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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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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实施“3115”脱贫计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精神,扎实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契机,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电子商务创业贷款项目为抓手,以2017、2018年计划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采取订单或投放种苗回收产品方式,鼓励电商企业、网店、村级电商服务站立足所在乡、村及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自主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捆绑方式,签订帮扶协议,建立帮扶台账,实施电商助销,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增收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xx年起,通过2-3年努力,结对帮扶1000户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电商带动年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确保按期脱贫。
三、工作重点
按全县不少于1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五个一批,实施电商精准扶贫。
(一)规模电商企业带动帮扶一批。动员20家以上规模电商企业,每家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以上,累计帮扶200户以上。
(二)xx年度电商发展奖补对象带动帮扶一批。对经审定获得xx年度全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企业和网店,每家企业应对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5户以上,每家网店应对接帮扶5户以上,作为奖补项目资金兑现条件,累计帮扶200户以上。
(三)xx度电商发展奖补项目申请对象带动帮扶一批。对计划申报xx年度全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企业和网店,每家企业应对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5户以上,每家网店应达5户以上,作为奖补项目资金申报条件,预计帮扶200户以上。
(四)xx度电商创业贷款申请对象带动帮扶一批。县政府安排xx年度电商创业贷款1000万元,对计划申报电商创业贷款的企业和网店,每申请10万元贷款需对接帮扶2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申请前提条件,累计帮扶200户以上。
(五)村级电商服务站带动帮扶一批。全县计划建立200个以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对达到建设标准、申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补助的村站,每站应对接帮扶2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奖补兑现前提条件,累计帮扶400户以上。
剔除部分重合因素,确保全县电商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000户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全面加大电商精准扶贫宣传力度,大力营造电商精准扶贫浓厚氛围,确保促进电商发展和电商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引导电商企业、网店、村站积极主动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建立帮扶档案,实行捆绑发展,带动增收脱贫。
(二)强化工作责任。县商务和粮食局要充分发挥电商项目资金对精准扶贫的撬动作用,切实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奖补项目和电商创业贷款申报审核把关工作,对不愿意或不参与电商精准扶贫的申请对象,不予审核同意项目申报,确保电商精准扶贫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考评。将电商精准扶贫纳入对县商务和粮食局和各乡镇、管委扶贫工作重要考评内容,县扶贫和移民局、县督查办要加大对县商粮局和各乡镇、管委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电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电商精准扶贫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