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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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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方
案范文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最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规范农村土地其他方式承包管理,保
护农村集体资产,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街道
办事处高度重视制定此方案。
一、其他方式承包的范围
集体预留的机动地;农户自愿退包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未确权颁证的以二轮土地家庭承包面积为
准)多出的集体土地(含部分待明确权属性质的土地);属于集体
所有的其他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的规定。本条是明确说明关于除家庭承包
之外的土地都是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1、集体预留的机动地:
就是指二轮发包时集体预留的 5%。
2、农户自愿退包的土地: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
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
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承包方自愿交回的土地,主要指承包方依照本法第 27 条的规定
交回的土地,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因从事非农业产业、进城务工
或者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等原因,不愿继续耕种土地,自愿将承包
地交回发包方的情况。
3、依法收回的土地: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本条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规
定。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承包方已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
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不发生继承问题。比如整户消亡的土地、
确权前得到双份地的,在确权后退回的一份土地。
4、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未确权颁证的以二轮土地家庭承包
面积为准)多出的集体土地(含部分待明确权属性质的土地):
这部分土地是指农户实测面积多出确权颁证面积的耕地,包括
实测时漏测的水面、林地等实际由农民个人使用的面积,但是不包
括磨牛地和树胁地。其中待明确权属性质的土地是指无论是国有还
是集体的其它土地。
5、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土地:
主要是指公共事业等占有的集体土地。文件、法规有规定的应
归集体所有的其他土地。
二、其他方式承包的程序
其他方式承包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操作,必须
履行发包程序。在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签订其他方式承包
合同期限一般为 1 年,最长不得超过 3 年(签订的其他方式承包合
同不得超过 2027 年末)。使用由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制定的标准合
同文本,并在街道办事处财政经济办公室备案归档。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
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
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
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
费由双方议定。)
对于集中成片的集体机动地、四荒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的方
式发包,对于零散的地块,特别是确权多出的土地可以采取公开协
商的方式发包。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省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地的发包期限一般为 1 年,最长不得
超过 3 年。
承包期限不准超过三年这是法律规定,不得突破,特别是到
2025、2026、2027 年发包时一定不能超过二轮承包期。也就是不能
超过 2027 年。
三、其他承包方式的收取
承包费的收取,由乡(镇、街)政府统筹组织实施,以行政村
为主体。
这条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和依据《省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承包费标的确定可以参考同期同等土地的社会承包土地流转价
格或者略低于同期社会流转价格,但最低价格不能低于同期社会流
转价格的 80%。其中: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多出来的(未确权颁
证的以二轮土地家庭承包面积为准)集体土地(含部分待明确权属
性质的土地)承包价格还可以略低一些,但最低价格原则上不能低
于同期社会流转价格的 50%。在同等条件下,原经营农户优先承包。
这条规定是收取承包费标准的下限,这是广泛征求各基层单位
意见后,由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未限定上限。
未纳入其他方式承包管理的集体土地不享受惠农政策?。
这条主要是为了调动农民积极参加其他方式承包,同时能够享
受惠农政策。
四、其他方式承包的管理
其他方式承包承包费收取使用由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统一印制
的专用收款票据,采用转账或者现金方式,存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银行账户,纳入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
大”、“四议两公开”管理制度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村内公
益事业,精准扶贫等。
其他方式承包承包费的收取必须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的财务
人员经办,其他人员无权办理。按照《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执行,纳入集体经济组织帐内核算,不得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或
侵占挪用。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这条是依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
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和《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第
四条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属
于组(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归组(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
有;属于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归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共同所有以及 2010 年县纪委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定的工作制
度《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三重一大内容”是指农村重大
决策、重要干部聘用、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支出。
五、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9 年 11 月)
各村要做好其他方式承包管理的宣传发动、学习培训、数据调
查摸底,建立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台账。要科学合理的为农村集体土
地其他方式发包做好准备。
各村首先要摸清底数,已经包出去多少、包给谁、合同面积是
多少、实际种多少、包几年、单价多少、价格是否合理、什么时候
到期、有多少还应该发包的、建立好台账,做到一目了然,同时还
要进行公示。
2、实施阶段(2019 年 12 月初-2020 年 3 月末)
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确权调查成果、承包合同、确权档案资料
为依据,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对其他方式承包土地进行发包。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成立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土地其他方式承包管理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
其他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的组织实施、政策解答、信访维稳、监督管
理等工作。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其他方式
承包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各级干部在土地其他方式承包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
弊、渎职失职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理;造
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
依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资产监
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
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损失的,由
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
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对私分、哄抢、
强占的坚决予以收回,对拒不退回并不缴纳承包费者,坚决给予严
厉打击,并依法追缴承包费;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
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集体资产的范围:《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七条集体资
产范围包括:(一)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
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第三十五条(五)挪用、哄抢、私分和
破坏集体资产的,责令全部退还资产,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
并对有关责任者处以挪用、哄抢、私分和破坏金额的 10%-20%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八)对于无偿占有集体资产的,
要全部追回,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
任者处以占有额 20%的罚款。
其他集体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不发包是不行的,是违法的;是应
当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也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2、加强督查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其他方式承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进行督导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
行督促检查,及时做好情况调度,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发现和
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3、加强信访维稳
要落实信访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
状态。要建立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防控,
防患于未然,确保农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