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4.34 KB
- 2022-11-20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中财税法函[2010]第6号★关于举办2010首届中国税法论坛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新世纪以来,亚洲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亚洲将是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中心”已成为各国经济界人士的共识,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扮演的角色也日益重要。中国2009年税收总收入63104亿元,2010年上半年税收总收入达386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8%。与此同时,中国政府自2008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后,开始了新一轮的税法改革,除将增值税、物业税、车船税等立法提上日程外,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也一直在紧张地部署中。一部新税收法律法规的颁布,往往事关每一位纳税人的切身权益。它是政府凭借强制力与纳税人对经济利益进行再分配的博弈,也给纳税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对政府主管部门而言,关键是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基础上,既要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税法改革,又能借此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对企业而言,则是在顺应中国税法改革的大趋势下,如何未雨绸缪,控制潜在的涉税风险,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以上问题也已成为政府部门、企业和税法专业人士广泛关注的热点。为此,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携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于2010年11月24日至26日共同举办“2010首届中国税法论坛”。—1—\n本次论坛以理论性与实务性、前瞻性与实用性并重为基本原则,将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税法专家学者、税法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知名企业财务总监等专业人士共襄盛举。届时,还将邀请亚、欧、美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律师公会、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和部分跨国公司、大型企业的代表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架构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承办单位: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协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万法通学院媒体支持:中国税务报、法制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中国会计报、中国经营报、中国财税法网、中国律师网、北京税务律师网、中国会计视野、中国税务动态、和讯财经等组委会:主任:刘剑文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执行主任:刘天永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王才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徐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周序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曹明星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徐阳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严锡忠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王朝晖北京市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王家本北京市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施志群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2—\n刘福元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刘兵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秘书长:夏聪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二、时间2010年11月24日至26日。11月24日全天报到,11月25日上午9:00开幕式,会期一天半。三、地点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四、拟出席演讲嘉宾曹康泰郝昭成郝如玉原国务院法中国国际税全国人大财制办公室主收研究会会政经济委员任、党组书长,原国家会副主任委记。税务总局副员,教授、局长。博士生导师。倪红日高培勇郑建新国务院发展中国社会科财政部税政研究中心中学院财政与司副司长。国发展出版贸易经济研社副社长、究所副所研究员(教长、教授、授)。博士生导师。李万甫饶立新国家税务总卜祥来北京市国家北京市地方局法规司副税务局副局司长。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长,分管个员,分管稽人所得税查局、督察处、法制处。内审处、政策法规处。王金城吴国华刘剑文江苏省国家商务部政策中国法学会税务局党组研究室。财税法学研成员、总会究会会长,计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3—\n张守文汤贡亮徐孟洲北京大学法中央财经大中国人民大学院院长、学税务学院学法学院教党委书记,院长、博士授、博士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导师。生导师。施正文廖益新刘天永中国政法大上海财经大北京市华税学民商法学学法学院教律师事务所院教授、博授、博士生高级合伙士生导师。导师。人、主任。五、参会费用1.参会费仅用于会务及材料等开支,不含住宿费。具体标准为:1680元/人。2.参会费交纳方式:(1)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2)会议报到现场,现金交付。(3)参会费发票将在会议报到时交付。六、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10年11月19日。在报名截止日前名额已满时,会务组将在“中国税法论坛”网发布截止报名通知。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国税法论坛”网,网址:www.chinataxlawforum.com,下载报名登记表,然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到会务组。(2)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然后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在2010年11月19日前发送到会务组。3.报名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写字楼B座1505—4—\n邮编:100022传真:010-58697292网址:www.chinataxlawforum.com电子邮箱:forum@chinataxlawyers.com联系人:李英(010-58697282-805,15001114157)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上电话与本论坛会务组联系和咨询。附件:1、论坛日程安排2、论坛报名登记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二O一O年九月二日附件1:论坛日程安排2010年11月25日序号时间主题地点19:00-10:10论坛开幕式北京大学英杰致辞嘉宾: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中国国际税交流中心收研究会会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5—\n210:10-10:25合影留念310:30-12:00主题演讲:中国税法法律制度的发展与面临的挑战演讲人: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主任肖金泉,DeBrauwBlackstoneWestbroekN.V.北京办公室合伙人GeertPotjewijd午餐414:30-15:45主题演讲:全球经济一体化下中国转让定价与反避税调查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演讲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饶立新,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处长王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廖益新,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国际税务部主管律师施志群515:45-16:05茶歇616:05-17:30主题演讲:税务救济与依法治税演讲人: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李万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王才亮,国家税务总局法律顾问王家本2010年11月26日19:00-10:15主题演讲: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税务规划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演讲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王金城,商务部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吴国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序中,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博士(J.D.)、中国投资公司税务律师崔威210:15-10:35茶歇310:35-11:50主题演讲:2010投资中国税务战略及法律风险防范演讲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卜祥来,原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副司长苏晓鲁,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陈少英,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财税法博士曹明星,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福元411:50-12:05论坛闭幕式*注:本日程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论坛组委会保留对本日程的最终调整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