于它是在维斯比完成准备工作的,因此又称为《维斯比规则》。《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修改的很不彻底,只对有限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对承运人的责任原则等实质性内容未作修改。《维斯比规则》于1971年生效,目前为止共有16个国家参加。\n《汉堡规则》《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它是为了更合理地规定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要求下,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起草,在1978年3月汉堡会议上通过。《汉堡规则》最主要的特征是加重了船方的责任,废除了偏袒承运人的免责条款,对于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赔偿责任及责任限度等做了重大修改。《汉堡规则》于1992年11月1日正式生效。\n第六节不可转让海洋运单适应贸易新环境的需要开展近洋贸易的需要跨国公司开展公司内贸易的需要不可转让海运单(简称海运单seawaybill;oceanwaybill)一、不可转让海洋运单产生原因\n二、不可转让海洋运单的性质作用三、不可转让海洋运单的特点1.不可转让海洋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2.不可转让海洋运单是出运货物的收据。货物的托运或交付是给指定收货人的,该收货人只须证明其身份而不必提交正本海运单。1.不可转让,不是物权凭证2.是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不是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基于合约的承诺,因此,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到损失时,收货人无权索赔,此外,发货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改变货物目的地。\n第七节租船合约提单租船合约提单(CharterpartyBillofLading)是利用租船方式进行海上运输时签发的并受租船合约约束的提单。租船合约提单通常是简式提单。一、租船合约提单的种类◆出租船舶的船公司及船东与承租人订立租船合约。◆船方根据货方与之订立的租船合同而出具的提单。\n二、租船合约提单的性质作用◆当租船人与托运人是同一人时,由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仅是物权凭证和货物收据。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划分均以租船合约为准,而不以提单为准。◆当租船人是承运人时,如托运人将租船合约提单背书转让给第三者,并且所签发的提单未列明“根据XXX租船合约出立”等字句时,租船合约的权利义务仍只对船东和租船人而不对第三者具有约束力。\n三、租船合约提单的特点★提单的转让受租船合约的约束;★提单是否代表货权取决于租船合约;★货物的交付方式取决于租船合约;★适用于海洋运输、内河运输及多式联运。\n第八节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elTransportDocuments,MTD)是为适应广泛开展的集装箱运输的需要而产生的,在使用多种运输方式联合运送货物时所签发的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运输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1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一、多式联运单据的性质作用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间签定的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收据在特定情况下,是货权凭证\n二、多式联运单据的特点多式联运单据包含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运输过程至少包含海运、空运、公路、铁路、内河运输中的两种。如果最后一程是海运,则单据可背书转让,且是物权凭证;如果最后一程运输是不是海运,则单据不可背书转让,且无物权凭证性质。在多式联运单据可背书转让,且是物权凭证的情况下,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在多式联运单据不可背书转让,不是物权凭证的情况下,则只能货交指定收货人。\n三、多式联运单据与联运提单的主要区别1.两种运输单据的名称不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在多式联运方式下所使用的运输单据称为“多式联运单据”;在联运方式下所使用的运输单据称为“联运提单。”联运是指包括水运在内的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2.两种运输单据的签发人不同: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可以是不拥有运输工具,但有权控制运输并对全程运输负责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发;而联运提单由拥有运输工具的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船长签发。3.两种运输单据下签发人的责任不同: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人对货物负有全程运输的责任,而联运提单的签发人仅对自己运输区段负责。4.两种运输单据签发时间和地点不同。在多式联运方式下,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内陆货运站、码头堆场、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接收货物后即可签发多式联运单据。而联运提单习惯上在装货港货物装上船舶后签发,属于已装船提单。5.两种运输单据适用的联运的范围不同。联运提单限于由海运与其它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而多式联运单据可用于海运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联运,又可用于不包括海运的其它运输方式的联运,但必须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联运。\n第九节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合同中的装运条款主要包括装运期、装运地和目的地以及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能否分批装运和转船、转运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合理地规定装运条款,是保证进出口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条件。一、装运期合同以FOB、CFR、CIF、FCA、CPT、CIP术语成交时,装运时间实际就等同于交货时间。采用EXW和D组术语成交时,交货时间与装运时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交货时间是指买卖双方实际交接货物的时间。\n装运时间的具体规定方法:(1)确定最迟装运期限。如:SHIPMENTONORBEFORETHEENDOFJAN(2)规定一段装运时间。