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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校长办公室范文之小学“减负增效”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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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范文之小学“减负增效”工作实施细则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关于印发有关“减负”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基〔2010〕155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关规定的意见》(温教小〔2010〕109号)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减负增效”的通知》(乐教普〔2010〕3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减负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一、开齐开足课程,规范课程管理 ‎  学校要确保开齐全部课程,开足各课程课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的通知》(乐教普〔2010〕3号)、《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乐教普〔2009〕37号)精神。克服师资、场地设施不足的困难,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确保开足体育(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等课程课时。坚决不用两套课程表应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教师应当按照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课程设置方案“占用”非考试科目课程。‎ ‎  严格规范教学内容。教导处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科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教学内容,不得人为拔高学科教学难度。‎ ‎  认真落实学科建议。教师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教研室颁发的《浙江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建议》,按要求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规范教学评价,彻底改变一切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教学方法。‎ ‎  二、以教改为重点,促进减负增效 ‎  (一)加强教学研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研究学生、研究课程、研究课堂、研究社会实践上来,积极探索和总结有效教学的成功经验,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打造“智慧课堂”。‎ ‎  (二)控制学生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平均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班级科任教师要加强对各科书面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切实控制每日各学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努力做到学科作业的相对平衡。‎ ‎  (三)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教师必须切实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及时反馈”,提倡各学科教师实行每学期每生能有2次以上的面批面改,努力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的现象,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增强作业实效。‎ ‎  (四)倡导积极健康的家校交流,严禁出现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却要求家长代批代改的不良现象。‎ ‎  三、严控在校时间,确保健康成长 ‎  (一)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一、二年级26课时,三至六年级30课时的周课时总数的规定(不含课外体育活动)。学校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或减少周课时数,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  (二)严格执行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为40分钟。严禁拖延上课时间,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  (三)贯彻“健康第一”理念,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做作业、背课文等。‎ ‎  (四)加强活动建设。要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增强学生的身心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要真正把学校办成学生成长的乐园,让学生体验到学习之乐、读书之乐、活动之乐、上课之乐。‎ ‎  四、规范办学行为,办满意的教育 ‎  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是做好“减负”工作的前提,也是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课堂效率的必然要求。‎ ‎  (一)严禁有偿补课。全体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学校不为各类家教班、学科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严禁教师利用“写作业”‎ 名义在校内进行有偿作业辅导。提倡在学生自愿基础上,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个别或非全班性的义务辅导。‎ ‎  (二)严格规范考试管理。每学期只在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严禁按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  (三)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选拔考试或测试。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 ‎  五、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 ‎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生体质健康情况通报制度》、《学期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家校联动制度》(见附件)等各项“减负”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  校长对平衡学生课业负担负总责,建立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教导处、办公室、少先队组织、工会组织等科室分头负责的“减负增效”责任制,层层签订“减负增效”责任书,并作出 “减负增效”公开承诺。‎ ‎  学校要在开学一周内在校务公开栏及时公示每学期教学活动安排,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教科书、作业本选用情况,课程教学计划,《学校作息时间表》、《学校课程总表》、《教师任课总表》、《课外文体活动轮流表》、《社会实践及学生社团活动安排表》,学生作业量控制办法及接受违规举报的电话号码,各班要设立每日课外作业公布栏,指定学生做好《班级每日课外作业量登记表》的填写,每周五上交教导处。‎ ‎  (二)实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一票否决制。乐清市教育局从2010年9月份开始,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对各校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全市通报,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同时,接受广大学生家长举报。凡有举报学校违反省教育厅“六个严格”规定、学生课业负担确实过重的,查实后给学校书面通报,并取消有关责任人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对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或不愿立即纠正,或屡查屡犯,超过三次的学校,按省市有关规定分别追究学校校长、分管负责人或有关个人的直接责任。‎ ‎  专项督查和举报核实结果直接与该校教师、分管负责人和校长的年度考核挂钩。‎ ‎  “减负增效”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学校必须在进一步做好省教育厅“三条底线”、“四个转变”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教学规律的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深入领会“课改”精神和实质,把“增效”工作作为区域推进我市九年义务教育“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