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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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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金融法律制度石河子大学商学院马永辉\n2本章结构第一节金融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节商业银行法第四节政策性银行法第五节人民币与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n3第一节金融法律制度概述一、金融的一般理论(一)金融的概念金融,简单地说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一般是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有关的一切活动。它有以下三个特点:1金融属于信用的范畴。2金融仅限于货币资金的融通。3金融交易主体十分广泛。(二)金融的分类金融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1按是否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金融可分为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2按金融资产交易的方式,金融可分为信贷融通与证券融通。3从筹资主体的资产形成来看,金融有债务融资和资本融资之分3\n4第一节金融法律制度概述(三)金融体系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又称信用工具,指一切能够证明金融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常用的金融工具有:存折、借款合同、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2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3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指资金融通的场所4金融制度。金融制度是由金融立法、基本金融政策和金融规章建立起来的,有关金融交易、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的相对稳定的运行框架和办事规程。二、金融法概述(一)金融法的概念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n5第一节金融法律制度概述1金融交易关系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因从事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票据贴现、银行结算、证券买卖、金融信托、金融租赁、外汇买卖、保险等金融业务而发生的经济关系2金融监管关系是指国家金融管理机关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管理关系。(二)金融法体系金融法体系是指一国调整不同领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我国金融法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银行法是指调整银行的组织和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n6第一节金融法律制度概述2证券法是指调整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票据法是指调整票据关系、规定票据规则、规范票据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信托法是指调整信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6外汇管理法是指调整外汇收支、管理监督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6\n7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特殊金融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有三个基本职能(一)发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依法独家垄断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统一掌管全国的货币流通,它所发行的货币是国内唯一的法定货币。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发行银行的主要职责表现在:1正确编制和执行现金计划,控制货币发行额度。2负责办理人民币的具体发行业务。7\n8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3制定货币发行制度。货币发行必须严格按上级的发行命令执行4调节货币供应量。(二)政府的银行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隶属于国家,中国人民银行就是由中央政府即国务院领导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其主要职责表现在:1代理国家财政金库。2代表我国政府参与国际金融组织;代表政府参加政府间双边和多边金融贸易谈判;在国际事务中,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在货币金融方面的政策顾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政府提供金融统计资料及货币政策执行情况,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8\n9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三)银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主要以商业银行为业务对象,对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并监控其支付能力和风险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其主要职责有:1集中保管存款准备金。2充当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3充当全国金融机构的资金清算中心。三、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具体化。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五个方面的业务限制:9\n10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四、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五、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工具(一)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为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的供应量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制定和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稳定货币,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核心任务。10\n11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政策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2货币政策是一种调整社会总需求的政策。3货币政策是一种间接的控制措施。4货币政策是一种较长期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目标是指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措施要达到的目的。国际上公认的货币政策目标有四个,即币值稳定、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条的规定,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二)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手段和措施的总称。11\n12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1存款准备金制度。存款准备金,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范围内,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交存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控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间接地控制社会货币供应量的活动。2再贴现制度。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从而取得现金的一种制度。3再贷款制度。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短期信贷。4公开市场业务制度。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在公开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的行为。12\n13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5基准利率确定制度。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6直接干预制度。直接干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以“银行的银行”身份,直接对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施以合理的干预六、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原则1不干涉金融业内部管理的原则。2公正、独立的原则。(二)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对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对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1从机构上来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对象是一切金融机构2从内容上来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对象是一切金融活动13\n14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法(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1运行监管。运行监督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法监测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其协调发展。2行为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3资产和财务监管。资产和财务监督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4金融数据监管。金融数据监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14\n15第三节商业银行法一、商业银行的定义及特征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具有以下特征:1商业银行是企业。