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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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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经济与民商法律》历年章节命题方向:金融法-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精心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历年章节考点命题方向,望给广大考友带来帮助,祝大家取得好的成绩!第1页:单项选择题第2页:多项选择题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查看汇总:《经济与民商法律》历年章节命题方向内容汇总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第九章金融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2011年单项选择第30题)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1.张某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严重影响了证券交易价格,该行为属于()。A.内幕交易B.操纵市场C.欺诈客户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D.误导行为【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操纵市场。根据《证券法》,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严重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构成操纵市场的行为。因此选B。(2011年单项选择第32题)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1.依照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责是)。A.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B.监督管理银行问同业拆借市场C.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D.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真题解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主要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会主要监管银行的组织机构、人事任免和金融风险,第24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第25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管理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综上,选B。(2011年单项选择第33题)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3.关于信托财产在偿债方面的独立性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信托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用信托财产清偿其与信托无关的个人债务B.税务机关无权请求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以清偿该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C.受托人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拍卖信托财产来清偿受托人的个人债务D.受托人破产时,可以用信托财产清偿其破产债权人的债权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从功能上说,信托是为实现“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两大功能而作的法律设计。受托人享有对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因此C项正确,当选。(2011年单项选择第34题)3.票据权利因手续欠缺而消灭时,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在因该票据未支付而所受的实际利益限度内产生的权利是()。A.票据返还权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B.损害赔偿权C.票据抗辩权D.利益偿还请求权【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利益偿还请求权。利益偿还请求权是指票据权利因时效或者手续欠缺而消灭时,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在因该票据未支付而所受的实际利益限度内请求偿还其利益的权利。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的要件为:(1)权利人为持票人,包括收款人、最后的被背书人、因清偿票据债务而取得票据的被追索人;义务人是受有实际利益的出票人、承兑人;(2)票据权利因时效或手续欠缺而消灭,但票据上债权债务依民法有关规定仍有效存在;(3)出票人或承兑人请求偿还应得利益只限于出票人、承兑人实际所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受利益,偿还金额不得超过票据金额。因此选D。(2011年单项选择第35题)3.甲患精神病,被人民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某日,甲将一张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乙,后乙又将该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的签章有效,乙的签章无效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B.甲与乙的签章均无效C.甲的签章无效,乙的签章有效D.甲与乙的签章均有效【真题解析】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本题考点是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多个票据行为时,各个票据行为互不依赖独立地发生其效力。一个票据行为无效,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根据《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所以本题选C。(2011年单项选择第36题)3.关于期货交易所特征与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A.期货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B.期货交易所可间接参与期货交易C.经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从事股票投资D.期货交易所不得实行自律管理【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期货交易所特点与行为。期货交易所是依法设立,专门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它为期货交易提供设施和服务。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期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因此选C。(2010年单项选择第28题)7.关于上市公司强制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撤销其收购要约B.收购人可以仅向被收购公司的特定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C.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D.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15日【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上市公司的强制收购制度。《证券法》第88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第90条第2款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第93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2010年单项选择第29题)8.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A.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B.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C.商业银行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D.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问题。《商业银行法》第19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21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2010年单项选择第30题)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8.关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说法,错误的是()。A.信托财产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B.信托财产应当来源于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财产C.因信托财产产生的债权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可以抵销D.受托人破产的,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的破产财产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法》第14条规定:“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第l6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同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第18条规定:“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据此可知,选项C表述错误,所以是正确答案。(2010年单项选择第31题)8.关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A.善意取得属于票据的继受取得B.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不能善意取得C.受让人须从有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D.善意取得的受让人可以无偿取得票据【真题解析】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本题考查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所谓票据的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享有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属于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其构成条件包括:(1)受让的票据票面记载完整、正确、未过期或未有其他影响票据权利实现的事实;(2)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即以背书或交付取得票据,且该票据上未有“禁止转让”或类似记载;(3)受让人是从无处分权人那里取得票据;(4)受让人无恶意或重大过失;(5)受让人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2010年单项选择第32题)8.关于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说法,错误的是()。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A.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指定B.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C.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数人D.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不丧失受益权【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制度。《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第40条规定:“被保险人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第43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据此可知,选项D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2010年单项选择第33题)8.关于期货公司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A.期货公司可以从事期货自营业务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B.期货公司可以为其股东提供融资C.期货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D.期货公司可以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期货公司除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申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期货公司不得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期货公司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期货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2009年单项选择第30题)8.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由其章程规定,其中必须经中国人()。A.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B.发行金融债券C.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D.办理国内外结算【真题解析】本题考杏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3款规定:“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2009年单项选择第31题)8.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共同受托人之一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信托文件并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A.应仅由该受托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B.应由该受托人与其他受托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应根据信托目的与实际情况,决定由该受托人自行承担或是全部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委托人与受益人共同决定责任承担方式【真题解析】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本题考查信托制度中共同受托人的连带责任。《信托法》第32条规定:“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同样有效。”“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2009年单项选择第32题)15.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持续信息公开中的报告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A.应当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B.应当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C.公司监事发生变动时,应当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D.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上市公司持续信息公开制度。《证券法》第65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第66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第67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_二)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ABC均属错误。《证券法》第68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法》第217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2009年单项选择第33题)16.甲向乙背书转让数额为50万元的汇票作为买卖合同的价金,乙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后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甲提出下列请求,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是()。A.请求丙返还汇票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B.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C.请求乙返还汇票D.请求乙返还50万元价金【真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所渭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要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即告成立,不受原因关系的影响,即使当事人间的原因关系消灭或变更,票据行为仍有效。《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据此可知,甲、乙之间的票据原因关系也即买卖合同被解除后,不影响丙所取得的汇票的法律效力。因此,甲不得请求丙或乙返还汇票,也无权请求付款人停止付款。故选项ABC错误。此外,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乙因接受金额为50万元的汇票而获得的利益,在法律上就失去了根据,故应返还给甲。所以选项D正确。(2009年单项选择第34题)16.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相关人员同意,该相关人员应是(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A.保险人B.被保险人C.保险经纪人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D.保险代理人【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问题。《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2008年单项选择第30题)16.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营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运营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A.40%B.50%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C.60%D.65%【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问题。《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2008年单项选择第31题)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16.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而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承担。A.受托人财产B.信托财产C.委托人财产D.委托人财产、受托人财产以及信托财产按比例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2008年单项选择第32题)16.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下列行为中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是()。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公开声明撤销其收购要约B.在收购期限内,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C.向被收购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开出特别收购条件D.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的第13个月,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第92条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第93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ABC错误。《证券法》第98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故选项D正确。(2008年单项选择第33题)21.2006年7月10日,甲签发了一张一个月到期的汇票,收款人为乙,丙为付款人。2006年7月15日,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2006年7月20日,丁向丙提出承兑时遭拒绝,并制作拒绝证书。丁对乙行使追索权的期间至()。感谢你的观看\n感谢你的观看A.2006年10月20日止B.2007年1月20日止C.2007年7月20日止D.2008年7月20日止感谢你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