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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教导处范文之教师早晚自习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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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范文之教师早晚自习值班制度 ‎ 一、    值班教师每节课到岗后立刻清点学生人数,同时核查请假同学姓名等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情况不明的同学要及时与年级督导主任、班主任或宿管老师沟通联系。‎ 二、    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如果中途有确实有事需要临时离岗,必须及时向年级督导主任请假。‎ 三、    值班期间如果需要找学生谈话或个别辅导,不得离开本班教室圆弧处。‎ 四、    严禁私自调换自习,如果确实需要调换,必须提前向年级督导主任请假,原则上不允许非本班任课教师值本班自习。‎ 五、    值班教师要监督本班学生的自习纪律,及时到讲台下巡查,确保自习安静有序。‎ 六、    上课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许学生随意出入教室,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出入教室的,值班教师要做好详细登记,如果有学生需要外出就医或回宿舍休息,需要向年级督导主任请假,按教育处要求处理。‎ 七、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向年级督导主任汇报。‎ 八、   ‎ ‎ 如果值班教师违反值班制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相应经济处罚。如果因为值班教师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教师本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待岗等行政处分。‎ ‎                                                教务处