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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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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范文之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在学科教学和实践中所需要的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教师落实有效课堂教学、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专业素养。根据“十二五”乐清市教育发展双十大项目工程的规划项目,市教育局决定实施乐清市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师发展为本,以提升教师学科素养为突破口,坚持“面向全体、系统规划、扎实有效”的原则,着力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再上台阶。
二、行动目标
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于2011年7月启动,到2015年7月结束。利用5年时间,开展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特殊教育在职专任教师学科素养培训、考核和比赛活动,从以下五个方面达成预期目标:
(一)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围绕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能力、科学文化素养等方面开展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将学科素养提升行动培训主题纳入校本培训规定内容,使90%以上教师通过学科素养年度考核,获得合格证书。
(三)通过学科素养比赛,以赛带训,以赛促学,为教师搭建一个专业成长、展示自我、相互交流的平台,总结推广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
(四)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有效途径,开展教师教育专题研究和改革实验,建立健全培训项目制度,研发和编写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
三、具体任务
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是融培训、考核和比赛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培训是基础,考核是保障,比赛是促进。
(一)培训
校本培训是教师学科素养提升的主阵地,更是本次提升行动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学科素养提升行动培训内容以课程与课堂为核心,按年度分主题逐年推进,重在结合教学工作,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加强实践反思和同伴互助,努力提高教师学科教学能力和指导学生学习能力,促使教师专业水平不断发展。
1.培训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特殊教育的在职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可自选一门学科参加培训。
2.培训主题和内容
主 题
内 容 要 点
教育专著阅读
①教师每年至少阅读1本教育教学专著;
②开展名著导读、读书学习会等交流活动。
指导学生学习
①了解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学习特征和学习现状;②掌握学生学习中的典型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③掌握指导学生学习的策略和方法,提高评价学生学习的能力。
专业知识与
技能
①研读课标和教材,熟悉本学科的教学内容和知识结构,明白“是什么”、“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②根据课标、教学任务和学生实际,制定符合学生发展要求的课时(单元)教学目标,选择教学内容,设计、组织教学过程,研究习题;③
根据教学目标设计作业,能评价试题和命题;④能进行教学诊断、教学研究和改进;⑤熟练掌握教学技能(如导入、语言、板书、总结、现代教育技术、情境创设、互动交流、课堂问题处理等)和学科专项技能(如实验、视听、演讲、艺术等)
科学知识与
人文素养
了解哲学、科学、历史、文学和艺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丰厚文化功底。
教育专著阅读由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每年推荐学科阅读书目,具体书目另行通知。
3.具体安排
学校可根据自身特点和教师岗位特点安排教师完成素养提升培训内容,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考核
考核是保障,通过考核,促进教师参训积极性,提升培训质量。
每年8月,组织教师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以当年培训主题及内容为主,强调实际运用,考查教师学科专业知识和人文科学知识,分析评价指导学生的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技能。
1. 考核对象: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特殊教育的在职专任教师。市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自愿参加;女教师年满50周岁、男教师年满55周岁自愿参加。
2. 考核形式:统一测试与抽查考核相结合,
3. 组织实施: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统一命题,各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测试;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考核抽查。
4. 奖惩措施:每年考核结束,各学校(幼儿园)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政工科和教师进修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率不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不合格率原则上控制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5%以内。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教师,校本培训中的“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与技能”
等项目学时不予认定,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考核优秀者,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量化考核中加5分。
(三)比赛
为深化教师素养提升行动,每年在各学科考核的基础上,推选考核成绩优秀者参加比赛,开展展示和交流活动,为教师成长搭建新平台,以发现培养一大批具有较高学科素养的骨干教师,总结推广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
1. 对象:考核中成绩优秀的教师代表。
2. 内容:比赛内容分“教学综合能力”和“教学技能”两类,与当年培训和考核内容相一致。具体项目内容另行通知。
3. 组织:采取学校、学区、县(市)逐级选拔的方式。市级比赛采取团队参与,各学区选派团队分A、B两组,A组为年龄40周岁及以上教师,B组为年龄40周岁以下教师。比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具体参赛项目、方式、人数另行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全员参与。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1年7月开始,全市中小学全面启动,开展学科素养提升行动,并按年度计划实施。
(二)2012年8月,组织第一次教师学科素养考核。
(三)2012年12月,组织第一次全市教师学科素养比赛。
五、组织保障
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既是一次教师岗位练兵活动,更是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综合文化知识的重要载体。它不仅仅反映教师的水平,更反映我市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为此,各学校(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发动并组织好学校层面的各项具体活动。
(一)为了有效开展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陈柳,副组长何传松、陈海平、叶宝华,成员由计财、普教、职教、督导、幼教等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何传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全面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培训、考核和比赛工作。
(二)教师进修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的业务统筹和专业支持;做好教师学分登记审核,加强校本培训管理;组织学校间交流,探索优势互补,帮助农村、山区学校开展培训,促进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
(三)学校要根据校本培训主题及年度安排,结合本校实际,有机整合常规教学教研工作,开展丰富而有特色的教师学科素养研修活动,力求把培训、考核、比赛各个环节做实做细做精做出实效。
(四)市教育局将设立专项经费,为教师参加培训学习、考核和比赛提供必要条件。
(五)建立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的管理、评估和激励机制,力求活动的科学、规范、实效。将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纳入校长办学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目标体系,作为校长绩效考核和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不能有效组织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的学校,当年不得参加县级及以上各项先进单位(集体)评选,校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予以通报批评。
本方案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