如:SHIPMENTDURINGJAN/FEB2006(3)规定签定签定合同或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如:SHIPMENTWITHIN30DAYSAFTERRECEIPTOFLC\n在装运时间的规定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什么是双到期?\n装运时间的规定中应该注意的主要事项:一般地,应注意不要具体规定某一特定装运日期。如切勿规定“于某月某日装运”,因为国际贸易牵涉面广,很难确定正好于某一个时点进行装运。但若L/C规定最早装船期,则装货不可提前。在进口管制较严、买方资信不佳或交易商品为专为买方生产的特定商品(以销定产或产品只能适销某些地区)的情形下,买方需要申请到进口许可证或国家批准外汇后方可开证。一旦遇市场行情下跌,买方不开证或不如期开证,卖方将困难以转售其他市场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形下,卖方装运的迟早取决于买方开证的时间,因而在装运及付款交单方面比较被动,但可以不定期规定装运时间的方式,在到证后在安排货源与装运。因此合同中常明确L/C的开出或开到日期,并规定“卖方收到L/C后××天内安排装运。”有时还加列约束条件:“买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开证,则卖方有权按买方违约提出索赔。”为方便卖方安排船期,装运时间一般以收证后20—30天为宜。如果L/C有效期与装运期为同一天(称为“双到期”)或仅差几天,将对卖方不利,可能带来展证的麻烦,这时可在L/C中规定:“卖方有权自动延长××天装运”的条款,但含此条款的L/C往往开证费用多一些,因此这种规定应受控制,且展证时间不宜过长,通常L/C有效期与装运期之间间隔15天。\n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DuringtheendofMay,2006,应如何理解?\n参考答案:应理解为5月21日至5月31日止为装运期。\n二、装运港和目的港1.在一般情形下,应明确规定一个或若干个港口作为装运港或目的港。2.当明确规定装运港或目的港存在困难时,也可采用“选择港口”(OptionalPorts)的规定方法。选择港一般不超过3个,且应为同一航线,运费相当的港口。3.原则上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作为装运港或目的港。\n4.在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时应该注意有无重名的问题。注明港口所在国家的名称,以免混淆。5.必须结合考虑港口水域的深浅、码头长度、费用水平、装卸速度、是否拥挤有无冰冻以及港口的装卸条件等。6.货物运往无直达船停靠或虽有直达船而船期不稳定、航次少的目的港,应规定允许转船。\n三、分批装运和转运分批装运分批装运(PartialShipment)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交付装运。UCP600中对分批装运的规定:★第31条a款,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发运。★第31条b款,表明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只要显示相同目的地,将不被视为部分发运,即使运输单据上表明的发运日期不同或装货港、接管地或发货地点不同,如果交单由数套运输单据构成,其中最晚的一个发运日将被视为发运日。★第32条,若其中一期未按规定装运,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转运转运(Transshipment)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转船,转机以及从一种运输工具上卸下再装上另一种运输工具的行为。UCP600中对转运的规定:第20条b款的规定,转运系指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到卸货港之间的运输过程中,将货物从一船卸下并在装上另一船的行为。除非信用证禁止转运,只要同一提单包括了海运全过程,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转运的提单。\n信用证装运总量为500公吨,规定,从6月份开始,每月装100公吨。在实际装运时,6月份装100公吨,7月份装100公吨,8月份未装,而卖方要求9月份一起补交,是否可以?\n不可以。按照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第32条的规定:“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规定期限支取或或发运时,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而案中8月份未装,即意味着8月及以后的信用证均告失效。\n四、装船通知卖方在将货物装上船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ShippingAdvice),以确保买方能及时安排接船接货以及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投保。装船通知的内容通常包括:(1)合同号或订单号或信用证号以及相应日期、发票金额等;(2)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唛头等;(3)装货港名称、船公司名称、船名、预计开航日期以及预计抵达日期(ETA)等;(4)提单号或装运单据号等。\n五、装卸费用、装卸时间、装卸率装卸费用条款是定程租船运输合同中,规定装卸费用由谁承担的条款。主要规定方法有;★FIO(FreeInandOut),即装、卸费用均由货方承担。有时还规定理舱费(Stow)和平舱费(Trim)的分担。即FIOS(船方不承担装、卸费和理舱费)、FIOT(船方不承担装、卸费和平舱费)FIOST(船方不承担装、卸费、平舱费和理舱费)。★FI(FreeIn),即船方承担卸货费,货方承担装货费。★FO(FreeOut),即货方承担卸货费,船方承担装货费。★BERTHTERMS(或LINERTERMS),即货方承担卸货费,船方承担装卸费。\n装卸时间的常用规定方法:◇连续日,指从午夜零点至24点日复一日的所有天数。◇工作日,即按照港口习惯,扣除法定假日,属于正常工作日的天数。◇晴天工作日,即天气良好可以进行装卸作业的工作日。◇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即天气晴好时钟连续走24小时即算一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几个小时是坏天气不能作业,则予以扣除。这种方法比较公平,船、货双方均愿接受。装卸率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对于装卸率的具体确定,一般应遵循港口惯常的装卸速度,规定得过高或过低都不合适,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约定。如果装卸率规定得过高,一旦完不成装卸任务,承租人就要承担滞期费(Demurrage)的损失;反之,如果装卸率规定得过低,虽能因提前完成装卸任务而得到船方的速遣费(DispatchMoney),但因船方在预先核算运费时已因较低的装卸率而规定了较高的运费,所以对承租人而言,也同样得不偿失。\n装卸时间的规定方法:(1)天或连续日(2)累计24小时工作日(3)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n举例如下:某港口,每天工作8小时,但允许货主自行连续装卸。一周7天中,有一天下雨无法作业。按以上3种方法,分别相当于多少个标准日?若只有白天的4个小时下雨呢?7天、2天、6天7天、2又1/6天、6又5/6天\n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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