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课件8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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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20 发布

刑法分则课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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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洁副主编:张旭徐岱第二十七章贪污贿赂罪n导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序言中指出:“关注腐败对社会稳定与安全所造成的问题和构成的威胁的严重性,它破坏民主体制和价值观、道德观和正义并危害着可持续发展和法治”。贪污贿赂罪是腐败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在我国刑法中,贪污贿赂罪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共财物,收受贿赂,不履行法定义务,私分国有资产等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不可收买性的行为,可以分为贪污型犯罪和贿赂型犯罪两种类型。计12个罪名。具体而言,贪污型犯罪包括本章除贿赂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贿赂型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第二十七章贪污贿赂罪n第一节贪污贿赂罪概述n第二节贪污型犯罪n第三节贿赂型犯罪第一节贪污贿赂罪概述n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n二、贪污贿赂罪的类型贪污贿赂罪n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共财物,收受贿赂,不履行法定义务,私分国有资产,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不可收买性的行为。n在旧刑法时代,贪污罪属于侵犯财产犯罪,贿赂罪属于渎职罪。由于贪污贿赂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新刑法为了突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将其规定为独立的一类犯罪,并增设对单位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等罪名。n贪污贿赂罪还包括一般主体与单位犯罪。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贪污贿赂罪的类型n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的规定,贪污贿赂罪共有12.页脚....\n.个具体罪名。n贪污贿赂罪可以分为两大类:n1贪污型犯罪,包括本章除贿赂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n2贿赂型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第二节贪污型犯罪n一、贪污罪n二、挪用公款罪n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n四、隐瞒境外存款罪n五、私分国有资产罪n六、私分罚没财物罪贪污罪n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贪污罪犯罪构成n1犯罪客体要件n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本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n其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贪污罪犯罪构成n2犯罪客观要件n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一,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二,必须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罪犯罪构成n3犯罪主体要件n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页脚....\n.n4犯罪主观要件n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侵害公共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贪污罪的司法认定(1)正确区分贪污罪罪与非罪的界限。(2)正确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盗窃罪及诈骗罪的界限。(3)正确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4)贪污罪共犯的认定。贪污罪的刑事处罚n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n(1)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n(2)个人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n(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n(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挪用公款罪n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认定和刑事处罚n1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认定n(1)正确区分挪用公款罪罪与非罪的界限。n(2)正确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n(3)正确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n(4)正确区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n2挪用公款罪的刑事处罚n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页脚....\n.n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n客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n客观方面:行为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在有关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行为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n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n主观方面:故意n根据刑法第395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隐瞒境外存款罪n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在境外的存款,违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申报的规定而隐瞒不报,数额较大的行为n客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n客观方面:国家工作人员应依照国家规定申报境外存款而隐瞒不报,数额较大的行为n主体:国家工作人员。n主观方面:故意。n根据刑法第395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隐瞒境外存款罪的客观要件n包括以下三个方面:n一是行为人有申报境外存款的义务。所谓境外存款,是指行为人在国(边)境外各种金融机构存入的各种货币、有价证券、货币支付凭证以及具有货币价值的贵重金属,其来源是否合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n二是行为人不履行申报义务,对境外存款隐瞒不报。n三是隐瞒不报的境外存款数额较大。n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涉嫌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因此,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参照该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n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n客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又侵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n客观方面: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n主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n主观方面:故意。.页脚....\n.n根据刑法第396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节贿赂型犯罪n一、受贿罪n二、单位受贿罪n三、行贿罪n四、对单位行贿罪n五、介绍贿赂罪n六、单位行贿罪受贿罪n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受贿罪的客观要件n受贿罪的行为较为复杂,理解上有很多难点:n第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n第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受贿罪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即索取贿赂和收受贿赂。n第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谓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受贿人为他人实际谋取某种利益或者许诺给予他人某种利益。n第四,贿赂范围的界定。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财物说、物质利益说和不正当利益说。受贿罪的主体要件n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n第一,应注意委派和委托的区别。n第二,离退休人员是否能够成为受贿罪的主体。n第三,特定关系人在何种情况下成为受贿罪共犯的问题。根据司法解释,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受贿罪的司法认定(1)受贿罪与一般违法受贿行为的界限(2.页脚....\n.)受贿罪的特殊方式与交易、娱乐、合伙等正常经济往来行为的界限(3)受贿罪与诈骗罪的区别(4)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5)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6)受贿罪的罪数问题(7)受贿罪的特殊类型——商业贿赂受贿罪的刑事处罚n根据刑法第38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依照刑法第383条关于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包括四个罪刑阶段:n(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n(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n(3)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n(4)个人受贿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n另外,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法律规定应按照累计数额承担刑事责任。单位受贿罪n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n客体与受贿罪相同,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n主体与受贿罪不同,本罪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这里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不包括一般的组织。n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n本罪属于典型的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处罚。根据刑法第38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贿罪n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n客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n客观方面:两类行贿行为:一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n主体: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页脚....\n.n主观方面:故意,同时要求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行贿罪的司法认定n(1)罪与非罪的界限n行贿与一般馈赠、礼尚往来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n第一,是否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n第二,赠送财物的方式。n第三,赠送财物的数量和价值大小。n第四,赠送人与被赠送人之间的关系。