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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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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2课时 预防犯罪
学 科
道德与法治
课 题
预防犯罪
计划学时
1
重难点
重点:犯罪的特征;难点:加强自我防范[。
教 学
目 标
知识目标:了解刑法与刑罚,认清犯罪特征,知道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能力目标: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教 法
引导 讲授 小结
学 法
讨论法 活动体验法
教学内容
及过程
一、导入新课
(展示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
思考: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教师讲述:
1.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材料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5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教师总结、过渡: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罚、如何预防犯罪,是我们本课即将学习的内容。引出课题《预防犯罪》。
二、新课讲授
(一)刑法与犯罪的含义
活动一:自主学习——了解刑法与犯罪
阅读教材P52—53内容,回答:(展示问题)
1.什么是刑法?
2.什么是犯罪?
学生自主学习,回答问题。
教师讲解:1.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犯罪特征
活动二:认清犯罪特征
(展示下列材料)
殴打他人,未对他人造成重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思考: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教师总结: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5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2)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三)刑罚含义及种类
活动三:了解刑罚
(展示材料)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思考:周永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周永康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教师讲述:周永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他受了刑罚处罚,其中无期徒刑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阅读教材P54“相关链接”)了解刑罚的具体内容。
(四)预防犯罪、远离犯罪
活动四:预防犯罪
(学生阅读教材P55“探究与分享”)
思考与讨论:
1.有人说:陈某是个特例,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罚。你认为这个观点对吗?
2.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并分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3.说说陈某的经历给你的启示。
5
教师讲述:1.阅读教材P55“相关链接”可知,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罚的想法是错误的。
2.交损友→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偷窃财物等→拦路抢劫→被判刑。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在于他自己道德水平低;法治观念淡薄;自制力差;不能明辨是非;不能抵制诱惑等。
3.陈某的经历告诉我们:(1)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2)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活动五:杜绝不良行为
(展示表格)
行为表现
对行为人的危害
对他人的危害
对家庭的危害
对社会的危害
打架斗殴
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填表并回答: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提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教师讲述:
行为表现
对行为人的危害
对他人的危害
对家庭的危害
对社会的危害
打架斗殴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侵害他人生命健康
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扰乱公共秩序
夜不归宿
可能受到他人侵害
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令父母担心
易导致犯罪
携带管制刀具
可能被他人伤害
毒害身心健康,诱导犯罪
令父母担心
败坏社会风气
教师总结: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我们要明辨是非,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活动六:防患于未然
(学生阅读教材P56“阅读感悟”)
思考:读了父亲给儿子的信,你从中明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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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总结: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三、课堂总结
本节课我们认识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明白了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明辨是非,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应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板书设计
预防犯罪
教学反思
本节课主要学习认清犯罪特征,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通过比较法、案例分析法、填表分析法等把握知识内涵,培养学生树立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多种教学手段的应用,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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