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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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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XX年价格工作总结暨2018年价格工作要点
XX年,xx县物价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上级物价部门的业务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着力抓好物价稳控、价费管理、物价检查、价格服务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县物价保持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实现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目标。
一、XX年工作情况
(一)开展价格普法宣传。结合价格“七五”普法宣传以及《价格法》颁布十九周年纪念活动,我局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规定。
(二)加强采价监测。继续深化“价比三家”价格监测工作方法,认真做好全县48种副食品、14种农业生产资料、11种工业生产资料及30种“价比三家”市场价格行为的监测工作,督促引导广大经营者明码标价、守法经营。全年共发布市场价格行情x期、价格资讯x条。
(三)加强农本调查工作。根据年度工作需求,重新调整确定四个农本调查点,提高农本调查点补贴,激发农本调查点人员的参与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农本调查工作。
(四)落实价格收费优惠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出台的各项价费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及时调整和审批价格,进一步规范价费行为。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废止土地房屋登记收费等政策性文件。核定岵山万福殡仪服务站、坑仔口留芳殡仪服务站骨灰寄存收费标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通知,降低工业企业仪器仪表和计量器具检测收费标准。减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服务收费,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出台我县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取消和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年可减轻企业、群众负担约x万元。
(五)加强收费清单动态管理。落实了XX年收费单位情况报告制度,做好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公布工作,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省、市、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动态监管和阳光价费公示制度,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管理。
(六)推进价格收费“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了“清费减负”工作,推进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
(七)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进一步促进xx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xx幼儿教育实际,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对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新的收费标准从XX年秋季入园的新生开始执行。
(八)清理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组织开展涉企中介服务收费清查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九)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大力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加快我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的步伐。
(十)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出台了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拟重新制定相配套的差别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十一)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旅游景点、餐饮业、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及平价商店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十二)开展抑制房地产价格炒作行为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一套一标”,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对存在问题,要求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十三)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项工作。现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并着手启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部门内部工作程序。
(十四)强化物价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投诉平台,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XX年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罚没收入x万元,受理并办结价格咨询投诉举报38件。
(十五)做好价格认定业务。XX年累计完成各类价格鉴证认定案件93件,标的金额x万元。其中涉嫌刑事案件x件,标的金额x万元;涉及民事案件1件,标的金额1万;涉及行政事项1件,标的金额x万元。办结的案件未发生重新鉴定或复核裁定,准确率x%。
(十六)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xx县实际,在汽车站、医院、商场、景区等九个场所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聘请了九位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站长和九位调解员,并向其颁发了聘书。依托人民调解网络工作载体,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价格争议调解的有效对接。
(十七)抓好部门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党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开设党建宣传专栏,强化党员教育,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实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二、2018年工作安排
(一)价格监测方面。深化市场价格监测巡查,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发现、报告和预警。进一步做好“价比三家”工作。拓展价格监测点,更好地发布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促进市场价格稳定。
(二)价格改革方面。进一步贯彻“清费减负”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等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工作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制度工作;继续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和“收费优惠政策”三张清单,实时动态更新;按照省市工作要求,部署各行政事业性执收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实行阳光收费。
(三)物价检查方面。重点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检查、药品市场价格检查;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整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秩序;24小时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有关价格问题的投诉举报,解答群众有关价格政策的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落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研究完善审查标准和机制。
(四)价格认定方面。积极受理各类涉案、涉纪、涉税等财务价格鉴定工作,把好各个主要关口、确保业务质量、杜绝重新鉴定或复核裁定。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示范工作站建设工作。
(五)机关建设方面。全面落实治党管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业务研究,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