2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3商业银行是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法人。二、商业银行的设立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一)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二)设立商业银行的程序15\n16第三节商业银行法设立商业银行,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三、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一)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二)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1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商业银行。2股份制公司制的商业银行。四、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与业务规则(一)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1存款业务规则。16\n17第三节商业银行法2贷款业务规则。3同业拆借规则。4结算业务规则。5发行债券和境外借款规则。6竞争规则。7营业时间公告规则。8开立账户规则。9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守则。五、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商业银行利用价值形式对其经营过程进行管理所遵循的行为规范。17\n18第三节商业银行法基本内容如下:1依法编制财务报告、报表、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2呆账储备金的提取。六、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一)商业银行的自我监管商业银行的自我监管是商业银行监督管理的基础。《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自我监管作了如下规定: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2稽核检查制度。3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二)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专门监督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是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责,也是商业银行监管的核心。18\n19第三节商业银行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时享有的权利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时的权利(三)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该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务收支,依照该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商业银行进行审计监督时必须遵守《审计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七、商业银行的接管接管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成立接管组织,以使该被接管商业银行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活动。19\n20第三节商业银行法1接管条件2接管目的3接管性质4接管期限5接管终止八、商业银行的终止(一)商业银行终止的原因商业银行因以下原因而终止:1解散。2撤销。3破产。20\n21第三节商业银行法(二)商业银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清算1商业银行解散的法律后果和清算。2商业银行被撤销的清算。3商业银行的破产清算。21\n22第四节政策性银行法一、政策性银行的含义及特征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设立的,以贯彻政府经济政策为目标,专门经营政策性货币信用业务的非营利性银行。政策银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政府投资创办2经营宗旨是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3经营范围是特定,通常集中在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柱领域,缺乏政策支持和保护的弱势产业,与人民生活联系密切的领域。二、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建立22\n23第四节政策性银行法三、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是负责筹措和引导社会资金对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办理政策性贷款的银行。(一)资金来源(二)业务范围(三)组织机构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负责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办理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一)资金来源(二)业务范围(三)组织机构23\n24第四节政策性银行法五、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对我国进出口实行政策性信贷业务的专业银行。(一)资金来源(二)业务范围(三)组织机构24\n25第五节人民币与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一、人民币管理的法律规定(一)人民币的法律地位人民币是我国境内流通使用的唯一合法货币,它执行货币的职能我国目前的人民币面值(二)人民币的发行人民币的发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国家发行、投放、回笼、调拨、销毁、保管以及调节各地货币流通等业务活动的总称。货币的发行应坚持集中统一发行和经济发行的原则。1人民币的发行机关。人民币的发行权属于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依授权为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2人民币的发行渠道。人民币的发行由发行库和业务库共同组织,由货币的投放和货币的回笼两个环节构成。25\n26第五节人民币与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三)残损人民币的兑换和销毁(四)现金管理的法律规定1现金管理的对象。现金管理的对象是指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2现金使用范围。3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五)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六)现金管理的禁止规则二、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26\n27第五节人民币与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一)外汇的概念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机构、外汇平准基金组织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它包括:外国货币(纸币、铸币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其他外汇资产。(二)外汇管理机关我国外汇管理机关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外汇管理机关的职责27\n28第五节人民币与外汇管理的法律规定(三)外汇管理的范围1经常项目外汇管理。2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四)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1人民币汇率。所谓外汇汇率是一国货币同其他国家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汇率的高低和变动直接影响一国的对外贸易,进而影响其整个经济结构。我国汇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2外汇市场管理。外汇市场即外汇买卖的专门场所。我国外汇市场管理的基本内容28\n29法律应用钱某某等5储户系外省籍农民工,均在吉安县某商业银行办理了银行信用卡。2008年12月底,5储户到银行设置的ATM机取款时,陆续发现信用卡内的资金无故被他人悉数盗走,损失共计16万余元。案情发生后,钱某某等5储户立即向吉安县公安局报案。经侦查,储户卡内的现金系被他人在本地ATM机上装上摄像头,盗取储户信用卡密码。然后伪造信用卡到广东等外地银行的ATM机上取走信用卡内的存款。后钱某某等5储户多次与银行方面交涉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某商业银行赔偿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及银行相关规章,客户办理了银行卡,即与银行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作为商业银行,对储户存款的严格的安全保护义务是其履行储蓄存款合同的重要义务。银行卡的密码的唯一和秘密性的,银行卡的密码只有储户才知晓,所以储户对银行卡的密码具有严格的安全保密义务,不能让恶意的第三人知晓。29\n30法律应用本案中钱某某等5储户并未将自己的银行卡的密码告知第三人或将银行卡丢失,其做到了对自己银行卡的安全防范的保密义务。对于银行一方来说,其虽然明知到下班后无人值守的ATM机是无法绝对保证客户的款项安全的前提仍然坚持此种制度显然是违反了确保客户款项安全的基本合同义务。犯罪分子虽然是在夜间安装摄像头,但是ATM机作为银行营业大厅的延伸,虽然夜间不是银行的上班时间,但银行同样负有及时发现和清理犯罪嫌疑人在ATM上安装的摄像头、银行卡复制器、设置故障、张贴假冒告示等活动的义务。综上所述,银行存在过错,故ATM机被他人安装摄像头导致存款被盗,银行需要承担过错责任。(案例来源:找法网)30\n311什么是金融法?2中国人民银行有哪些基本职能?3商业银行有哪些特征?4什么是政策性银行?它有什么特征?5外汇管理的范围包括哪些?6司法考试题摘选及其分析: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成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某日,该银行行长卷款潜逃。事发后,大量存储户和票据持有人前来提款。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这些提款要求,又不能由同行获得拆借资金。下列判断正确的是()。(2009年试题)\n32A该银行即将发生信用危机B该银行可以由中国银监会实行接管C该银行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托管D该银行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重组分析:本题考查的是商业银行的接管。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4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商业银行不能应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以及同业拒绝拆借资金等情形发生时,即可被视为发生信用危机。因此,B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