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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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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商品税法律制度1\n本章结构第一节商品税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2\n第一节商品税制度概述一、商品税的概念和特征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在国际上也通称为“商品和劳务税”。其特征如下:1、商品税的征税对象是商品2、商品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的流转额3、商品税的税负容易转嫁4、商品税的征收具有累退效应二、商品税的类型1、依据计税依据进行分类:(1)以应税商品的流转总额为计税依据的商品税;(2)以应税商品流转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商品税。3\n第一节商品税制度概述2、依据课税环节进行分类商品税可以分为单环节课征的商品税和多环节课征的商品税。前者是指仅在商品流转的诸多环节中的一个环节上课征的商品税。后者是指在商品流转的诸多环节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环节课征的商品税。3、依据课税地点进行分类商品税可以分为国内商品税和涉外商品税。凡税源产生于境内并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商品税,即为国内商品税。凡税源产生于商品经由关境的流转并由海关征收的商品税,即为涉外商品税。4\n第一节商品税制度概述三、商品税制度的历史沿革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工商税制改革,两次税改均大大强化了商品税制度。四、商品税各税种之间的联系商品税的各税种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消费税与增值税之间则存在一种“递进关系”。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之间存在着“配合关系”。五、商品税的附加税(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二)教育费附加5\n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一、增值税概述(一)增值税的概念和优点增值税(valueaddedtax,简写为VAT),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增值额,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优点:1、增值税是一个“中性”税种,它以商品流转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使税收效率原则得到充分体现。6\n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2、增值税实行“道道课征,税不重征”,既能体现经济链条的各个环节的内在联系以利于加强相互监督,又有利于保障征税过程的普遍性、连续性和合理性,从而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3、增值税税负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的合理分配,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企业的横向联合,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鼓励产品出口和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二)增值税的类型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只允许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已纳税款,而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款的增值税。7\n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收入型增值税: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只允许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折旧部分所含税金。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税款。(三)增值税的税率与计税方法税率:(1)基本税率;(2)轻税率;(3)零税率。计算方法:加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税率=(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税率8\n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减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税率=(本期应税销售收入额-应扣除项目金额)×税率扣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税率=(产出-投入)×税率=销售额×税率-同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二、我国增值税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纳税主体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二)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2、提供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9\n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三)税率1、基本税率为17%2、低税率为13%3、零税率即税率为零,仅适用于法律不限制或不禁止的报关出口的货物。(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10\n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3、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五)税收优惠1、税收减免制度我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基于一定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规定了一系列免征增值税的项目。2、起征点制度(六)出口退税制度我国自1985年起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对于国家不限制出口的货物基本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11\n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七)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八)纳税地点(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1、专用发票的构成2、专用发票的限额管理3、专用发票的开具4、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5、专用发票的认证6、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行为的处理7、专用发票的善意取得12\n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exciseduty),也称货物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二)消费税的意义和征收范围消费税自身有其特定的、不可替代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根据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的大小,可以将消费税分为狭窄型、中间型和宽泛型三种类型。(三)我国消费税制度的沿革13\n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二、我国消费税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纳税主体消费税的纳税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二)征税范围(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消费品;(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3)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4)石油类消费品;(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三)税率消费税的税率包括两类,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14\n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四)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复合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五)消费税的减免、退补减免:1、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以外,免征消费税。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15\n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六)纳税环节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多数为从生产转为销售的环节,一般是由生产者在从事销售行为或视同销售的行为时缴纳。(七)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依据销售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分别确定。在纳税期限方面,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八)纳税地点(九)与消费税关联密切的烟叶税16\n第四节营业税法律制度一、营业税概述营业税亦称销售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收入额(或称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特点:1、税源普遍,征收范围较为广泛。2、税负较轻,纳税人负担不大。3、征收成本较低。作用:1、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2、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3、有利于促进第三产业的稳定发展。二、营业税的历史沿革三、营业税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纳税主体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17\n第四节营业税法律制度(二)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下列应税行为:(1)有偿提供应税劳务:(1)交通运输业。(2)建筑安装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2)转让无形资产;(3)销售不动产;(4)特殊情况(三)税率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四个税目,适用的税率为3%,这是营业税中最低的税率。18\n第四节营业税法律制度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四个税目,适用的税率为5%。3、娱乐业税目,在税法上规定适用5%~20%的幅度比例税率,其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四)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与计税方法1、确定营业额的一般原则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确定营业额的特殊情况19\n第四节营业税法律制度3、营业额的核定(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五)税收优惠1、法定免税2、起征点:(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20\n第四节营业税法律制度(六)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2、纳税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七)纳税主体的具体确定和纳税地点1、纳税主体的具体确定2、营业税的纳税地点21\n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一、关税与关税制度概述(一)关税的概念和特点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其特点如下:1、征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2、课税环节是进出口环节。3、计税依据为关税的完税价格。4、具有较强的政策性。5、关税由海关专门负责征收。22\n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二)关税的种类1、根据征税对象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进口税是对进入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出口税是对运出关境的货物征收的一种关税。过境税是对通过本国关境运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物征收的一种关税。2、依据征税目的的不同,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财政关税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关税。保护关税是以保护本国的民族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关税。23\n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三)关税税则1、单一税则和复式税则单一税则是指对一个税目只设一个税率,对来自各国的同类商品均统一适用同一税率的制度。复式税则是指对一个税目设置多个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类商品适用不同的差别税率的制度。2、自主税则与协定税则自主税则,也称固定税则,是一国基于主权独立自主地依法制定的关税税则。协定税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通过缔结关税贸易方面的协定而制定的关税税则。24\n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四)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1、关税壁垒关税壁垒,通常是指用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和各种附加关税的办法来构筑屏障,以阻止或限制外国商品输入本国的一种税收措施。包括:(1)反倾销税。(2)反补贴税。2、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是指为阻止或限制外国商品输入本国,而用关税以外的其他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措施来构筑的屏障。包括:(1)进口配额限制。(2)进口许可证制度。(3)外汇管制制度。(4)卫生安全和技术标准限制。25\n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五)关税领域的国际组织关税领域的国际组织主要有海关合作理事会及其后来改成的世界海关组织(WCO),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及其后来演变成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六)我国的关税制度二、我国关税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主体我国关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准许进出我国国境的各类货物和物品。关税的纳税主体是依法负有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6\n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二)关税的税率1、进出口货物关税税率的设置及适用对象2、进出口货物关税税率的协调适用及其准据(三)关税的完税价格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法定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2、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定3、几种特殊情况的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确定27\n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4、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与估定(四)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相关问题(五)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1、纳税申报2、应纳税额的确定3、关税缴纳的一般规定4、几种特殊情况:退税、暂不纳税与不征税5、关税的减免6、关税的退还7、关税的补征和追征28\n第五节关税法律制度8、重要经济活动报告制度(六)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1、征税范围2、纳税主体3、税率、税基与税额确定(七)法律责任与救济制度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