n(2)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界限n(3)行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贿罪的刑事处罚n根据刑法第39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n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n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n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单位行贿罪n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前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n客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n客观方面: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和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前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两种行为,与行贿罪相类似。但是,本罪的行为对象与行贿罪不同,本罪的行为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n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n主观方面:故意。对单位行贿罪的司法认定和刑事处罚n刑法在规定对单位行贿罪时,没有将数额作为成立本罪的条件,也没有具体规定犯罪成立的数额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对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个人行贿数额不足10万元或者单位行贿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但向3.页脚....\n.个以上单位行贿的、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n根据刑法第391条的规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罪n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进行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的犯罪构成介绍贿赂罪的司法认定和刑事处罚n1介绍贿赂罪的司法认定n(1)介绍贿赂罪的既遂标准n介绍贿赂罪应为结果犯,即以行为导致行贿或受贿的形成为既遂。n(2)介绍贿赂罪与斡旋受贿的区别n一是介绍贿赂人是否具有介绍贿赂的目的。二是介绍贿赂人是否占有贿赂财物。三是介绍贿赂人与受贿人之间有无职权关系。n(3)介绍贿赂罪与贿赂犯罪帮助犯的区别n2介绍贿赂罪的刑事处罚n根据刑法第39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单位行贿罪n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付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n客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n客观方面: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和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前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两种行为。对于前者,同时要求单位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而后者则不需要此目的。n主体:单位。典型的单位犯罪n主观方面:故意单位行贿罪的司法认定和刑事处罚n1)行贿所得利益的归属问题。单位行贿罪要求行贿所得利益应由单位所有,如果个人以单位名义行贿,最后行贿所得归个人所有,就只认定个人成立行贿罪,而单位不构成单位行贿罪。n2.页脚....\n.)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犯罪的责任认定问题。当单位与自然人为了共同的目的,共同实施行贿行为,所得收益归各自所有时,单位和自然人成立共同行贿行为。单位和自然人成立共同行贿行为的,应按照单位和自然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确定罪名。如果单位起主要作用,则应成立单位行贿罪的共同犯罪;如果自然人起主要作用,则应成立行贿罪的共同犯罪。n根据刑法第39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本章相关法条(刑法分则第八章)n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396——382条)n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n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n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本章相关法条(刑法分则第八章)n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课后练习】1.国家工作人员2.挪用公款罪3.公共财产4.斡旋受贿罪二、单项选择题1.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司考)A.挪用特定款物罪B.挪用公款罪C.挪用资金罪.页脚....\n.D.职务侵占罪2.关于贪污贿赂罪的犯罪客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类罪的犯罪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B本类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是单一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的廉洁性,也有一些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还包括公共财产所有权C本类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务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3.下列关于贪污贿赂罪的主观方面表述正确的是:A本类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不能构成本罪B本类罪的主观方面多数是直接故意,少数犯罪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C本类罪的主观方面都具有一定的非法占有的目的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4.贪污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不可以是以下哪种形式A盗窃B侵占C诈骗D抢夺5.关于贪污罪的既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贪污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贪污的行为,就构成既遂B贪污罪是结果犯,只要行为人使财物脱离单位控制,就构成既遂C贪污罪是数额犯,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当贪污财物的数额达到5000.页脚....\n.元时,才构成既遂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6.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室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际,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A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B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C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D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7.下列犯罪中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的是:A.行贿罪B.介绍贿赂罪C.隐瞒境外存款罪D.对单位行贿罪8.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何种款物归个人使用,应从重处罚?A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B救灾、抢险、防汛、教育、移民、救济款物C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教育、救济款物D救灾、抢险、防洪、优抚、移民、救济款物.页脚....\n.9.下列对于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理解正确的是:A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打算退还B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在公安机关立案时仍不退还C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仍不退还D不退还是指行为人在一审宣判前因客观原因不退还10.关于单位行贿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必须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B必须是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归于单位C必须是单位实施D单位行贿罪不处罚单位,只处罚单位的负责人三、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说法正确的是:A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一种纯正的单位犯罪B两罪的犯罪对象相同C两罪的犯罪主体相同D单位的少数成员秘密地私分国有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贪污2.下列哪种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司考)A.挪用扶贫款物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B.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走私活动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股票交易活动D.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使用,进行经营活动.页脚....\n.3.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司考)A.知道是挪用的公款仍然使用B.指使挪用人挪用公款C.应当知道其使用的是挪用款D.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4.甲某在同外商进行贸易洽谈时,为了谋取私利,竟利用职务便利,故意向外商泄露国家谈判机密,外商为此先后送给其人民币10万元作为回报,甲某的行为属于:A受贿罪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C间谍罪D应定受贿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实行数罪并罚5.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理解正确的是:(司考)A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人使用的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D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三、不定项选择题1.甲通过内部消息得知乙即将上任为本辖区的税务稽查人员,于是提前给乙送去3万元的祝贺费,希望乙上任后能够在收税上给自己“特别照顾”。之后,乙果然上任该辖区的税务稽查人员,则甲、乙的行为分别构成:A甲构成行贿罪,乙构成受贿罪B甲构成行贿罪,乙不构成犯罪C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受贿罪D甲乙都不构成犯罪.页脚....\n.2.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某乙见事未办成,要求某甲退回好处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司考)A、受贿罪B、诈骗罪C、敲诈勒索罪D、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3.甲多次挪用公款,第一次挪用3万元用于自家房屋的装修,两个月后挪用3万元用于归还第一次挪用的公款,第三次又挪用5万元用于赌博,期间甲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2万元,对甲如何定罪处罚:A.认定甲共挪用公款11万元B.认定甲受贿2万元C.认定甲挪用公款8万元D.认定甲挪用公款5万元四、问答题1.简述贪污罪的构成要件2.简述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4.论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5.论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6.试论斡旋受贿罪的构成要件7.国家工作人员事前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后收取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8.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我国贿赂犯罪立法完善。9.论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受贿罪共犯如何界定。.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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